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馬頭:“天目”剷除罌粟行動 實現“三到位一確保”

山東省郯城縣馬頭鎮在“天目”剷除行動中積極採取宣傳力度、責任落實、督查打擊“三到位”措施,確保罌粟毒品原植物“零種植”的任務目標。

郯城馬頭:“天目”剷除罌粟行動 實現“三到位一確保”

宣傳力度到位。郯城縣馬頭鎮統一為89個自然村街製作了過街簾子、噴繪標語等宣傳條幅,每村懸掛不少於5幅,十個社區駐地不少於5條。通過“村村響”廣播每天早中晚三次進行廣泛宣傳“天目”鏟毒戰役內容,切實提高農民群眾“種毒違法、種毒必鏟、種毒必究”的法制觀念,達到禁種宣傳全覆蓋。並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種植罌粟及販賣、持有罌粟殼等違法犯罪活動,實現罌粟毒品無“藏身之地”。

責任落實到位。郯城縣馬頭鎮政府“一把手”作為禁種鏟毒第一責任人,親自掛帥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把禁種鏟毒任務目標分解細化,將禁種鏟毒工作責任壓實到十個社區89個村街。社區、村街為轄區主要負責人,明確責任目標,層層簽訂承諾書,形成“網格化”管理,切實落實禁種鏟毒責任制。

督查打擊到位。郯城縣馬頭鎮統一組織鎮社區警區、包村幹部、民警現場“督查”,按照“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點面結合、全面踏查”的要求,緊緊抓住罌粟開花易被發現的關鍵節點,“不放過一村、不放過一田一地、不放過一家一院、不放過一株一苗”,分工負責、包片包點,認真組織開展踏查剷除工作。尤其是曾經非法種植粟較為突出的村莊、農戶為重點,對田間地頭、房前屋後、村莊角落等部位進行“拉網式”督查,堅決剷除非法種植罌粟。對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 嚴格按照《禁毒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堅決從嚴處理,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該治安處罰的一律從嚴處罰,做到查處一起、立案一起、追究一起。(高軍 徐利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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