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在全國實行總督制,為何山東、山西、河南不設總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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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的總督在最初並不固定,到乾隆時期才基本成為定製。一般設有八個總督官缺,即直隸(河北、天津一帶)、兩江(江蘇、江西,安徽)、閩浙(福建、浙江)、兩廣(廣東、廣西)、湖廣(也叫兩湖總督,湖南、湖北一帶)、雲貴(雲南、貴州一帶)、陝甘(陝西、甘肅一帶)、四川(四川一帶);後期又增加了一個東三省總督。。此外還有漕運總督、西河總督和東河總督,負責漕運和治水工作。

清朝的各地總督職責主要是負責轄區的軍事力量,相當於我們現在各地軍區司令員,各地的政務則是由巡撫管理,相當於省長;督撫原則上,總督更高一級,但是實際上兩人各幹各的,總督管不了地方政務。

清朝龍興之地在東北,並且與蒙古聯盟,所以北京的北方基本上沒有軍事威脅,連帶著長城也不需要了;所以清朝的統治者所防備的是北京以南西北等地的軍事力量,正是基於安全考慮,清朝才沒有設置山東山西和河南的總督;再加上這三個地方也不大,所以這三地的防務基本上都交給直隸總督統一管理。直隸總督是九大總督之首,權力非常大,由此可見一斑。順治五年,直隸、山東、河南設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駐大名,稱為直隸大名府。順治十八年,各省設總督,直隸便有了單獨一省的總督,從此總督府設於今河北大名縣。比較出名的直隸總督有李衛、劉墉、曾國藩、李鴻章和袁世凱。


另外順便介紹一下督撫統治,一般在地方上,總督主要負責防務,巡撫主要負責政務;兩人都是封疆大吏,官職上,總督是正二品: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從一品;或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正二品。巡撫,從二品:或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總督官銜略高於巡撫,前期督權遠過於撫,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兩撫即不再聽命於總督。清朝時常發生因為督撫不和而導致的督撫互參的現象,皇帝往往偏向總督的,巡撫經常落下風,為此還有好幾個巡撫因此自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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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天不可語


清代總督制度,一般是正二品,加授兵部尚書,督察院右都御史銜者為從一品,另兼大學士銜者為正一品。轄一至三省。清代地方總督例兼兵部尚書,督察院右都御史。統管一省或兩三省的軍事、行政大權\r\r所以說 ,總督管理的權限是1到3個省,例如:\r2 東三省總督3 直隸總督4 兩江總督5 兩廣總督6 閩浙總督7 湖廣總督8 陝甘總督9 四川總督10 雲貴總督11 漕運總督12 河道總督

會發現這些地方,是一個大區域或者邊疆 例如 陝甘總督 是西北區域 四川總督是管理西南區域,總督管理一個大區域,一個大地區的軍事、行政大權,相當於現在的大的軍區一樣,\r而山東山西河南,在北京周圍,離北京不是很遠,不是邊疆,是祖國的腹地,不存在軍事威脅,首都附近地區,軍事上不設置總督,行政上管理幾個省,容易威脅首都的安全所以這些地區沒有設置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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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皇上近,兵權不能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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