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市民政局:《上海市社會救助條例》明確規定救助退出機制

【听】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明确规定救助退出机制

5月1日,《上海市社會救助條例》正式實施。今天下午1點,市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市民政局局長朱勤皓對條例的實施進行了介紹。

朱勤皓表示,《上海市社會救助條例》堅持精準認定、精細管理,促進了社會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1、上海是根據困難家庭經濟狀況或者實際困難,區分不同的救助對象,並分類給予相應的社會救助的。為此,該《條例》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的調查核實工作進行了明確,尤其是對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進行了規定。

單純依靠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單位出證為手段的傳統審核方法比較難準確甄別困難對象。為了精準救助最有需要的人群,本市自2006年起就開始探索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通過信息系統與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信息交換及數據的整合分析,形成核對報告,為實施社會救助審批提供依據。目前,核對系統已建立部門間電子比對專線32條,陸續應用到包括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因病支出型貧困救助、醫療救助(含醫療救助、醫保減負)、教育救助、臨時救助等15個項目。核對工作開展至今,共完成核對267萬餘戶次,36.7萬餘戶家庭因不符合申請條件而自願退出申請,減少財政支出近35.3億元,成為確保公共資源公平分配、科學實施社會政策准入機制的一把尺子。

2、當然,社會救助並非一次申請,終身享受,要根據困難家庭的人口、收入、財產的實際變化情況進行動態管理,也就是要有合理的“退出機制”,這也是確保社會救助公平、公正的重要一環。為此,《條例》對救助的退出機制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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