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證有效期十年期滿可免費換領

殘疾人證有效期十年期滿可免費換領

殘疾人證申辦受理、核發、管理等工作已經下放至縣區級殘聯。殘疾人證有效期十年期滿可到戶籍所在地殘聯免費換領,同時將原殘疾人證交回。

各縣、區辦理殘疾人證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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