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反邪教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反邪教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規模、提升宣傳效果,形成全方位、立體化反邪教宣傳和震懾效果。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部署,城北區政法委、城北公安分局、區反邪教成員單位於2019年4月19日在朝陽廣場開展了反邪教宣傳活動。
活動中,民警通過設立諮詢臺,懸掛橫幅和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群眾宣傳防邪、反邪知識,並耐心細緻地向群眾講解了什麼是邪教,邪教有哪些特點,邪教的傳播途徑和對社會、家庭的危害,以及如何防範和處置邪教等常識,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堅決防範邪教組織的蔓延和滲透,自覺遠離邪教組織的侵害。
此次宣傳活動共計發放宣傳手冊、宣傳摺頁3000餘份,放置宣傳展板40餘塊、張貼海報20餘張,懸掛橫幅20餘條。通過宣傳活動,使廣大群眾對邪教的危害有了深刻的認識,增強了群眾的識邪、防邪、反邪的意識,營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邪
教
定
義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基
本
特
徵
01
教主崇拜
邪教頭子以神佛或“救世主”自居,誘騙信徒頂禮膜拜。
02
精神控制
用歪理邪說、謊言騙局、心理暗示等對信徒進行“洗腦”,使信徒完全按照邪教頭子的說教去想去做。
03
編造邪說
盜用歪曲宗教教義或科學知識拼湊成所謂的“教規教義”,編造“世界末日”、劫難或災禍等蠱惑人心。
04
聚斂錢財
通過推銷圖書、所謂的“聖物”、繳納“奉獻款”等聚斂財富。
05
秘密結社
以邪教頭子為核心建立一套非法組織體系,活動詭秘隱蔽。
06
危害社會
用極端手段與社會對抗,威脅個體生命和群體利益,危害社會和諧穩定。
主
要
危
害
01
影響正常的生產、工作和學習,導致痴迷人員有田不種、有工不做、有學不上
02
引誘信徒繳納“奉獻款”或離家出走“傳教”,一些邪教頭子欺騙玩弄女信徒,破壞家庭,危害群眾正常生活。
03
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導使一些人走火入魔,有病不治、致死致殘或精神錯亂,或自殺自殘行兇殺人。
04
煽動信眾聚集鬧事,圍攻政府機關、新聞單位,危害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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