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實控人被拘,20萬股民或將身處險境!

大智慧實控人被拘,20萬股民或將身處險境!

4月26日晚間,大智慧(601519)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張長虹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接受調查。

而這一切都起源於一件六年前的虛增利潤舉動,一樁三年前的行政處罰。

首先我們回顧一下這樁三年前的舊案:

在2012年,大智慧業績大幅下滑,當年虧損2.66億元。2013年,為了避免被戴帽*ST,大智慧鋌而走險,虛增利潤1.2億。結果被證監會發現。

2016年7月,證監會向大智慧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大智慧在2013年通過承諾“可全額退款”的營銷方式,以“打新股”、“理財”等為名進行營銷,利用與相關公司的框架協議等多種方式,共計虛增2013年度利潤1.2億餘元,違反了《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大智慧責令整改、處以警告,並頂格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大智慧董事長兼總經理的張長虹等14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對張長虹等5名責任人員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為何3年前的行政處罰,3年後升級成刑事案件?

2019年02月27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堅決打擊欺詐發行、大股東違規佔用、操縱業績、操縱併購、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推進《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大幅提升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通過持續監管和精準監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東講真話、做真賬、及時講話,不做違法違規之事,以淨化市場生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如果張長虹最終被法院判定犯有“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最高會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及20萬罰金。再也不是虛增利潤1.3個億、只需交60萬罰款就能擺平的了

20萬股民或面臨艱難處境

截至最新數據,大智慧的股東戶數有近20萬!有多少人面對週一的開盤徹夜難眠?如果市場情緒一邊倒,暴跌造成的損失大智慧和張長虹是否承擔?

事實上,因虛增利潤1.2億元,大智慧當年被證監會開出60萬元的罰單,早就有大批投資者提出索賠。訴訟要求大智慧賠償投資者的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

大智慧4月27日公告表示,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及上海金融法院發來的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合計 2815 例,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及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 5.27億元。

要知道,2018年,大智慧歸屬淨利潤僅僅一個億出頭,而面臨的訴訟官司索賠金額已經到達5.3億元,

賺5年的錢也不夠賠的。而實控人被拘,再加上5.27億的索賠金額被扒出,很容易引發資本市場的恐慌,一邊倒的情緒一旦演變成多殺多, 就會造成股價短期大幅下挫。老債未還,又添新債,20萬股民的權益如何保障?

在這裡,球球會密切關注大智慧實控人—張長虹的調查進度,會及時為大家更新最新的調查結果。同時呼籲因違規信披、業績變臉、實控人暴雷而遭受重大損失的投資者,在這裡相互交流,獻言獻策,幫助被困的投資者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稍後,球球會為大家整理一份股票索賠流程,盡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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