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3起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典型案例被通報

曹縣仵樓鎮菜園李行政村兩任黨支部書記李志中、李和戰違規出借扶貧資金問題。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時任仵樓鎮菜園李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李志中,作為該村扶貧互助協會負責人,違反協會章程規定,通過偽造借款資料,超限額、超期限將其管理的30萬元扶貧資金集中出借給12名扶貧互助協會會員。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該村黨支部書記李和戰以同樣方法違規將其管理的60萬元扶貧資金集中出借給10名扶貧互助協會會員。李志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和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成武縣汶上集鎮高莊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李昌平在貧困人口動態管理調整中履職不力問題。該村在2015年至2017年貧困人口動態管理調整中,李昌平未按照上級要求認真開展工作,在明知本村村民李某某為財政供養人員並享受扶貧政策的情況下,未按規定進行上報作出相應調整,致使李某某繼續享受扶貧政策,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李昌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東明縣長興集鄉燕莊行政村黨支部原書記李旭光截留挪用脫貧遷建村臺補償款、糧食直補款,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等問題。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李旭光利用職務之便,以本村村民名義虛報套取村臺建設補償款、土方補償款等共計198404元,其中87204元被李旭光用於個人開支。2013年至2018年,李旭光利用職務之便,截留群眾糧食直補款179055元,用於村務其他開支。2016年5月,李旭光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不符合條件的親屬辦理低保,致使其親屬違規領取2016年至2017年的低保金8160元。李旭光還涉及其他違規違紀違法問題。李旭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涉案款物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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