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單位是如何改革的?

眷戀清晨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行政類、生產經營類和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四種類型。其中公益一類簡單來講就是完全承擔公益服務和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不僅承擔公益服務職能,還承擔部分生產經營職能。兩者的差別,不僅是其承擔的職能不同,其改革的方向也截然不同:公益一類是保留的對象,是改革以後事業單位存在的最主要的形式,不嚴謹地來講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形式;公益二類在改革中是必須剝離改革,公益類職能和職能相近的單位進行整合,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指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它有三個特點:一是承擔應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益服務或僅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務;二是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三是不開展經營活動和收費服務費用,其宗旨、業務範圍和服務規範由國家確定。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指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相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同樣有三個特點:一是主要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者主要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務;二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一是在確保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提供與主業相關的服務,收益的使用按國家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於2020年底前完成,目前行政類改革方案基本已定,在短期內即將完成,生產經營類也陸續正在進行,今明兩年,主要進行的就是生產經營類徹底改企,自收自支編制、自定自籌類編制撤銷不再使用。同時,公益二類剝離改企,公益服務職能和行政輔助、支持保障職能,配合公益一類綜合改革,職能相近的單位不斷進行精簡整合,實行政事分開、事企分開,通過綜合改革達到精簡機構、精簡人員編制,優化服務、提質增效的目的。


真寧腔調


公益一類事業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來源於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此項工作自開展以來,要說還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因為事業單位遠遠沒有國家想象的那樣簡單,僅僅靠公益類事業單位,企業類事業單位,行政類事業單位三個類別是不能囊括進去所有的事業單位。

其中公益類事業單位又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公益三類事業單位。那又怎麼區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呢?有些答主回答的靠財政撥款方式區分顯然是不正確的。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單位包括承擔義務教育的中小學和承擔公共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以及沒有劃入行政類事業單位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當然大部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都是全額財政,也有一部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差額財政,甚至是自收自支,比如有些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房管所,國土所,路政運政執法,城管大隊,規劃局等。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一般指承擔高等教育的高校和縣級以上公立醫院,但是有些地方也將有營收能力的事業單位劃入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比如水站等。

所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還是很容易區別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回答如有不妥之處,煩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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