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還耍橫 垣曲交警依法懲

醉酒駕駛還耍橫 垣曲交警依法懲

4月27日下午16時許,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在聞垣路口高速橋附近路段,一輛車堵在停車場門口,導致停車場內的車輛無法出入,並稱駕駛員喝酒了。接到報警後,事故中隊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勘查後,發現不屬於交通事故,系民事糾紛,隨即給110指揮中心反饋,110將此情況轉接給派出所和路面執勤中隊,城西中隊民警接到指令後,在聞垣路53公里500米處找到該車輛,隨即對駕駛員趙某某進行吹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員趙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87mg/100ml,其行為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執勤民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駕駛員趙某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開具了公安交通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總 編 | 燕雪峰

執行總編 | 張博民

信息來源 |運城市公安局信息宣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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