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要拆遷了,租戶可以要求分配拆遷安置費嗎?

愛土張靜


這個毫無疑問是不可以的。

一、在我國現有的制度裡,對於房屋產權做了很規範的說明。再加上現在出臺了不動產證,更加明確了產權人的權利、保障了產權人的合法權益。不管是房屋出租或是房屋拆遷,產生的一切利益都歸屬產權所有人。所以和租客沒有任何的關係。

二、你和租戶之間的關係是出租關係,你們雙方簽訂出租協議,產生的是一種臨時性關係。而在簽署合同的時候肯定也會註明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中途單方終止合同怎樣處理。如果你們的租用合同沒有到期,而你的房子已到了拆遷事件,你完全可以提前告知租戶並按照你們當時簽訂的合同約定退換租戶相應的租金即可。租戶和你的房屋拆遷沒有任何的利益關係。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能幫到你,也感謝大家的支持,歡迎交流,謝謝。


水木刀秋


哈哈哈,經歷過這種怪事,遇到過如此奇葩的人不止我一個啊。

十年前,我家平房就出租過一個三十多歲的年輕女人,那女人奇葩得著實讓我頭疼了好久……那女人先後居住了兩年,第一年到期時我告訴她,那附近的房租租金都漲價了,如果她想接著再租,我也得每年漲三百。很正常的事情,結果那女的頓時就暴跳如雷,嘴裡咒罵不停,說什麼一分錢沒有,愛咋咋地,搬家還不走,還必須得接著住,理論了半天,鄰居都來勸,最後還是驚動了警察,她才乖乖地老實。本來我就以為這就可以了,可惜我是太小瞧她了。

後來那房子下了動遷公告,她立刻打電話讓我去一趟。見面就跟我說:你房子動遷了,是不是得給我些錢啊!我有點懵:我房子動遷,怎麼我得給你錢,跟你有關係嗎?她振振有詞地說,你房子動遷了,得給不少錢,我租你家的房子住,你怎麼就不該給我錢呢!!我一聽,就趕緊安慰她,放心,你還有幾個月租期就到了,動遷告示剛發下來,說不上什麼時候拆遷協議才能簽好呢,不會影響到你居住的,如果真的在你房子租期沒到前我們簽好了,我會給你退房租和補償搬家費的。結果她還是不幹:那不行,你現在就給我錢,必須給我!!我一聽,頭暈無比,就轉身往出走,邊走邊說,現在你就住著吧,沒人會影響到你,到時我該給的必須給你的,但不是現在!然後趕緊騎車子跑了!遇到這樣的人,我實在是徹底服了。她在後面跟著憤憤地罵:這什麼人呢,動遷了也不給人錢!!你等著……我心裡暗暗驚到,讓我等著,這是要幹嘛?

在還有倆三天她房租到期時,她給我打電話:我已經搬家走了。我趕緊回家去看,還沒到家門口,幾個鄰居看到我,立刻圍了上來,七嘴八舌地說:哎呀媽呀,你快看看,你租的是啥住戶啊,活了幾十年沒遇到過!!我心裡一驚:又怎麼了??還沒到家門口我立刻就傻掉了,我家的大門呢?我家的大門是對開鐵鑄的,很大很厚,可現在,那啥都沒有了,空洞洞地。鄰居告訴我,那女人找人把門費挺大勁卸下搬走了!!並且好像還拉走了很多我的別的東西!我趕緊進屋一看,我的媽呀,真狠,真的是除了房子沒拿走,該拉的全拉走了!!更讓人大跌眼鏡的還在後面,鄰居告訴我,那女人居然到拆遷辦去作了一通,跟人家說,她租住我的房子,如果他們不給她一些錢,她打死都不會搬走的!!給錢立馬搬家!那動遷辦的就信了,也沒給我打電話,給了她一些錢,她也真立刻搬家走人了。其實她的房租馬上就到期了。

我給那女人打電話,問她為啥搬家把我的東西都拉走,甚至怎麼還拆了人家的大門!!她理直氣壯地回答立刻就讓我閉嘴了:你動遷了,那些東西也沒用,我都給拉走能用的用了,不能用的賣破爛了!


竹雅怡楠


想起了16年租進去的蓮花14棟那房東,16年夏天下來拆遷通知,其他人都搬走了,我沒搬走,因為知道離拆遷還有段時間。就這樣跟房東關係走的很近,年底了住進來三戶租了,三層樓也算滿了,房東寬帶到期了說快拆了不想續費了,借用我的寬帶,我把密碼告訴了整棟樓的人,隨便用!過年時我回老家,把車鑰匙和房門鑰匙交給他們幫忙替我照看,因為信任他們夫妻倆。年後回來交房租,夫妻倆足足兩個月房租沒要,一個月是過年回家期間的,一個月抵寬帶費,怎麼說都不要!到17年4月拆字都出現在牆上了,管理會也催了幾次讓大家搬,我把房子找好了,就是捨不得搬走,也是房東開始搬了我才行動搬家的!那地方幹什麼都方便也聲音,窗外有桑仁樹,樓下有枇杷樹和小菜園,還有口手壓井,環境確實很不錯的。搬走時還有幾天房租才到期,房東居然給我退了半個月的房費。搬走後有一天在街上碰到了還邀請我去他們住的地方看看。 但是那些什麼安置費呀,賠償款呀,拆遷費呀什麼的跟租客還真沒有關係。你跟房東僅限於租客和房東的關係給多少錢住多長時間,合同到期你覺得可以再租,不行走人,房東這邊有問題讓你搬無非是退房租付點違約金,其他就別鬧了。





愛貓的大魚


這就是見錢眼開了,都有產權證,只是想靠撒潑耍混,讓你覺得麻煩用錢把她打發。不過我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是房子要賣了,租期還有20個月,二房東覺得你應該多賠我點錢,你買的時候八九十萬,現在200多萬了,賺了多少了。



原本諮詢律師說賠個幾個月租金就行了,結果那邊不答應,張口要四萬,後來又吵了幾句變成6萬,反正不肯走,我照樣給你租金好了。

後來用群租房的理由報警才暫時封了,真是夠嗆,自己報自己。只能上法庭了,結果最後判下來也要三萬,二房東當庭還說以前還贏過十五萬的,老手了估計後邊還有團隊,哎,自己房子都沒處置權,要不是急用錢誰會去賣房。


千古逸夢


租的房屋拆遷,有的租戶是否能夠要求分配拆遷安置費?先講一個看到的奇葩事。

租客漫天要價,要求鉅額拆遷補償的事還真不少呢!

2011年6月,上海西藏南路300號,房東把房子出租給了羅詩瑞服飾公司,租期到2013年11月底結束。

2013年年初西藏南路300號被納入拆遷範圍,房東表示願意等到十一月期滿後再要求租客搬走,但期滿後不再續約,於是租客開始漫天要價,要求鉅額的拆遷補償。

租客起初提出9000萬元的拆遷補償,後來大概自己也覺得要的實在太多了,就降低到2000多萬元。最後說1600萬元一分也不能少,不然就不搬走做釘子戶。

房東無奈之下將羅詩瑞服飾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其按時搬離。但因為租客多次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最終選擇強制執行對這家服飾公司進行清場。

但是萬萬沒想到,租客竟糾集了幾十名員工和家屬抗拒強制執行,有2個人情緒還十分激動。

最終公司法人被拘留15天。

還有網友爆料說,自己家的房子當時拆遷的時候,租客要求補償30萬的拆遷款,並且理直氣壯的表示,自己的老鄉就成功從房主那裡分到了拆遷款....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條明確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所以,房屋徵收補償對象是房屋所有權人,與租客無關。

租戶還真的可以要求拆遷安置費,但是在房屋拆遷中,租賃房屋遇拆遷的時候,這三種情況承租人的補償就大不一樣,下面咱們看看,到底那種租戶可以獲得補償。

1、普通住房拆遷

如果說租賃的是普通房屋,首先要看您和房東的約定,例如如果合同約定了發生拆遷則合同終止,則發生拆遷合同自動終止,如果約定了遇政府徵地拆遷房東對租戶返還交付押金承擔部分安置費等,則按照約定履行。

承租人對房屋投入的裝修費用則根據《合同法》解決。如果在訂立合同時您和房東對這方面沒有約定,該情況屬於因情勢變更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一般沒有補償,但如果有預交的租金可要求退回。

2、公房拆遷

公房作為房屋的一種,其補償項和普通房屋徵收補償沒有兩樣。那麼作為公房的承租人能否拿到足額的拆遷補償,要根據承租人對房屋所擁有的權利程度來具體區分。

如果作為承租人您已經取得完全產權(即房改房),那麼拆遷補償款應當全額分配給您。

如果擁有的只是居住權,沒有取得產權或進行購買,只是承租人,那麼補償需要視您當地的政策而定。拿上海來說,徵收公有出租居住房屋時,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租賃關係終止,對被徵收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20%;對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80%+價格補貼。

3、商業用房拆遷

現在市場上還存在大量租用商鋪進行營業活動的情況,對於營業性質的房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協議》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商鋪屬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因此除了獲得房屋本身價值的補償,還應獲得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商鋪承租人能否獲得補償呢?這裡需要具體區分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承租人在租賃合同與房東約定了發生拆遷時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歸您,那麼這種情況就按照當時簽訂的合同實行,相應補償您是可以獲得的。 第二種情況:商鋪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停產停產損失補償的歸屬問題,那麼我們商鋪人可以就停產停業損失等要求獲得補償。 第三種情況:合同約定承租人不能取得拆遷補償,那麼承租人就很難爭取相應的補償了。

因此大家在經營商鋪時,一定要注意租賃合同的約定事項。

以上就是愛土拆遷律師團關於2019年徵地拆遷承租人是否可以拿到房屋拆遷補償的知識科普。大家如果遇到徵地拆遷類的問題,可以多查詢相關政策,或者諮詢有關律師,不要因為對國家政策的不瞭解,而錯失了屬於您的權利。


愛土拆遷律師團


那要看租出去的房子或場地是做什麼用了。一個婦女租了1間房,不裝修間僅居住帶娃上學、一個生意人租了2間裝修花了2萬開了一個店鋪、一個商人租下一整層裝修花了20萬辦了一個商場、一個團隊整棟租下裝修花了50萬辦了一個幼兒園,一個實業家租下一個大院落或大場地辦了一個工廠,設備投資安裝幾百萬,你說能實行一刀切辦法,讓後幾種都像第一種(帶娃租住上學)那樣,統統無償搬離嗎?當然,經營性租房拆遷導致的損失以及安置問題,肯定不會有房東結局,只能由動遷方予以賠償或補償。但賠償落實不下,估計一時也難於拆遷。因為實際損失擺在那裡,不管那一級政府,誰也不敢這麼蠻橫無理幹拆的。人家是合法經營的經濟單位,經濟法人。


秦王山的風


租的房子要拆遷了,租戶可以要求分配拆遷安置費嗎?

確定只是要拆遷安置費而已嗎,我怎麼感覺這是要改旗易幟,準備要自己當“皇帝”呢!

不得不說,有些人為了錢什麼都想得出來,連自己的身份都忘了,要知道,你只是一位租客,說得難聽點,你只是寄人籬下。

房子的真正主人是房東,房產證上的簽字是房東,人家的房子,取得收益也好,做得虧本也罷,都是房東自己的事情。

看到這樣的聊天記錄就忍不住發笑,表示心疼房東一萬秒。

客觀來看,房東其實已經做了應該做的,首先已經表示最後一個月不收大家的房租;其次,已經提醒大家找新房子,且有一個月的過渡期。

如果說非要找出個房東的問題,就是通知時間有些短,應該更早之前下發通知的。但是,其實很多房子租賃合同一般都是寫著有變動的提前一個月通知。所以,嚴格起來說,通知也不算晚了。

令人可笑的是,這位租客竟然說:“拆遷打算瞞我多久……這麼大的事你不跟我商量一下就這麼自說自話一個人簽字籤掉了。”

我想,這位房東應該欠這位租客這麼一句話:“嘿,親愛的,聽說我們房子要被拆遷了,你算一下我該給你幾百萬安置費好呢~”

租房還能發一筆橫財,真是美滋滋,那些為房子拼盡所有,奮鬥一生,年過半百還在為買房搞得焦頭爛額,還在為房貸折磨得夜不能寐的,應該都是傻子。

看看這位租客的言論,這明明就是敲詐勒索,完全是強盜、流氓邏輯。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明確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佔有、使用權,而房屋的收益、處分權利仍屬於房屋所有權人,即租賃房屋的補償主體為房屋所有權人。

這裡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房東,所以,房屋的承租人並沒有權利來分配別人的拆遷補償安置費。

不過,按理來說,房屋承租人也應該得到一些補助性費用的,但是絕對不是這位租客所想要的那種。只能說,有些人比較貪財。

【以上僅個人觀點,若有不同意見,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關注:快嘴社會說,一起聊人生。】


一木MU


房屋拆遷,享有權益的只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承租人無權對拆遷補償款主張任何權益!

看見這個問題的時候,老羅笑了:怎麼還會有這麼奇葩的問題,這種問題肯定是不用腦子想都知道答案的呀!

但是看了幾個回答之後,老羅震驚了:還真有這樣的事情呀?


承租人(即通常所說的租客)只是從房東那裡將房子租來住的,是支付了對價獲取了房屋的一段時間的使用權而已。如果租約到期或者沒有按時繳納租金的,則需要將房屋返還給房東,對該房屋就不再享有任何的其他權利了!

拆遷補償的性質是對房屋所有權人的一種補償,畢竟所有權人當初購買房屋付出了對價,如果沒有拆遷的話,人家可以一直住下去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處置變現獲取收益。如今,因為拆遷而導致所有權人喪失了這一權益,當然應該對人家的損失進行賠償,這一賠償是針對物權進行的補償。

所以承租人根本無權對拆遷補償款主張任何權利!

如果遇上這樣的事情怎麼辦呢?

第一,如果承租人賴在家裡不走,那我們可以直接要求其返還!此時承租人是無權佔有人,房東完全可以將承租人趕出家裡。至於手段的話,就有很多種了,在此不表!

第二,如果承租人將自己家裡的東西都搬走了怎麼辦呢?報警呀!房東才是這個家的主人,家裡的所有東西都是屬於房東的,承租人搬走家裡的物品屬於盜竊,已經觸犯了刑法了,警察可以直接抓人的!

第三,在強制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的過程中,我們也需要尊重承租人的利益!如果家裡面有東西是承租人自己購買的,那我們在這個過程之中需要保護好這些物品,不要造成承租人的損失,這也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後期免於其他紛爭!

綜上,承租人無權對拆遷補償款主張任何權利。如果遇上題目中這樣的租客,那我們也不能心慈手軟,應強硬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羅召均律師


房客能提出這樣的要求多數是農村人。原因很簡單他們肯定聽說過某個老鄉在哪租房,結果那裡要拆遷了,房東就賠了錢讓他們搬走,至於賠付的是什麼錢?為什麼要賠付他們一概不管,只知道能賠錢就行。其實這種賠付是基於房客和房東的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而因房屋拆遷房東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給予的一定賠償,最多不超過2-3個月的房屋租金,主要是看合同的條款。所以提醒那些把房借給農村人的房東,租房給他們時要記得拍照留底,把房屋出租時的狀況和所有的家電傢俱情況寫清楚,照片全部蓋章或摁手印留存。切記不可讓他們用完押金,寧可查驗完畢後退還給他們也不要拿押金抵充租金。農村人只有你們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幹不出的事。


歐洲男孩


這種情況的話不一定。

首先看你租用的是住房還是門面,兩種情況不一樣,如果你說拆遷安置費想分配一些可能不得行。我個人覺得,你可以要求一定的賠償。

如果是住房,按照剩餘租約的長短可以適當給一些補助或賠償給你,看你在房間裡面添置什麼特殊設施設備沒有,比如空調,地暖,裝修等,如果有拆遷不能拆掉的,你可以要求房東給與折舊賠償或全額賠償等這些都是要根據你租賃合同和你已經租了多久,還有多少時間的租約而定。

如果是門面那麼賠償肯定要高一些,如果突然拆遷或打亂租客的全盤計劃,比如如果有會員充值卡的商家,如果突然拆遷不做了,這些會員卡的會費如何處理,如何賠償。還是店鋪一定會有裝修,裝修費用預計是用幾年的,如果採用幾個月這些費用也要由房主來賠償吧。還有很多的問題包括前期的運營成本,這些都是無形的投入,誰來賠償,所以這種的話可能賠償要求會比住房要高得多。

這種情況下就和房東好好商量,商量不好的話就別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