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產房,10個孕婦,9個順產,誰慫誰剖腹。”


“1個產房,10個孕婦,9個順產,誰慫誰剖腹。”



“1個產房,10個孕婦,9個順產,誰慫誰剖腹。”


我從小就是條鐵錚錚的娘子漢。

以前班上的男生壞得很,經常惡作劇,往女孩子身上扔昆蟲。

別的女孩嚇得哇哇叫,我大手一拍,吧唧,死了!

過年的時候放鞭炮,別人躲得遠遠的,我膽肥得很,老大個竄天猴,直接拎手上放飛,現在手上還有一道炸過的疤。

十里八鄉別說同齡人了,連大人都不敢惹我,因為我有仇必報。

誰打我,我打誰,今天打不贏,明天也要打回來,女子報仇,十年不晚。

我就這麼風風火火地長大。

萬萬沒想到,自己會栽在生孩子這件事上。

跟許多產婦一樣,我是抱著順產的決心去的。不就生個孩子嗎,一二一、一二一,加油使勁乾巴爹,娃兒就自己跑出來了嘛!

尤其是開始陣痛那會,可把我得意壞了。就像做好了十四級颱風的準備,結果卻只下了毛毛雨。

原來所謂的陣痛,就跟蜜蜂兒蟄了的,忍一忍不就過了嗎?

這也更堅定了我的決心,順產,沒問題!

“1個產房,10個孕婦,9個順產,誰慫誰剖腹。”


然而,事實證明,Flag還是不要立得太早。

到了第二天中午,陣痛竟越來越密集,漲潮似的,一浪接著一浪,後浪更比前浪高。痛點越來越密集,痛感也越來越鈍重。

如果原先像蜜蜂蟄,現在簡直像有個沉香,拿著斧頭在我身體裡劈山救母。

一把鈍斧頭一刀刀地劈,骨縫像要裂開似的,而更要命的是,醫生告訴我,宮口沒法打開,離分娩還遠著呢。

我就這麼又生捱了一天。

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睡就更睡不著了。

那時的意志已經完全崩潰了,什麼順產不順產,只要能不讓我疼,我什麼都願意。

幾個月後,爆出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產婦跳樓事件,我的第一反應是,我能理解她。

真的,我能理解她。

因為2016年7月的那個夜晚,我站在產房的窗前,心裡湧現的,是同樣的想法,如果跳下去能不疼,那讓我跳下去吧。

什麼意志都瓦解了。思想都碎成了一塊塊。腦子裡只有一個字——疼,疼,疼……

第三天的早上,我幾乎是哭著去求醫生,給我一針止痛針,怎麼樣都行,只要能止痛。現在回想起來,那一千塊錢,簡直是我人生花得最值的錢。

一針下去,神清氣爽。我甚至美美地睡了兩個小時。

然而我還是沒有順產的運氣。

一覺醒來,醫生告訴我,羊水已經渾濁了,孩子可能有窒息的危險,建議馬上剖宮。

就這樣,經歷50多個小時的陣痛後,我又捱了一刀。

“1個產房,10個孕婦,9個順產,誰慫誰剖腹。”


生孩子這件事,至今仍有不同聲音。

絕大部分人深感劇痛。極少一部分人,覺得那就是一場毛毛雨。當然,也有像我這樣的,痛到生不如死,渾欲一頭撞死的。

我上網查了一下,原來每個人的痛閾,都是不同的。痛覺神經的感知,和對每一種痛的忍耐,都是不同的。甚至身體的不同部位,都有不同的痛閾。

就好比有人害怕飛蟲,有人害怕爬蟲,有人老虎獅子都不怕,但是怕老鼠。

你說,是怕老鼠那個人矯情,還是怕老虎那個人矯情?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隨處可見。

比如,我認識一個特別牛逼的小姐姐,生意規模做得很大,平時給人的形象,都是風風火火的,沒有她辦不到的事。但是她特別怕打雷,每到雷雨天氣,幾乎是整夜不敢睡。

還有個牛高馬大的糙漢子,從小就是不良少年,打架鬥毆的事沒少幹。但是他怕狗,在小區裡看到一隻貴賓犬,都嚇得趕緊繞路走。

不過這兩位都比較幸運。因為他們的外在,就給人一種強悍的印象。強者在生活小事上的偶爾膽怯,頂多不過是茶餘飯後的玩笑,不會有人因此看輕他們。

但對於普通人而言,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他們一旦喊痛,就有人要拿出優越感來,爭先恐後地做起批判家:

那麼多人順產,怎麼就你不能順?

別人都能996,怎麼就你要週六日?

一個孩子就喊累,從前的女人生七八個怎麼辦?

呵,那麼多人順產,為什麼我不能?

我就是不能啊!

就像那麼多人發了大財,我卻發不了財,你說怪不怪?

“1個產房,10個孕婦,9個順產,誰慫誰剖腹。”


人的認知中,時常存在一種偏差,即把“很多人能做到”等同於“做不到就是廢物”。

比如上個星期,我寫了一篇關於996的文章(996,即9點上班,9點下班,每週上6天班。點擊標題即可閱讀文章:馬雲被罵上熱搜:你們都去996吧,不用管老人和孩子了!)。

評論裡很多人都持這麼一種觀點:996喊什麼累,我們都是997呢。

這種說法乍一聽,好像很有道理。但你再往深想一想,難道因為有人997,996就是對的了麼?

就好比,別人都能帶8個娃,你帶2個娃就沒資格說累了?

這種流氓邏輯,幾乎無處不在,卻很難為人所察覺。因為這世上的規則,本質上是由“大多數”所制定的。

為什麼男人抽菸無人詬病,女人抽菸卻要被指指點點?這其中除了性別壓迫外,還有一層原因:因為男人抽菸的多,女人抽菸的少。

你仔細體會下,是不是這個道理?

同一件事,做的人多了,就似乎理所當然。做的人少了,就顯得尤為異類。

就連過馬路都不例外。稍微有生活經驗的人都知道,在某些秩序混亂的小城鎮,人人都習慣闖紅燈,有人規規矩矩地等綠燈,反而會被人嘲笑。

哪怕“紅燈停、綠燈行”,是三歲兒童都知曉的交通規則。

大多數人制定了這世界的規則,可是,大多數人就一定是對的麼?

很多人都能996,但它依舊是違反《勞動法》的。很多人都可以順產,但另外的少數人,堅持順產卻有生命危險。甚至很多人都能吃海鮮,但也有那麼一群人,一碰海鮮就過敏。

允許“少數人”去成為“少數人”。

因為每個人的痛閾都不一樣,誰都無法保證,下一次成為“少數人”的,是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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