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傳播“全能神”邪教 兩人被提起公訴

近日,兩名女子因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荷塘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依法查明,譚某和鍾某分別於2002年、2007年加入“全能神”邪教組織。鍾某多年來參加“全能神”邪教組織,遭到家人的強烈反對。可她不顧家人反對,於2017年年初外出單獨租房居住,並在荷塘區發展了一個參加邪教組織活動、發展邪教信徒、傳播宣揚邪教的據點,她自己也成為“全能神”邪教組織一級事務組成員。而郴州人譚某則於2017年流竄至株洲,之後她與鍾某同吃同住,並一同經營荷塘區的“全能神”邪教組織據點。

警方在譚、鍾二人租住的出租屋內查獲用於傳播“全能神”邪教組織的儲存資料移動硬盤2個、手提電腦2臺、平板電腦1臺、智能手機3部、筆記本8本、邪教書籍資料54本。

檢方認為,鍾某加入“全能神”邪教組織,從事邪教活動,在邪教組織成員或信徒之間傳播、接收、傳遞“全能神”邪教物品、資料;譚某加入“全能神”邪教組織,長期參與邪教活動,持有大量邪教宣傳品,兩人的行為均應當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刑事責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訴。(株洲晚報記者 賀天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