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_洲
謝謝!中國法定公民義務兵要服役幾年?超期服役的算什麼兵呢?大家好!我是橄欖劍社會,堅持原創,分享觀點!中國現在推行的法定服兵役是兩年的時間,也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義務兵役期,我軍超期服役終止於1999年,自此超期服役這個概念就從人民軍隊的字典裡徹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士官制度。我軍的兵役制度很重要的一次就是1999年前的關於義務兵服役時間以及士官制度的改革。
在中國當兵,首先是義務兵,1950年以後,2000年之前,義務兵的年限為三年,個別軍兵種有4年的要求。就拿我是一名坦克兵來說,我是1987年11月入伍,1991年12月2日,義務兵服役是三年,超期服役為一年,我國大多數兵役制度都是這樣執行的,也就是說,義務兵三年,超期服役二年後,轉為志願軍再服役七年共計服役十二年就為當時軍隊士兵管理的基本框架。但是自1999年開始按照新的兵役制度執行。舉個例子,1998年12月入伍的士兵,到了1999年12月份就滿一年,到2000年12月份就服完了義務兵役期,可以光榮退伍了。也就是說到了2000年以後,就沒有超期服役的說法。“志願軍” 就退出歷史的舞臺。
我軍超期服役終止於1999年。也就是說1997年12月份入伍的士兵,到了1999年12月份已經服滿2年,為了保留一部分士兵作為傳幫帶或者保持部隊戰鬥力的不減弱的考量出發,一部分優秀士兵被留隊繼續服役,開始了第三年的軍旅生涯,他們也就成為了我軍最後的一批超期服役的士兵。
隨之而來就是現在的士官制度,自2000年12月份開始,我軍的歷史上就有了這個新的稱謂“士官”,士官服役期如下:下士、中士各3年,上士至二級軍士長各四年,一級軍士長則一直服役到退休。
綜上所述,現在我國實行兵役制度,就是義務兵和士官相結合的兵役管理,2000年前義務兵為三年,2000年後義務兵為二年,2000年之前士兵有超期服役的說法,五年轉為志願軍就是拿工資的兵,轉不上志願軍復員回到地方,就有超期服役的說法,但怎麼說,也叫兵。2000年之後就沒有超期服役的說辭,二年義務兵服役期滿原則上義務兵全部退役,但是為了部隊做好“傳幫帶”就出現拿工資的士兵。他們就叫“士官”。
橄欖劍社會
1.以前是有超期服役這個說法,但是現在基本不存在了,現在我們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就是2年的時間。
2.比如現在我們徵兵是9月份,按說其實9月份入伍是不錯的,這樣可以照顧到剛畢業的大學生,以及剛剛參加高考之後的高中生,這樣可以吸引他們入伍參軍。但是退伍安排的9月份其實並不太好,因為下半年剛好還是進行演習的時間段,而且在9-12月份這個時間點,就會形成一個兵員的空檔期,就是新兵沒有形成戰鬥力,而老兵已經走了。
3.按說依然安排在12月份組織老兵退伍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樣老兵們走,新兵經過訓練之後補充到部隊,然後參加專業訓練,這個鏈路會更加順暢一些,也沒有所謂的空檔期。
4.但是由於是兵役法規定服役只有2年時間,所以這個時間點還沒有變化(之前是12月份入伍的戰士,依然是12月份退伍),必須得以法律為準。不過在下一步調整改革中,有可能會考慮這個因素。
5.關於超期服役這個情況,前面已經說過,如果到了服役期限,要麼就轉士官留隊,要麼就退伍回家。如果說第三種情況,那麼就可能是因病因傷滯留部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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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校和入伍指導
按照2011年修訂的《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第一年為列兵,第二年可晉為上等兵。從2009年開始,即不存在超期服役的問題。士兵服滿兵役兩年,已下達退役命令後,沒有走的,只可能有一種情況,那便是因病滯留部隊,因病滯留的情況,要辦理滯留的手續,但不增加軍齡,為照顧生活,要發放義兵員津貼,按退役時最後一個月的標準發放。屬於慢性病的,可按規定得到一定的醫療補助。這就是說,已不存在超期服役的情況,“滯留”二字說得相當明白。
義務員服役滿二年後。根據部隊需要,個人自願,可轉為士官。按照士官管理規定,由低至高共分為七銜級,依次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和一級軍士長。其中下士和中士,各服役三年,上士為4年,四級軍士長4年,一級軍士長就可服役至退休了。義務兵轉為士官後,根據相應銜級,每服役到銜齡,要麼繼續更高一級軍銜,要麼選擇離開,也不存在超期入役的情況。能留下來的永遠是骨幹,正是部隊建設需要的人才。
士官的滯留。可以參照義務兵滯留情況。部隊管理有規定,一旦下達了退出現役命令,紀律是鐵的,退役就是退役了。部隊對每個士兵負責到底,對因病滯留者,有特別規定。退出現役人員,治癒後須馬上離開,以免影響部隊工作。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當兵光榮,退役一樣光榮,請愛護自己榮譽。不知道我的話說清楚沒有。魂舞大漠樂意就不明白的地方,做一回答。
魂舞大漠
義務兵是二年,義務兵在當兵第二年年底經個人申請、部隊考核、批准,就可轉為士官。
從2009年起,解放軍士官軍銜由低至高分為7個銜級:下士(3年)、中士(3年)、上士(4年)、四級軍士長(4年)、三級軍士長(5年)、二級軍士長(6年)、一級軍士長(可一直服現役直至退休)。
現在部隊的士兵只有義務兵與士官,不存在超期服役的現象。
在上個世紀,部隊當時義務兵是三年,義務兵在幹滿三年後,有超期服役一至二年的現象。
跪射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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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時期的兵役法不同,服役時間也就不一樣了!
上世紀後期由於國情的特殊,出現了很多超期服役士兵。那個時候的士兵只有義務兵和志願兵之分,義務兵服役三年後沒有留上志願兵的可以留在部隊超期服役。留上志願兵的後期就可以轉業安置。而且都是事業編,並非工勤。
後來兵役法改革後明確現行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
兩年後轉下士,服役時間三年
中士,三年
上士,四年
四級軍士長,四年
三級軍士長,四年
二級軍士長,五年
一級軍士長,五年
每一級都需要靠自己去努力晉升,滿12年可轉業安置。其他按照退伍處理!
二級一級軍士長可幹至退休!
鐵血哨位
義務兵兩年
海陸空三軍以及武警,義務兵服役期統一為兩年————這是1998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兵役法規定的。
1998以前,陸軍和武警是三年義務兵。海軍和空軍是四年義務兵。
1998以前,志願兵指標非常少,為了留住優秀的帶兵骨幹班長和技術兵,就有了超期服役一年至多年的選擇。
超期服役的兵,介於義務兵和志願兵之間,兩者都不是。
沒有工資,普遍只有幾十塊津貼,甚至年份推上去更少。只是比第三年兵的津貼加一部分吧!
鬼谷伍
中國法定服兵役是兩年的時間,也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義務兵役期,我軍超期服役終止於1999年,自此超期服役這個概念就從人民軍隊的字典裡徹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士官制度。我軍的兵役制度很重要的一次就是1999年前的關於義務兵服役時間以及士官制度的改革。
第一、義務兵。
我軍之前的服役時間都以3年為服役時間,個別軍兵種有4年的要求。但是自1999年開始按照新的兵役制度執行。舉個例子,1998年12月入伍的士兵,到了1999年12月份就滿一年,到2000年12月份就服完了義務兵役期,可以光榮退伍了。
第二、超期服役。
我軍超期服役終止於1999年。也就是說1997年12月份入伍的士兵,到了1999年12月份已經服滿2年,為了保留一部分士兵作為傳幫帶或者保持部隊戰鬥力的不減弱的考量出發,一部分優秀士兵被留隊繼續服役,開始了第三年的軍旅生涯,他們也就成為了我軍最後的一批超期服役的士兵。
第三、士官。
自2000年12月份開始,我軍的歷史上就有了這個新的稱謂“士官”,在此之前的“志願兵”這個稱謂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之中。
冰雹藍天
1.目前兵役法法定公民義務兵服役時限為2年。
2.現在部隊超期服役一般情況下不存在;因為2年以上,就可以直接轉士官。
3.如果說沒有轉士官,而人還在部隊,只能算作是“滯留部隊”。一般情況下,滯留部隊原因是因為生病還未結束治療,或者已經治療結束但未進行評殘。
4.當然,也有特殊情況:就是士官長已經晉升到頂了,但是又是部隊急需要的人才,就會出現超期服役了。比如火箭軍部隊,比如一些空軍、海軍等兵種,這種情況是有的。
英武
自從2013年9月,冬季入伍改為秋季入伍之後,並強調義務兵的法定服役期為兩年。 所以第一批秋季入伍的義務兵於2015年9月退伍,基本不存在超期服役的現象。
義務兵服役完,如果有留隊意願,自身表現不錯,留在部隊繼續幹的,轉為志願軍,也叫士官。
如果因為部隊訓練,或者執行任務,在退伍節點不能辦理退伍手續的,可以適當延長退伍時間,除了發放義務兵時的津貼,部隊會給予相應的補償,並對本人做出解釋。(類似這樣的情況很少,如果確定或者計劃退伍的義務兵,在面臨退伍的時候,通常部隊不會讓他們執行時間長,任務重的事務。當然部分緊缺人才除外,。)
娛樂白板牆
1999年修改兵役法至今為2年,1999年以前為三年,超過2年服役分一級士官二級士官三級四級五級六級士官,六級士官最高;近年來又調整為:一級士官為下士、二級士官為中士、三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就軍隊成為“兵王”全軍屈指可數的;另一種超過服役2年就可能晉升為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將中將上將等軍官-將官甚至軍委主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