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惡意註冊、囤積商標行為將迎嚴管

新京報快訊(記者 許雯)我國註冊商標總量世界第一,但惡意搶注商標現象時有發生。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趙剛今日(4月28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隨著商標法的修改,對於打擊囤積商標、惡意註冊行為會更有力度,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制定配套措施,使商標法修改儘早到位。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新統計,截至2018年,我國國內有效商標註冊量達到1804.9萬件,同比增長32.8%。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超千萬件有效商標註冊中有較多惡意註冊和囤積商標行為,影響了商標註冊正常秩序,也違背了公平競爭原則。

對此,趙剛坦言,商標註冊中確實存在一小部分申請動機不良的惡意註冊情況。他解釋說,惡意註冊一般分成兩類,一類是“傍名牌”性質,把已經出名的商標在不相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註冊,或者把國際有知名度的商標拿來在國內註冊。另一類是自己註冊很多商標,但並不是為了使用,而是把商標用來叫賣、轉讓給別人,謀取利益,即囤積註冊商標。

趙剛指出,對於“傍名牌”的惡意註冊行為,現行法律規定很多、很明確,打擊力度也很大,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針對囤積註冊商標行為,雖然法律中有原則性規定,但是直接的、明確的、可操作性的條款不多,執行並不順暢,而且有些情況不能在申請等註冊前環節直接處理。

4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商標法進行修改,規定對於不以使用為目的的註冊申請,商標局在審查階段可以直接予以駁回。如審查階段未發現,予以初步審定,其他人發現後,可提出異議,在異議環節可以不予核准註冊。即便註冊後,也可以予以無效。

“這個力度就非常大了,並且修改時還規定,對惡意註冊的申請人,除了他的商標被駁回、被無效之外,還可以給予警告和罰款等行政處罰。我相信,這次法律修改後,對於打擊這種囤積商標行為、惡意註冊行為會更有力度。”他表示,下一步要加緊制定配套措施,使商標法修改儘早到位,使商標註冊申請更加健康。

新京報記者 許雯 編輯 劉丹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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