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處罰認為影響送外賣,外賣員毆打交警獲刑

揚子晚報網4月28日訊(通訊員 沈高軒 記者 萬承源)因對交警處罰影響自己送外賣不滿,外賣員宋某竟然辱罵、肘擊交警,導致交警眼角輕微受傷。近日,啟東市人民法院對該起妨害公務罪案作出一審判決。

2018年8月8日下午3點多,宋某駕駛二輪電動車送外賣行駛至啟東市匯龍鎮江海路和人民路路口附近時,因在機動車道內違章行車,被正在執勤的交警鐘某發現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在被處罰過程中,宋某對鍾某又去處理另一起違章行為而延誤其送外賣感到不滿,辱罵了一句髒話。交警鐘某上前責問時,遭到宋某左肘側擊右眼部,鍾某的右眼角輕微受傷,佩戴的太陽鏡落地損壞。

宋某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啟東法院審理認為,宋某以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宋某犯妨害公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綜合宋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法院對其作出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的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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