生產調度會議管理規定

一、參加會議人員

廠長、副廠長、總工程師,科室、車間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到會人員不能遲到和曠會,未經廠長或生產副廠長同意不準更換參會人員。

二、會議內容

會議要遵循系統思考問題,要有勇克困難的精神,恪盡職守的品質,積極主動的態度,堅持安全第一、設備為本、優化低耗、穩定高效的原則。

1、各車間彙報上次會議部署的工作完成或進展及考核情況和昨天的安全生產及危險源運行情況、設備運轉以及現場管理情況與當日工作計劃。

2、各科室通報上次會議安排所轄工作進展結果及當日的工作計劃。

3、其他參會人員彙報前一天的工作內容及當日工作安排。

4、分管領導彙報前一天安排的工作檢查情況和當日工作部署。

三、會議程序、規定及要求

1、會議時間:上午:8:30——9:00

下午:5月1日-9月30日,17:30 ;

2、會議地點:調度會議室

3、會議主持:調度會議室

4、參會人員要將手機調至振動狀態,並關掉其它干擾會議的工具設施。

四、管理及考核

會議責成調度室對所安排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辦和考核,確保完成任務。會議實行日覆命制度。各任務承擔單位要在當日16:00前以填寫調度督辦,向廠調度室彙報任務完成進展情況。

1、遲到1次扣責任人50元。

2、曠會1次扣責任人100元。

3、手機響鈴1次扣責任人100元。

4、對不按時覆命或不彙報的單位每次扣責任人100元。

5、對主體車間在調度會提出的問題,需要職能科室協調解決,當時解決不了的,散會後組織專題會全力配合解決,對未能完成主體車間提出的問題說明原因,未協助工作的科室一次考核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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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廠調度室不督辦,考核不嚴,每次扣50元。

7、調度會上嚴禁隨便打斷廠領導發言,嚴禁頂撞廠領導,對於調度會形成的決議有異議的,散會後可向相關廠領導解釋,不準在調度會上解釋。對於違反此項規定者,考核相關人員1000元/次。

8、調度會參會人員(廠領導除外)勞保護品要穿戴齊全,穿戴不齊全者,考核100元/次。

9、無論休班、請假、出差或其它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調度會的,必須提前通知調度室說明,否則視為曠會。

10、調度會參會人員要詳細記錄會議內容,對廠領導和各科室當日安排的工作要認真記錄,對會議內容記錄不全者考核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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