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安徽掃黑除惡最新動態(4月26日)

安徽掃黑除惡進行時

4月

26日

【扫黑除恶】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4月26日)

4月8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4督導組進駐我省,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掃黑除惡督導工作。在中央督導組指導下,在省委、省政府統一指揮下,全省各地採取霹靂手段和雷霆舉措,迅速打響掃黑除惡新一輪攻堅戰,掀起專項鬥爭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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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定遠謝多華等13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扫黑除恶】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4月26日)

4月25日

滁州市定遠縣人民法院對謝多華等13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主犯謝多華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職務侵佔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強迫勞動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以來,被告人謝多華在任定遠縣爐橋鎮沈橋村、濱湖村原村支部書記期間,通過違規發展黨員、任命自己的親信為村幹部等方式,與大部分村委委員形成緊密團體,並不斷排除異己,打壓反對自己的其他村幹部,勢力逐步壯大,形成了以謝多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他們利用村民自治組織平臺,長期把持村兩委,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佔用農用地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2004年至2014年,謝多華等人在明知收取喪葬罰款已被禁止的情況下,仍以毆打、起屍火化、拉東西、舉報等威脅方式,多次上門逼迫村民上交喪葬罰款,總計非法獲利27000元。2010年8月和2012年7月,謝多華等人在沒有獲得土地部門批准許可的情況下,將26.09畝耕地分兩次出售。耕地出售後被多次取土,形成了大深坑,目前被佔用耕地現狀為坑塘、河流水面,耕地耕作層滅失,已不能滿足正常農業生產種植條件。2014年,沈橋村與濱湖村合併成濱湖村,在濱湖村兩委換屆選舉中,當時已任沈橋村黨支部書記13年之久的謝多華糾集十餘名社會閒散人員,通過威脅村民等方式操縱選舉結果,成功達到其當選濱湖村黨支部書記的目的。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謝多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實施有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欺壓殘害群眾,侵佔集體財產,嚴重侵犯不特定多數村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嚴重破壞社會正常生產、經濟、生活秩序,在當地及周邊區域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據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職務侵佔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強迫勞動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謝多華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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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張紅英尋釁滋事罪一案公開宣判

【扫黑除恶】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4月26日)

4月25日

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對張紅英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並追繳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紅英未經許可,於2016年2月18日至2018年7月6日期間採取堵路、攔截等方法,僱傭他人輪流值班,對城隍廟商城門前設置的47個停車位非法強行索要停車費,每輛車按停車時間長短收取每車次人民幣5元、10元、20元不等停車費,每天強行索要人民幣約200元,合計約人民幣17萬元。被告人張紅英在索取停車費的過程中,因被害人懾於其惡名及其現實的人身危險性等,而被迫交納停車費。對不願交停車費的被害人,被告人張紅英多次採取毆打、辱罵、追逐、恐嚇等手段強行索要停車費。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紅英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多次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多次強拿硬要、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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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廣德江宣剛等1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開庭

【扫黑除恶】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4月26日)

4月25日

宣城市廣德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以江宣剛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開設賭場罪一案,13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期間,以被告人江宣剛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了獲取經濟利益,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共同實施開設賭場的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江宣剛、曹德有等13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江宣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應當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曹德有等12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由於案情較複雜、涉案人員眾多,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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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廬江程偉等7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開庭

【扫黑除恶】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4月26日)

4月25日

由合肥市廬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程偉、汪文等7人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案在廬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份,被告人程偉在合肥市租賃場所, 設立 “大誠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從事貸款業務,並形成了以被告人程偉為首,郝先應、汪文、張俊、宋志紅、張燕、殷濤、胡夢琪等人為成員、分工明確、以非法佔有被害人錢財為目的、有預謀實施犯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程偉等人通過互聯網、微信、QQ等發佈廣告或通過朋友介紹,以“急用錢,無需抵押,只需身份證,利息低”等信息吸引被害人;通過與被害人進行口頭約定,以“行業規矩”、上門費、服務費、“違約金”“保證金”等名義,將借款週期一個月定為22天,將“違約金”“ 保證金” 等加入借款金額,借條上填寫的月息留空或遠低於口頭約定,給付被害人借款時,預先扣除高額“頭息”、上門費、服務費等費用;要求被害人出具的保證書將還款期內向任何人和單位再行借款作為違約等,騙取被害人簽訂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虛高借款借條、陰陽合同。借款後,以各種藉口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要求被害人償還虛高借款、高額違約金及利息;被害人無力償還時,程偉指使郝先應、張俊、汪文等人通過電話或上門索債、在被害人或其親屬住所擺花圈、燒冥幣、放鞭炮、噴油漆等滋擾、威脅被害人及其家人,或者非法拘禁被害人,向被害人及其家人暴力討債,詐騙、勒索被害人錢財。先後實施詐騙犯罪16起,騙取人民幣20.993萬元;實施尋釁滋事犯罪15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

據悉,法庭將擇期宣判。

5

合肥秦某某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二審開庭

【扫黑除恶】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4月26日)

4月25日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秦某某、沈某等9人犯故意殺人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上訴一案。該案被告人秦某某、沈某等人被一審法院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自2015年以來,被告人秦某某、沈某、晉某某、王某等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公共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2017年11月23日,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夥同被告人楊某、範某某與宋某某、孔某某、江某在合肥市第二人民醫院門口持械鬥毆,使用槍支、砍刀、匕首、菜刀、棒球棍等兇器,致一人遭槍擊死亡,一人構成輕傷。2016年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在合肥市某小區地下車庫開設賭場,營業一個月抽頭盈利約12萬元。2013年,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秦某某非法獲得兩隻火藥槍及子彈並一直持有,2016年秦某某將火藥槍和子彈交由王某保管直至案發。2015年10月、2017年2月,秦某某因與他人發生口角隨意毆打他人實施了兩起尋釁滋事犯罪。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沈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秦某某、楊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對兩人限制減刑;對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五至十一年有期徒刑不等。九名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分別上訴至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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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夏煜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被提起公訴

4月25日

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夏煜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聚眾鬥毆罪一案,依法向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7

池州青陽朱濤等人惡勢力犯罪案被提起公訴

4月25日

池州市青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對惡勢力犯罪團伙朱濤、徐宏偉等人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朱濤糾集徐宏偉、王飛飛(另案處理)等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青陽縣城娛樂場所等區域內,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經濟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朱濤為糾集者,徐宏偉、王飛飛為其他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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