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底,中國銀聯業務管理委員會下發一份“關於加強減免類等商戶管理函”到各大收單機構。
文件表示將對非標準價格商戶、特別是減免類商戶和特殊計費類商戶“全面複查”,打擊商戶偽造跳碼套利、防範出現“大商戶模式”等問題。
根據該文件時間表,自2019年5月1日起,中國銀聯繫統將對相關收單機構所有符合條件的存量商戶開展終端信息比對工作。
對於存量的減免類商戶以及特殊計費類商戶,相關收單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將終端替換為具有密碼識別技術標識 終端序列號的新型終端,並在中國銀聯商戶註冊系統中重新調整和註冊相應終端的序列號。
收單機構在入網非標商戶要根據銀聯的規則準確有效填寫真實信息,特別受理終端唯一性,對於存量非標商戶需要按照時間點進行更換終端,需要重新在銀聯繫統調整和註冊保證終端唯一性。
原則上單一商戶不能下掛超過20臺終端,收單機構在上送商戶交易時候真實完整準確上送報文和終端序列號,如有特殊需求,相關收單機構應在商戶入網評估階段向中國銀聯提交正式材料說明原因並蓋章備案。
如果終端損壞更換收單機機構需要從新註冊,審核後才可使用。
而現在離五一也越來越近了。
今天銀聯業管委發佈了《關於II類及II類以下支付機構低零扣率商戶布放超20臺終端需提交申請的通知》。
通知表示根據《關於加強減免類等商戶管理的函》(業管委[2018] 17號),II類及II類以下的支付機構減免類及特殊計費類單一商戶下掛的終端數量不得超過20臺,如有特殊需求,相關收單機構應在商戶入網評估階段向中國銀聯提交正式材料說明原因並蓋章備案。據此,特制定該評估標準,具體如下:
一、商戶評估標準
需評估的商戶是指:非銀行支付機構( 以下簡稱“支付機構”)業務評價中,評價類別為II類及II類以下的支付機構所發展的減免類及特殊計費類商戶;
需評估的終端是指:商戶開展線下消費類交易(含自助/非自助消費,脫機消費,預授權完成類交易,暫不含二維碼類交易),滿足技術規範要求的終端。
對於,上述機構中,減免類及特殊計費類單一商戶下掛的終端數量有超出20臺終端需求的,需填寫《低零扣率商戶終端布放特別需求申請單》並加蓋收單機構及商戶公章。
二、關於申請流程
(一) 收單機構下載表單
收單機構登陸 “中國銀聯機構業務門戶:https: //portal. unionpay. com”點擊右上角“文檔下載”後點擊左側“商戶註冊信息公共服務系統”後點擊右側“特殊資質證明材料”文件夾,查詢並下載《低零扣率商戶終端布放特別需求申請單》;
(二)收單機構填寫表單
收單機構按照《低零扣率商戶終端布放特別需求申請單》格式要求,真實、準確填寫相關說明。
(三)收單機構上傳表單
收單機構登錄“聯網通用商戶信息註冊公共服務”平臺,新增商戶或選中已有商戶,在“電子證件”頁面通過“添加特殊資質證明”上傳《低零扣率商戶終端布放特別需求申請單》。
(四)中國銀聯反饋結果
中國銀聯核對申請單與商戶平臺信息是否一致,並反饋結果。
《銀聯網絡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評價辦法》
中國銀聯業務管理委員會秘書處曾在2017年向非銀行支付機構下發了《銀聯網絡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評價辦法》。
《評價辦法》顯示,支付機構業務評價工作由業管委秘書處組織銀聯總分公司、成員機構、外部專家等相關評審方,通過指標模型評分、審議評分等方式開展。評價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涉及的財務、業務、市場、技術等數據和情況,原則上以上一自然年度的信息為準。
評價指標包括但不限於監督管理、入網運營市場合作、跨境業務、風險防控、業務規範等類別。評價得分採取百分制,業管委秘書處根據支付機構評價得分情況,將支付機構分為I、II、III、IV、V共五類。
對於I類機構,給予各項業務的開通和調整較大靈活性;全面開展產品合作、市場合作以及數據服務;執行風險防控基本要求。
對於II類機構,給予各項業務的開通和調整適當靈活性;發揮支付機構的業務特長與行業背景,在特定領域開展產品合作、市場合作和數據服務;從嚴執行風險防控基本要求。
對於Ⅲ類機構,視情況限制部分業務的開通和調整;慎重開展產品合作、市場合作;提高風險防控要求。
對於IV類機構,限制部分業務的開通和調整;實施部分業務退出;提高風險防控要求並從嚴執行。
對於V類機構,終止全部業務,要求限期退出銀聯網絡;向監管機構建議取消支付業務許可證。
收單機構結算價格都是根據標準價格商戶+非標準價格商戶(即享有優惠費率用戶)的比例來綜合核算出成本費率,而部分收單機構通過偽造虛假商戶直接跳轉非標商戶,從而降低成本、違規套利。
銀聯現在嚴控零扣率商戶布放條件也意味著,所有的非標終端管理都要被嚴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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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低零扣率商戶終端布放特別需求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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