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時期還沒出現八股文,那科舉都考些什麼?時事策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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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漢承秦制一樣,唐朝在制度上也大都承襲隋朝,即

“唐襲隋規”。唐朝的科舉制就是由隋朝繼承過來的。

首先,我們先大概瞭解下隋朝科舉制是如何產生的。公元581年北周靜帝禪位於楊堅,北周覆亡。楊堅稱帝,定國號為“隋”。589年,楊堅滅了陳朝,一統天下。楊堅稱帝后,為打壓世家大族的勢力,廢除了九品中正制,選官不問門第。而是令各州每年向中央選舉三人,參加秀才、明經等科考試,合格者錄用為官。隋煬帝即位後,創立進士科,標誌著科舉制的產生。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唐朝的科舉制。唐朝的科舉制分為常舉制舉兩種。

常舉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算、道舉、童子等八科,其中以明經、進士兩科最重要。

明經科考試的內容有帖經、經義和時務策,但以帖經為主;進士科考試的內容為帖經、詩賦和時務策,以詩賦為主。

帖經只需死記硬背,而詩賦則需獨立思考。因此,中明經易,而中進士難。常舉考試最初由吏部主持,後改由禮部主持。常舉考中以後,只表示擁有了做官的資格,必須經由吏部考試合格,方能授官。

制舉考試是皇帝親自主持的考試。制舉考試的題目多為臨時設置,重要的有賢良方正科、直言極諫科和軍謀宏遠堪任將帥科。平民百姓和官吏均可應試。制舉考試不經常舉行,錄取人數也極少,在科舉中不佔重要地位。

此外,在武周時期,武則天還創立了武舉,專門選拔軍事人才,由兵部主持。

最後再來說說科舉制帶來的影響。第一,科舉制的實行,使廣大平民百姓有了參與國家政權的權力,有利於庶族地主參政,擴大了封建統治的階級基礎。第二,科舉制的實行打破了世家大族壟斷官職的局面,促進了社會階層的流動。

第三,科舉制的實行,使選官權力從世家大族手中收歸中央,從制度上限制了世家大族把持政治大權,在某種程度上加強了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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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是科舉取士制度的大發展時期,各種科舉考試都有,一直處於摸索、研究、發展、完善階段,為後世的科舉制度奠定了基礎。

主要目的是將科舉取士的民眾涵蓋面普及到普通民眾之中,增加科舉取士的範圍。針對的則是察舉制度以及一脈相承的九品中正制,也就是推薦制度,這也是門閥士族形成的原因。隋唐之前的選官制度只侷限在上層社會,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發展。

唐朝的科舉制度分為兩大類,第一種是制科;第二種是常科。顧名思義,“制科”是皇帝下詔令之後才舉辦的高規格考試,主要是為了尋找特殊的人才,不經常舉行,往往和實際施政的需求為出發點;“常科”也是有規律時間舉辦的國家考試,比較系統,考試內容大部分時間也是固定的。(古代選官制度的演變,魏晉時期的選官制度造就了門閥士族,嚴重威脅著皇權)

唐朝的“制科”有哪些?

唐朝的皇帝在施政過程之中,往往需要一些特殊的人才來處理一些特殊情況下的政務。有時正規考試做官的人員未必有這些方面的才能,參加制科考試的人員也是比較寬泛的。有時皇帝的詔書有明確規定,有時則沒有,參加的人員可以是平民百姓,也可以是官員,也可以是參加其他考試的人員。

唐代的制科考試有一百多種,可見隨機性比較大,都是王朝臨時需要的特殊人才,皇帝下詔才進行考試。唐太宗曾經下詔書稱:

丙寅,詔河北、淮南舉孝悌淳篤,兼閒時務;儒術該通,可為師範;文辭秀美,可堪著述;明識正體,可委字人;並志行修立,為鄉閭所推者,給傳詣洛陽宮。(《舊唐書.太宗紀下》)

這裡的規定了開展制科的地區為河北、淮南地區,科目有孝悌淳篤,兼閒時務、儒術該通,可為師範、明識正體,可委字人等,由地方上進行推薦給皇帝,皇帝然後進行考試。此後歷代的唐朝皇帝幾乎都開展過制科考試,主要有以下幾個考試方向:

1、志烈秋霜科

主要地方上推薦賢良忠直的人給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通過考察、考試決定是否被選中,出任官職。

2、武足安邊科

這是招收武將,用來安定邊疆的防務,通過武將考試則可以出任邊疆的將領了。

3、才膺管樂科

這是招收音樂舞蹈人才的考試,充實官方的一些樂坊,有時也到宮廷之中任職。

4、直言極諫科

這是招收敢於直言進諫的人才。

5、文辭雅麗科。

這是招收詩詞作賦的特殊文人,為皇帝歌功頌德。


6、博學宏詞科。

主要考詩、賦和議論三種,考試水平相當高,主要有有名有學問的大臣主持,主考官很多,有時皇帝也參與其中。很多歷史名人都落榜啊!

這只是比較常見的六種制科考試,其他很多中制科考試在唐朝也就出現那麼一次、兩次而已,選拔的人員也非常少,不確定性很大。

唐代的“常科”考試。

唐代常規考試的科目有50多種,而不是隻有幾種,根據《新唐書.選舉制上》記載:

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

這是主要的十二種科目考試,在一些科目中又另行再分出很多科目。

考生來源。


常科考試的人員主要來自全國各地學館的學生,特別優秀的學生(也有的有官方背景)由各地學館直接推薦到尚書省參加最終考試,這部分學生稱之為“生徒”;其他學生則需要通過各地選拔考試合格才能到中央參加考試,這部分學生被稱作“鄉貢”。

考試經書內容。

唐朝的經書是考試的主要內容有,必考科目:《論語》和《孝經》

選考科目規定如下:

《禮記》、《春秋左傳》稱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稱中經, 《周易》 、 《尚書》 、 《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稱小經。通二經者,通大經一部加上小經一部,或取中經兩部;通三經者,大、中、小經各一部;通五經者,大經、小經皆須通。

以上是選考科目,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選考,如果通五經必須全考。

詳細介紹一些這十二種考試的具體內容:

1、秀才科

唐朝的秀才可不是我們所瞭解的明清秀才考試。唐代的秀才是考試中最高級別考試,高於進士。主要由地方上推薦非常優秀的人才,層層選拔,然後參加考試,考試的內容是五篇策論,通過即中秀才。

從唐高祖李淵到唐高宗時期,每年的秀才也就那麼一兩個人。651年,唐高宗停止秀才科,後有幾個唐朝皇帝開秀才科,但大都馬上停止了。(秀才形象圖,唐代的秀才比進士要高)

2、進士科。

考試內容為時務策論五道大題,並選擇一大經做填空考試,主要看記憶《禮記》、《春秋左傳》的內容,也是五道大的填空題。

全部通過則為甲等,策論、填空各通過四個以上為乙等,之下者為考試不通過。唐高宗時期加試雜文詩賦,以後唐朝皇帝偏重詞賦了。

唐代進士考試不遮擋考生的姓名,考試前考進士科的人可以將自己之前的著作推薦給朝中的大臣,有的時候甚至可以推薦給主考官。主考官可以將考進士科的人之前的著作、社會名譽考慮進去,可以不完全按照考試的成績來定,前提是你得通過進士考試。同等條件下,有著作、社會名譽高的,則名詞肯定比籍籍無名的考生成績高。

唐朝每一次進士科考試錄用比列非常少,大概全國每次錄取20-30人,佔考生總數的六十分之一左右。關鍵是參加進士科考試的人也是層層選拔上來的,這樣的落榜者甚眾。(古代科舉考試圖,唐代進士考試不遮蓋考生姓名籍貫出身,到了宋代才開始“糊名字”)

3、明經科

明經考試內容就是上文所列的經書,根據通過的比例定明經的級別,明經還分為:

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新唐書.選舉制》)

考試內容是自己選擇的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的經書,考試內容為三:第一為填空題,截取經書內容,將經書內容填完整;第二為口試,經書大義十條問答;第三為策論,時務策論三大題。(明經科必考科目——《論語》和《孝經》)

4、俊士科。

這是一個基層推舉的渠道,優秀的人被推選為秀士;然後在秀士中選拔更加優秀的人稱為“選士”;進而再選拔更加優秀的人為“俊士”;“俊士”再次選拔為進士,經過考試策論之後,看其所能任職。

5、明法科

這是唐代的法律從業者的資格考試,主要考《唐律疏議》以及如何斷案等。考律法七個大題,令三道大題,全部通過者為甲等,通過八道題的則為乙等。(明法科必考科目——《唐律疏議》)

6、明算科。

這是選拔財經人員和現實實際使用數學的人才考試。主要考試內容根據記載有:

為算者,試《九章》、《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髀》、《五經》、《綴術》、《緝古》帖各有差,兼試問大義,皆通者為第。(《通典.選舉制》)

也即是數學及其實際應用。(明算科必考科目——《九章算數》)

7、明書科(明字科)

主要招收文字訓詁人才,考試的內容為《說文解字》、《字林》,也即是古代的兩本字典了。

考試內容從這兩本書中出,共出題20道,圍繞這二十道問題進行解答,通過18道題目者中第。

8、開元禮科

顧名思義,開元禮科是開元年間設立的。唐玄宗開元年間編著了《大唐開元禮》一書,頒發於732年。唐初的禮制無定製,每遇到事情都是臨時商議禮制,這次進行了系統編纂。

開元禮科則是考禮儀制度的,主要有《禮記》、《大唐開元禮》等。

9、道舉科。

唐朝認為自己的老祖宗是“老子”,崇尚道家,在各地建有崇玄館和道學館。考試的內容涉及道家學說的主要著作,主要有《老子》、《莊子》、《列子》、《文子》等。

考試內容由以上經典出題,考試先考填空題(數量不等),然後是經書大義問答十條,最後是三道策論。


10、童子科。

唐代的童子科考試其實就是選拔10歲以下的神童,有時放寬到12歲。考試的內容是《論語》、《孝經》。考試的內容主要是背誦主考官選擇出的十篇文章,並且能書寫文章,同時主考官還要進行面試,推薦到禮部參加統一的科舉考試。

唐代宗時期曾經短暫下令禁止童子科考試,後又開始,要求逐漸放寬,12歲以下,但是必須精通《論語》和《孝經》,並且在選考的經書中精通一經,如果考中可以任職,差一點的賜予出身。

11、三史科(含有一史科)

魏晉南北朝時期,三史是指《史記》、《漢書》、《東觀漢記》,到了唐朝時期,由於《東觀漢記》失傳,則將《後漢書》列入。

822年,唐穆宗設置三史科,又設置一史科。考試的內容自然是《史記》、《漢書》、《後漢書》的內容。

三史考試通過的等同於明經科中通曉五經的待遇,精通一史的也按照明經科同等待遇處分。

唐代科舉制度處於探索、完善階段,到宋朝時期已經完善了科舉考試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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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科舉主要分為兩種,貢舉和制舉。

一、制舉

制舉也稱為制科。《新唐書·選舉志》中載:“其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焉。”制舉是由皇帝頒佈舉行的,目的就是為了選拔有傑出才能的人,考試地點一般在皇宮內,有時也設在皇帝巡幸之處。

制舉考試最初為口試,後改為筆試,一般情況下皇帝會親臨現場。制舉是皇帝位選拔“非常之人”而設置的特科。制舉的科目繁多,主要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博學宏辭等科。制舉在武則天、唐玄宗時期最為興盛,後來逐漸衰落。

制舉是為了選拔有傑出才能的人,所以重在考察應試者處理現實問題的能力。唐代制舉及第者多有傑出的政治才能。制舉及第後的待遇也要比貢舉高。制舉及第且成績優秀者當即授予官職,成績差的人也可以獲得出身,即所謂的官資。

二、貢舉

貢舉,又稱常科。唐代貢舉考試考生有兩個來源:一是由州縣舉送的貢生。鄉貢是考生自己到所在州縣報名,通過州縣舉行的考試後,再由州縣舉薦到禮部,參加貢舉的考試。

唐政府對這類考生的品德有一定的要求。凡跡涉輕狂、兼虧禮教,或曾受到官府觸發,雖薄有詞藝,均不能參加考試。只有那些通曉禮教、品學兼優、未受過刑事處分的讀書人,才允許參加縣、州兩級考試,然後參加禮部的考試。

另一類是學館生徒(主要是“六學二館”的生徒),他們經學校考試後,成績優異者被選送參加禮部考試。每年這兩類考生的人數都由政府確定,其中各考試科目人數、各州府縣赴考人數也有具體規定。每隔一段時間,政府會根據各地人口的消長情況和官吏隊伍的狀況以及考生的素質進行相應的調整。

明經科

明經是唐代貢舉的重要科目之一。

關羽明經考試的內容,《新唐書·選舉志》中記載:

“凡明經,先貼文,然後口試經文大義十條,答時務策三道,亦為四等。”

由此可知,明經考試的內容包括貼經、經義問答及時務策。

唐初明經考試主要考時務策。由於參加明經考試的人不研讀經書,只是熟讀、背誦一些對策文章,缺乏對經書大義的瞭解,沒有治理國家的政治才能,因此,唐高宗下詔規定明經考試需加試貼經,貼經通過後才可以考時務策。後來貼經多考察孤僻字句,失去了選拔人才的作用,於是明經考試中又加上了經義問答。

唐代科舉考試中,明經考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熟讀、北宋儒家經典原文及註釋的能力,而進士科考詩賦,重視應試者的文學才華。因此,堂弟啊文人普遍重視進士科而輕視明經科。在唐代科舉史上,明經科的地位不斷下降,而進士科的地位不斷上升。

進士科

唐初進士科考試只試策,並不試文,後來又增加了貼讀、貼經和雜文等形式不一、不夠規範的考試項目,但不固定。永隆二年,朝廷頒佈了《條流明經進士詔》,規定了“進士試雜文兩首,識問律者,然後並令試策。”雜文成為進士考試的法定項目。

雜文“謂陣銘論之類,開元間始以賦居其一,或以詩居其一,亦有全用詩賦者,非定製也。雜文專用詩賦,當在天寶之際。”

一定程度上而言,進士科雜文用詩賦,對唐詩的發展也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開元之後,唐朝科舉和文學的關係越來越密切,“時海內和平,士有不由文學而進,談者所恥。”因此到了唐玄宗天寶之時,增加了進士科的難度係數,科舉以文詞的優劣來決定取士與否,使得天寶年間形成了行卷與納卷的風尚。

唐代進士科一直到了唐文宗太和七年才停止了詩賦。進士科開始試議論,不試詩賦。改革的原地大概有這麼兩點,其一是應試者所作詩賦追求浮豔,不切實際,為世人詬病,其二是皇帝覺得當今天下士人不通經術,不讀經典,專門一個心思去寫詩賦了。

雖然唐文宗下詔要求停詩賦,但據考證,在實際考試中根本沒有執行過,一直到了晚唐,進士科依然考詩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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