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雲哥
其實這個有規定的
雖然說各地不一樣,但是各地的律師收費標準有詳細的規定。你可以上網查找一下本地律師收費的相關標準。
如果你遇到收費不合理或者亂收費現象以及沒有錢請律師幫忙打官司,可以前往當地律協(各地都有地址,各地電話不一)尋求諮詢和幫助。
還有就是請律師的費用一般不會很貴,而且收費的模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根據標的物(也就是案件中涉及到的錢財和金額)的錢財進行判決(判給你的錢財)抽成(無其他費用);另一種就是一場官司一場錢的模式(和那種請人幫忙的性質類似)。一般後者的模式較常見,如果名氣大一點的律師或者對勝訴(或者更多的錢財判給你)有把握的律師會選擇前一種模式。
但是不管什麼模式都是有標準和要求的。不得亂收費,收費也是透明的。
不要想得請律師是一個很難或者像一個猛虎一樣不可靠近的情況。只有佔理,天秤會向你傾斜的。
LazyBears聊熱點
很多人沒有經歷過聘請律師!
這個問題談起來很複雜, 收費多少既分地域也分案件大小。
按一般縣級律師來說,刑事案件、離婚案件等收費在2000-5000元。經濟案件,一般按款項的百分比收費。
不要認為交了律師費就萬事大吉了,資料打印費、取證旅差費、吃喝招待費等等還要當事人另出,一場官司下來花費有時甚至超過律師費。
現在講法制,而法律上分得很細,律師就是專業老師。打官司離了律師會吃大虧的。
例如原告以自己佔理為由不請律師,訴訟材料用詞稍有不慎,被告律師會抓住把柄,案情可能翻轉。
同在陽光下3
我們這邊最低七千元。打官司不要找律師,律師吃了被告吃原告,他們不會給你好好辦案的。再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如果你證據充分,合法,有效,沒有律師,你照樣可以勝訴,反之,律師再有能耐,如果你證據不足,他又怎麼能夠給你顛倒乾坤呢?
我打過幾場官司,從一審,二審,再審,所有的細節我都自己去做,自己立案,自己撰寫各種法律文本,好多法律條款我都爛熟於心,特別是民商法一類的,因此,我的官司每場比勝,這是我的切身體會,供參考。
哈嘍0k好
專業律師費的計算,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包括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等等。
現實情況來看,律師費主要取決於標的額的大小、案件的複雜難易程度和當事人的信賴感。
律師代理案件分為三類,民事、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非訴訟法律事務是協商收費的,大家自己商量價格,沒有特別明確的收費標準。很多律師團隊在做這方面的業務,價格基本上取決於複雜程度和律師的社會信譽及業務能力。
既然是打官司,也就是訴訟,收費方式分為兩種,計時收費和計件收費。
筆者以自身所在的廣東省地區為例,廣東省發改委在2006年就發佈了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規定了律師費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十幾年過去了依然沒有漲價,也已經很良心了。
(一)計時收費
200-3000元/小時,允許上下浮動20%。
一般很高額的律師費通常是採用這種方式收取的,但這種模式下,辦案結束後是需要向委託人出具工作清單的。
(二)計件收費
1.刑事:
(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
允許上下浮動20%,如果案情重大複雜的,例如時間長、地域跨度大或者集團犯罪等等,是可以在不高於標準1.5倍的範圍內收費的。
2.民事、行政
(1)如果不涉及財產,例如單純離婚案件(沒有財產分割的問題),3000-20000元/件
(2)涉及財產的案件,是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的。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8%
10萬-50萬(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如果爭議的標的額為5萬元,按照標準是隻有基礎費用1000-8000元;如果爭議標的額為100萬元,那麼費用也就是45000-52000元。(實話說這個標準很低了)
當然,該標準同樣允許上下浮動20%。
(3)風險收費
風險收費是辦理民事案件中的一種特別的收費方式。律師在接受委託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餘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這種收費方式一定是在律師明確告知了政府指導價後,當事人仍然要求風險收費的,才可以風險收費。且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strong>
當然,民事案件中並非所有案件都可以風險收費,婚姻、繼承案件,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卹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是不可以採用風險收費的。
風險收費的對象多是疑難複雜,特別是執行難度比較大的案件,需要當事人對律師的高度信任。
由於結果與律師報酬及投資回收密切聯繫,所以律師不僅要承擔收不到代理費的風險,還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因而辦案律師不得不加強責任心,調動積極性來辦案。高風險高回報,約定的比例越高,對律師的吸引力也越大,因而也會更加積極。
掃地小法師
我從另一個角度回答這個問題:除了直接去律師事務所,還有沒有別的渠道可以花最少的成本請到正規合法的律師代為打官司?
有的,那就是申請法律援助。簡單地解釋,就是符合一定條件的老百姓可以申請到免費的律師幫忙打官司。
這並非鑽律所的空子,而是國家制定的政策,為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但因為家庭困難而請不起律師的人提供的保障。
具體而言,申請法律援助要注意瞭解以下幾個關鍵信息:
1.誰可以申請?——經濟困難的人。(需要找當地基層組織開證明)
2.去哪裡申請?——當地司法局有法律援助中心。
3.誰來幫我打官司?——法律援助中心會指派律師或者法律服務工作者幫助你書寫起訴狀和代為出庭辯論、辯護等。
4.所有案子都可以幫忙嗎?——有限制。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這裡列幾個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訴訟糾紛,這些情況下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的人可以先去司法局諮詢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刑事訴訟中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再說說關於法律援助指派的免費律師、法律工作者是否靠譜的問題。
首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都是在司法局登記在案的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從資質上而言,可以直接避免被“假律師”欺騙。
所謂的假律師,就是某些開了個小門店招攬法律諮詢,然後自稱可以為你代理案子的人。這類人利用了民事訴訟法的一項漏洞:他們如果與社區關係好,可以搞到證明,以公民代理(並不是律師)的身份參加訴訟。而其中有的人搞不到公民代理,但他可以欺騙你說“我認識XX法官,可以幫你從中請託,你只需要準備XXXXX元的紅包,由我來活動”,然後將裁判結果歸功於“活動”的功勞,實際上紅包被他自己吃了。
至於我為什麼知道,因為我爸爸的一個同學就中過招。他因為交通肇事被提起公訴,被一名假律師忽悠說給法官和被害人家屬打點活動,前後用去好幾十萬(這其中並不包括為了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書另外賠付的幾十萬)。最後的判決結果並沒有因為“打點”而額外從輕,原本也就應該是這個結果。但那位叔叔因為不懂法律,被忽悠得很開心,認為是因為錢花到位了才得到的這個裁判結果(其實是因為他另外賠給被害方換諒解書的那筆錢起的作用,這幾十萬紅包妥妥被假律師給吃了)。
其次,法律援助案子都會組卷備查。所以不必擔心援助律師不幫你走完流程。
當然,如果對方要求你作為當事人提供哪些證據,如果是自己能夠調取和提供的,還是要積極配合,畢竟人家援助一個案子只有幾百塊補貼,每趟都幫忙出差的話連路費都不夠。
最後,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是否會盡心盡力的問題。
我覺得這個情況真的是看運氣。沒錯,看運氣。並非所有援助律師都很盡責,同時,也並非所有收了高額代理費的律師就為你盡心盡力了。完全取決於律師的個人職業道德的約束。我在司法機關的話,見過認真負責的援助律師(當然對方也會閒聊吐槽一下幾百塊的補貼簡直是在倒貼勞動力幫忙,不過刀子嘴豆腐心,一邊碎碎念一邊非常誠懇地在幫當事人解決問題) ,也見過全程就幫忙寫寫訴狀,然後就各種指揮當事人準備東西,開庭臨場發揮的援助律師。同時,也見過接受常規委託,收了好幾萬代理費,法庭辯論蹦不出一句法條,全靠一張嘴瞎忽悠的律師。所以見仁見智了,畢竟對於真正需要免費法律援助的老百姓來說,這是一個很難得的機會,請不要白白放過。
溫水煮蔬蔬
具體收多少錢這個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主要以市場為主,就如同明星一樣,同樣是唱歌的,同樣是演戲的,水平也高不到哪裡去,但是一線明星可能出場費就上百萬,而5-6線的可能也就千把來塊錢。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簽訂代理合同都是包乾制,也就是你一次性交多少錢,我這個律師跟你的案子到結案,上訴的話就另算。
律師一般總共會會見你3次,逮捕之前一次,審查起訴階段一次,起訴後一次,可能開庭的前一天也會有一次,然後就是開庭,完事。
如果有需要要多會見的話,會見一次是2000元。
曾經我同倉的一個死刑犯,他律師每一個星期或者半個月就來看他一次,看一次2000,看一次2000,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個2000了。代理費另算的。
而我的話,一審的時候找了個剛進事務所的小律師,費用為12000,二審的時候找了一個某市律師協會執行理事,副會長,費用為10w。都是包乾的,一次性繳納,跟你到結案。
當然,有些律師可能會在代理過程中不斷的找其家屬要錢的,律師車馬費,辦事費,請客吃飯找關係的應酬費等等等。
我那個案子,10w的律師比1.2w的律師水平確實高太多了,而且10w的那個也是有助理的,相當於請了2個律師。不過這種大律師也就看了我2次,其餘的都是要他助理完成的。
所以,家裡出了事,一般其親人都是炸鍋賣鐵都要花錢了事的,所以希望他們能不要上當吧!
這段時間有很多人找我諮詢法律問題,也有很多人請了律師希望律師能通過他關係幫忙能取保候審,但人家律師說20w,成功率5成,不成功錢也不退。
這不是耍無奈嘛。要麼不辦,要麼辦,不成功就退錢,不退錢我知道你努力沒?
雖然犯罪分子很可惡,但是他們家人親屬是無辜的,這種發災難財的不配做一個律師。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律師費,這個要根據地區經濟水平,自身經濟能力,案件類型,案件程序,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資歷、經驗、社會信譽和業務能力,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需要律師及輔助人員人數,委託人與律師之間的關係等等綜合認定。
經濟發達的地區,律師費標準相對高點;案件標的額大,案件複雜,工作量相對增加,律師費用也相對較高;委託北京的律師,自然跟委託本地的律師費用不一樣;與律師是親戚或是好朋友,那律師費用自然也不一樣。
現在還好,每個地方都有律師收費指導標準。
以福州市為例,福州市律師協會出臺《福州市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標準》。根據該標準,
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第一審程序的收費標準如下:
1. 不涉及財產關係的:5000元~50000元/件;
2. 涉及財產關係的:基礎律師服務費5000~30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下列比例分段計算律師服務費。分段計算的律師服務費與基礎律師服務費累加為收費金額。
爭議財產標的額計費比率:
10萬—100萬元(不含100萬元) 部分 5%~10%
100萬—500萬元(不含500萬元) 部分 3%~8%
500萬—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 部分 1.5%~6%
1000萬—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部分 0.75%~3%
5000萬元—1億元部分(不含1億元) 0.5%~1.5%
1億元以上部分 0.25%~1%
葉律師
我倒是覺得,打官司找律師,從某種程度上說純屬白花錢,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問問身邊那些請過律師的朋友,看看他們會給你得出什麼樣的結果。
這不是危言聳聽。
現實有時候就是如此殘酷。你請律師,無非是想贏利官司,然而律師的作用是讓你汲取教訓,知道你的官司是怎麼回事,僅此而已。如果你不相信,建議你主動要求跟律師籤個協議,要求他必須幫你打贏官司,否則一分錢律師費不出。我想,這個時候99%的律師都會對你敬而遠之,更沒有人願意幫你打官司。原因很簡單,律師幫你打官司從來不管輸贏,也決定不要官司的進展,從某種程度上說,他們也是弱勢群體。
現在找個律師要花多少錢?法律上有明確的計算方式,這個問題好解決,但是你要想打好官司,打贏官司,那請律師花多少錢就難以估算,那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尤其是你打官司的決心和勇氣。
因此,關於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問問幫你打官司的律師就可以了,如果你足夠相信他的話,你再諮詢誰都沒有用。
潘文軍的滿漢全席
請律師,就是聽他胡說八道,我有次請個律師是我一個級部的同學,說的都是一個慌接著一個慌,一點正事不幹,他請客就找我去付錢。問他什麼全是慌。我案子二審他就向我要錢送禮,我沒用他,自己去的二審,一切順利,到法院不象想的那麼難,都是老百姓平時不接觸,內心恐懼。自已去比律師在中間謊強多了。1,
葡萄蘋果和西瓜
律師跟我們農村和尚道士一樣喜歡裝神弄鬼的,專門坑人的錢。沒有一個是能夠維護法律尊嚴的,一心只為賺錢。不管發生多大的事,法院會秉公處理,千萬不要請律師。要請的也只有那些大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