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州一男子因車輛亂停放被拖 竟上演自殘戲碼阻礙執法.....

近日,連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連州住建局城管執法隊在連州市區開展了不間斷的整治“六亂”執法行動。豈料在行動過程中,遭遇一男子試圖以自殘威脅執勤人員,要求歸還其亂停放的車輛....

日前,連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與城管執法隊聯合執勤組在連州市東門中路開展整治“六亂”,行動中,執勤人員發現一輛無號牌的男裝摩托車違規停放在人行道上,佔用了人行通道,妨礙了市民通行。經過詢問,現場並沒有人出來認領;因車輛上沒有任何信息可以聯繫上車主,執法隊員遂將該輛摩托車搬上拖車,依法進行拖移。

連州一男子因車輛亂停放被拖 竟上演自殘戲碼阻礙執法.....

隨後,當聯合執勤組行駛到北山路繼續開展整治行動時,一名男子趁拖車駕駛員不注意,獨自一人爬上拖車駕駛室,並用一把類似刀具的金屬器物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揚言不把拖車上的一輛摩托車還他,他便要割自己的脖子。

連州一男子因車輛亂停放被拖 竟上演自殘戲碼阻礙執法.....

(男子使用的刀具)

現場執勤人員對該名男子進行多番勸導,男子卻不予理會,一直把金屬器具架在脖子上,坐在駕駛室不肯下車。見勸導無果,出於安全考慮,交警大隊執勤隊員將情況報告中隊領導及指揮中心,請求轄區派出所民警到場協助。經現場民警多番勸導後,該男子終於肯自行走出拖車的駕駛室,然後被民警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交警提提你:

交警清理違停車輛是為了營造安全、文明、暢通的交通環境,是依法執行職務,公民有義務配合。當遇上交警部門開展執勤工作時,請聽從交警指揮,積極配合工作,切勿妨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

阻礙執行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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