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持續營造廉潔過節的良好氛圍,勉縣紀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勉縣水利局板凳堰管理站站長楊軍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5年9月至2018年10月,勉縣水利局板凳堰管理站違規核銷接待費共計29筆12741.9元;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該站部分職工出差在營業性餐廳就餐2次,支出436元在單位財務核銷。2019年3月31日縣紀委給予楊軍黨內警告處分。

2.勉縣娘娘灘水庫管理站站長郭立寶私車公養等問題。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郭立寶多次以工作租車為名,違規公款核銷應由本人承擔的私車加油費2760元;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郭立寶將個人14個月手機通話費1347.32元在本單位財務中核銷,在全縣開展公款報銷手機費問題整治活動中仍未按規定清退已報銷的手機費。2019年3月31日縣紀委給予郭立寶黨內警告處分,對違規核銷的私車加油費和手機費共計4107.32元收繳國庫。

3.勉縣鎮川衛生院院長李林違規公款購買香菸問題。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鎮川衛生院公款購買香菸共3575元,用於公務接待及日常工作聯繫,購煙開支虛開為辦公用品在本單位財務核銷。2019年4月17日縣紀委給予李林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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