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南一男孩上學路上被兩條大狗撲倒,咬得渾身是血,涉事小區業主:狗患一直很嚴重,很多人遛狗都不拴繩。你怎麼看?

譖璨TDiz6670


咬人惡犬應該被打死,狗主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又是惡犬傷人,這次受害者是一位品學兼優的8歲男孩。男孩被送往醫院之後,經檢查身體受傷達40多處,傷勢嚴重,其中左上臂和會陰處受傷最重。也就是說,男孩的傷情有可能關係到他的未來,他遭受到的身心傷害很難靠時間抹平。


從現場遺留的血跡不難想象年僅8歲的無辜男孩遭遇了什麼,他只是騎車路過,卻遭遇了兩隻體重都在70斤左右的大型黑犬的追咬。不要說一個孩子,就算是成年人面對這樣兩隻大型烈犬,恐怕也難有招架之力。

目擊業主稱,兩隻惡犬咬了男孩二三十分鐘。

就在慘劇發生這麼長的時間裡,狗主人始終不見蹤影。反倒是一位正在小區打掃衛生的保潔阿姨,揮舞著掃把將兩隻大黑狗打跑了。一名男業主聞訊趕來將渾身是血的小男孩抱到自己的私家車上,一路狂奔,送到了附近醫院搶救。在這裡要給保潔阿姨和那位好心業主點贊!畢竟,不是誰都敢冒著被咬傷的危險衝上去打狗救孩子,也不是誰都能毫不猶豫地用自家車救人。



令人不解的是,這兩隻大黑狗並不是第一次咬人,之前已有多位居民被咬傷,事後幾位業主均報過警,但一直沒有對咬人惡犬進行處置。有網友稱,如果早點處理了這兩隻惡犬,恐怕今天的慘劇也就不會發生了。


和以往狗咬人之後找不到狗也找不到狗主人不同,這次狗主人被找到了。那麼他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呢?

個人認為,根據男孩傷情來看,狗主人除了民事賠償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理由如下:

1,養狗不拴狗,違規在小區飼養烈性犬隻,沒有狗證。

飼養這種大型烈性犬隻,而且不拴狗繩,不給狗戴嘴套,狗主人根本沒有責任心。而且之前已經發生過多次狗咬人事件,可見狗主人有故意放任犬隻的行為。應該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讓其承擔刑事責任。

2,惡犬傷人之後沒有第一時間趕來救助受害者,也沒有投案自首,恐怕是想逃避責任。

類似行為可以按照肇事逃逸做參考,車是個人財物,狗也是,醉駕肇事逃逸危害很大,惡犬傷人危害更大。對於惡犬傷人,狗主人逃避的,應該讓狗主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之外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這次事件中,惡犬對8歲男童造成的傷害是難以彌補的,支持男童家屬依法起訴狗主人。

最後我想說的是,惡犬傷人,責任最大的其實是不文明養狗的狗主人。我們也應該有類似《惡犬法案》出臺,提高飼養犬隻的門檻,增加對惡犬咬人事件中狗主人的處罰力度,倒逼文明養狗。

此外,也可以強制要求養狗必須戴狗牌或者給狗植入身份信息,只要沒有狗牌的就可以當作野狗撲殺,如果狗闖禍了,也能第一時間找到狗主人。


夜雨如書


新聞介紹:4月26日早晨,武漢市漢南某小區內,突然發生驚險一幕:一名騎單車上學的小男孩,被兩隻在小區內遊蕩的大黑狗撲倒在地,咬得傷痕累累。 目擊者李女士告訴記者,小男孩今年8歲多,在小區裡的小學就讀。當時,小男孩騎著自行車從小區內的路上經過,突然有兩隻未拴繩子的大黑狗從邊上竄出來。 兩隻大黑狗追咬小男孩,將男孩連人帶車撲倒在地撕咬,男孩的衣服被咬得稀爛。男孩渾身是血,痛得在地上打滾,大聲喊救命。

最後是保潔員把狗趕跑,把孩子救下來,目前孩子下體已經被咬傷。

1、貌似狗傷人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去年在臨海市就發生一起惡狗將老人咬死事件。

2、2018年3月22日下午,安徽合肥一小區,一個一歲的男孩,被一隻黃狗咬傷,緊急送往醫院救治。23日,孩子在醫院經過搶救,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臉上縫了許多針,讓人心疼。

事發現場

媽媽抱著被咬傷的孩子,心都碎了


3、去年5月,湖北武漢兩隻大狗不僅把一個6個月大寶寶咬傷,還叼走寶寶,眾人奮力營救多人被咬傷(下圖)。

目前,不知道武漢這2條咬人的大黑狗的狗主人找到沒,狗就是畜牲,為何那麼多人熱衷於養狗?如今的狗患已經嚴重到非常嚴重地步了,每天都會發生全國狗傷人事件。

我家娃娃半個月前,路過一個小遊園時,也是四五條大狼狗相互追逐,跑過來把娃娃撞倒,後面的幾條大狼狗直接從5歲兒子身上撲過去,嚇死人了,把娃娃嚇哭了,幸好沒被被咬,娃娃現在都不敢路過那個小遊園了。


所以,我對於養狗的,是非常痛恨,特別是那種養大狼狗,卻不栓的,真的是毫無素質,自私自利,沒有社會公德心,你覺得這種人,他們能夠有什麼教養?一個不注意公共場合,隨意養狗,不牽繩子、不清理狗糞的養狗人,他的社會道德和品質,能夠好到哪兒去?

針對大狗頻繁傷人事件,我覺得,如果國家層面再不治理,還會出現這樣的悲劇,那麼,如何治理?

1、全國城市禁止養狗。不要說我極端,國民素質還沒達到養狗的地步,你養啥狗?養狗人,連人都不會做,你有什麼資格養狗?大家可以留意一下身邊養狗之人,不要說90%,至少有80%是沒有素質的,這些人是多少有點心理疾病的,如從小缺乏父母關愛、孤單寂寞冷,把狗看的比人還高,覺得狗對自己忠誠,人不會忠誠思想極端、自私自利不在乎別人感受,他們的普遍共性是:出門不牽狗繩子、拉屎不清理、狗亂吼亂叫不辦理狗證,公共場合隨意遛狗,如公園廣場小遊園。


所以,針對這些沒有素質,或者國民整體素質不高,達不到養狗條件的,需要禁止在城市裡養狗,你要養狗,可以,山裡,或農村裡養狗去。

2、狗傷人,一律視同狗主人傷人,根據對方輕重,來定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把人咬傷的,以故意傷人罪判刑,像臨海市那樣把老人咬死的,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不要說,狗不是人,狗不通人性,不是人,就可以養它來傷人殺人?是你養狗傷人的目的?既然它不通人性,你養狗人是人,你就替代你的狗承擔傷人殺人的責任。


3、成立城市治狗隊,對於出門不牽狗繩子的,狗一律沒收銷燬,一經發現,狗主人處罰十萬以上罰款。拉一坨屎不清理的,處罰一萬元,以史上最嚴厲的處罰措施,甚至有點極端措施來重罰養狗人的不道德行為,只有如此,才能治理城市狗患。這個活,可以交給城管隊。

4、徵收城市養狗費用。你養狗可以,先交1萬元押金,之後按照每一年繳納因養狗給社會生活環境影響(擾民、拉屎等)費用,汙染企業還有排汙費呢,狗也一樣,你狗主人既然做不到及時清理糞便,那麼,就繳費吧,一個月1000元繳去。


5、全民監督,並對養狗人不牽繩子、排糞便不清理的,可以進行舉報,一旦證實,可以對舉報人進行100元到1000元獎勵,獎勵金走狗主人繳納。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漢南一男孩上學路上被兩條大狗撲倒,咬得渾身是血,慘不忍睹

4月26日,早上7點左右,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紗冒街一小區,一戶業主家餵養的兩條黑色羅威納犬,將一名小學三年級的男孩多處咬傷,其中生殖器也因此受傷。 

現場:一輛自行車倒在地上,四周有血跡,一雙鞋子和破碎的衣服。

事後,兩條狗被民警拖走。


據瞭解,事發小區裡養狗的業主較多,而且小區的狗狗安全隱患,一直是個詬病。

記者在小區發現不少狗主人遛狗,都不給狗繫上繩子,任狗在小區內四處溜達。

八歲小孩子懂什麼,飛來橫禍,非常值得同情。

傷患就不說了,生殖器官被傷害到,這個要怎麼處理?

孩子早晚會張大,如果對這方面的功能造成影響,一輩子都毀了。

如果造成後遺症,或者以後無法正常那個什麼。

這要怎麼辦,業主必須賠償,必須把小孩子的傷患給治好。

其實,諸如此類的悲劇,從就不缺少。

 2018年3月22日下午,安徽合肥一小區,一歲的男孩被黃狗咬傷,臉上縫了許多針,讓人心疼。

  媽媽抱著被咬傷的孩子,心都碎了。

 

 


遇我得福


都說狗是人類的好朋友,但不代表是我的朋友。我就不喜歡狗,小區裡的狗粑粑經常有,我們小區狗主人跟國外狗主人不同,狗粑粑拉完就在那了,也不收拾,車軲轆上全是狗尿。懶的狗主人直接開門放狗,有次給我女兒嚇的大哭。夏天最煩了,你人老了,起早我們都能理解,夏天都開窗的,那大狗夏天每天早上5點狂叫到5點半,我就真的服了。小區內狗亂跑,我還得停車讓狗,你說我都讓了,狗在車周圍不走,我也看不見,問你狗主狗出來沒?你狗主還跟我翻白眼,說我急什麼?我說整死狗吧,我不對了,沒愛心了。你養,別影響別人生活。要我說,如果空虛,有時間用不完,有錢花不完,也可以不用養狗。可以跟我學,做做希望工程,資助孩子上學,內心也是非常充實,有成就感的。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d-king


最近惡犬傷人事件頻發,希望可以引起有關部門重視,控制養狗。就在上個星期我們這一條長一米,高60公分的狗先咬傷了主人,跑到街上咬傷兩個大人,三個小孩,一個大人被咬掉了鼻子,一個孩子被咬掉了下巴,這件事在我們這鬧的沸沸揚揚。我現在看到狗就怕,前幾天帶孩子出去,又遭到了樓下兩條狗的追逐,之前看到它們追著騎車子的小孩咬,也追過我,雖然並不大,也很嚇人。這次它們主人在場,狗追著我們咬,它們主人居然說,不礙事,我家狗不咬人!媽的,當時我就想罵她們!其實我之前也養過小狗,但自從知道附近有人相繼因為狂犬病死亡,我就再也不養了。我表哥的岳父是工程師,三年前五十多歲,在工地上被流浪狗咬了,打了疫苗也沒能保住命,感染狂犬病去世!我們村一個七歲的女孩臉被大狗抓的面目全非!現在再可愛的狗我也喜歡不起來!


陌上花開96638


◇狗無人性

很多狗狗有欺負弱小小孩的天性,有一次小王帶著兩歲女兒走在路上,迎面跑來兩隻狼狗,脖子上有繩子,但主人沒牽著,小王見狼狗朝女兒奔過來,趕緊一把抱起她,轉身擋住撲過來的狼狗,狼狗的爪子都搭在小王的肩膀上了。

它們的目標就是想撲小王兩歲女兒,眼睛一直緊盯著小王抱著的小孩,還好主人及時趕到,拉住這兩隻狼狗。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狗咬人悲劇再次發生

4 月 26 日早晨,一個8歲多的小男孩,騎著自行車在去上學的路上經過漢南某小區,突然有兩隻未拴繩子的大黑狗從邊上竄出來。將男孩連人帶車撲倒在地撕咬,男孩的衣服被咬得稀爛。男孩渾身是血,痛得在地上打滾,大聲喊救命。

一位保潔阿姨,跑上前去對小男孩施救,將兩隻大黑狗打跑,一男子見小男孩傷情嚴重,趕緊將渾身是血的小男孩抱到自己的私家車上,一路狂奔,送到附近醫院搶救。

保護家人

如果你家裡有小孩,而你家附近又有大型犬,或者你的孩子有可能接觸到那些四處晃盪的狗,你應該為你的孩子著想,你需要買一包火腿腸,和一瓶異煙肼片。保護家人從現在開始!

其實最好保護家人的方式是從狗主人那開始,希望狗主人,都能有一顆負責任的心,辦一張狗證,給小狗一個名正言順!牽一條狗繩,還路人一條康莊大道!遵守社會公德用實際行動回應文明養犬


小熙帶你看世界


記得之前開車時聽過一個節目,主持人說:養狗人和不養狗人是兩種心態,養狗的人把自己家狗寵得不成,不養狗人,特別是有孩子的人對狗卻是深惡痛絕。


實際上,狗狗本身沒有錯,很多狗狗也非常可愛,小孩子也非常喜歡狗狗,但是很多養狗人的不文明行為造成了不養狗人的厭惡,養狗不栓繩,到處往車胎上尿尿,到處大小便,很多主人像沒看見一樣。這種沒人管教的狗當然引不起別人的喜歡。


前幾天剛看見一個視頻,三條大狗從電梯裡出來,外邊的7.8歲男孩嚇得轉身就跑,三條大狗直接就追出去了,養狗人還閒庭信步地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這種心態和行為太可惡,你家沒孩子嗎?你家孩子被別人家大狗追著跑,你什麼心理?


這次事件更是可惡,武漢一名騎著單車去上學的孩子,被兩隻大黑狗撲倒在地,看現場畫面,咬的衣服都碎了,鞋子也掉了。這孩子得有多恐懼,多疼!


看著畫面都是覺得可怕又心疼!

太惡性了,這種大狗還喜歡追咬人的狗主人,為什麼連起碼的繩子都不栓上,任由它們惡性咬人?


前陣子發生的因為養狗的網紅和孕婦之間的爭吵,把孕婦氣到住院;還有在地下車庫,狗狗追咬孩子,媽媽護著孩子,和狗主人爭吵被狗主人打倒在地。


去國外旅行時,從來沒見過一條流浪狗,也沒見一條沒拴著的狗,都是被主人牽著,很溫順,便便了主人也會拿出紙來包好放在垃圾桶裡,所以都會很放心讓孩子出去玩。


但是國內即便是7.8歲的孩子也很擔心,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有流浪狗竄出來咬傷孩子,還有的狗狗只要從樓道里衝出來就狂咻著奔向人。連大人都害怕,更別提孩子了。



建議:

1.全國性的要求,養狗必須要牽繩!不咬人嚇到孩子就成了嗎?孩子被嚇到了也是要發燒的,誰來賠償?

2.出現惡性事件判刑!把孩子咬得滿身是血,如果是人把孩子打了也得判刑,為什麼狗咬了就沒有連帶責任?即便是傷好了,孩子一生的陰影誰來賠償?

3.發現流浪狗,城管隊需要及時捕捉,流浪狗因為得不到養護,更容易對人類形成敵意。

4.如果真的是愛狗人士,請好好養狗,放上牽狗繩,不要讓狗狗成為替罪者。


jason媽咪有辦法


既然認定這惡狗多次傷人,首先狗主人就是有縱狗傷人的惡意,這種無良狗主應該抓起來判刑。可謂是狗患不除,城市不寧。

其實大部分人不是反對養狗,是反對無良養狗。先說說狗主人,這種飼養的動物多次傷人的,狗主人絕對難辭其咎。像我們在農村,大家都知道咬過人的狗絕對不能留。要是狗主人對多次咬人的狗,仍然不栓繩,我們只能說這狗主人就是有縱狗傷害他人的惡意,應該抓起來判刑。現實案例中,記得內蒙古有一單,貴州有一單,因為惡狗傷人,狗主人因為過失致人死亡而被判刑。所以這個問題中,最大的問題在於無良狗主,狗患背後是一個個無良狗主。


各地都出臺了嚴格的養犬規定,規定要辦狗牌,要給狗打疫苗等等。問題是法規是好的,可惜執行的不到位。經常一些無良狗主把規定當耳旁風,也沒有見到被處罰。當務之急是嚴格管理。像杭州就規定,馬路上沒有栓繩的狗,一律視為無主狗,直接抓走。有的城市對遛狗時間進行了規定,絕大多數普通人活動期間不允許遛狗。

對無良狗主,一方面要重罰,罰得他心疼,罰得他長記性才好。另一方面應該把這些縱狗傷人的惡行計入個人信用檔案,讓他寸步難行。要不然,不知道還要有多少傷害,才能根治狗患。那些真心愛狗的人,自然也會考慮別人的感受的。


律師獨角獸


長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兩隻咬人的大黑狗的主人。並且,根據小區的業主介紹,咬傷孩子的狗也曾多次傷人!

本案還好,最後找到狗主人,很多狗傷人案件最後還因為找不到狗主人而無法落實責任主體。我們不反對養狗,但主人必須要做好栓繩等事項。我們都希望狗主人能夠自律做到這些,但不夠自律就只能依靠他律來實現。所以,個人認為這些事項更應當上升到法定義務,成為一個強制性義務,沒有履行相應的義務,公安機關應當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另一個民事賠償責任問題,動物侵權由飼養人承擔相應的責任。不管是調解,還是最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傷著可以要求狗主人承擔醫藥費,傷殘賠償金,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等等各項損失賠償,具體根據實際產生及當地情況進行計算。

再一個是行政或刑事責任問題,根據公安調查,咬人的狗屬於大型犬,且有多次傷人事件。存在這些情況,但是狗致人仍然未照看好狗,對其進行栓繩,反而放任狗在小區內活動。這樣的行為,個人認為屬於過失或放任的故意,建議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葉律師


聽說該男孩全身被咬傷多達40多處,下體受傷嚴重,如果不是熱心業主開車及時將惡犬逼走,估計連性命都難保,現在孩子不光有患狂犬病的危險,還有可能會落下終身殘疾,嚴重影響以後未來的生活,這筆賬該怎麼算呢?

其實我也挺納悶的,為什麼很多人喜歡這種不附加任何限制措施的自由奔放式養狗呢?特別是有些人不光喜歡養,一養還整好幾只,高興的時候雞鴨魚肉,不高興的時候不管不問,你要說他(她)們心裡缺愛吧,但平時對待狗狗們好像還挺好的,你要說他(她)們不缺吧,生活那麼豐富,又為何獨獨要將大半精力放到寵物身上?

在我們小區裡經常會看到有人遛狗,男女老少都有,但我從未見過有人給狗繫上拴繩,給它們穿上“小馬甲”的人倒是不少,有些狗甚至還帶了髮卡,時尚氣息撲面而來 。偶爾與這些寵物愛好者交流的時候,能夠很明顯地感受到其對狗狗的依賴,而且她(他)們的言談舉止與常人並無任何不同,很多人只是因為喜歡養而養,並不瞭解國家對犬類安全措施防護的相關政策規定,直等到自己的寵物傷害了別人才明白後果有多嚴重。

當素養跟不上文化的發展,就會出現這種“養兒不教”的現象。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城市居民生活區人口稠密,隨處放養的寵物在這種環境裡面傷人的可能性會成倍的增加,而狂犬病目前還沒有有效的醫療手段可以根治,這直接導致了很多群眾都抱有“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的心理,談犬色變,進而引發了許多的社會矛盾,愛狗人士與恨狗人士也經常因此吵得不可開交,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其實我個人覺得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養寵物是你的自由,但前提是你的“個人生活秀”不能影響到別人,因為這個社會是大家的,每個人都有自己需要遵守的規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