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永昌」“吉祥之所集”——永昌“”字燈俗

「民俗永昌」“吉祥之所集”——永昌“”字灯俗

「民俗永昌」“吉祥之所集”——永昌“”字灯俗

“卍”字燈俗是甘肅省永昌縣的傳統民俗文化活動。

“卍”是梵文,含義為“吉祥之所集”

“瑞相”“萬德吉祥”的標誌。

永昌“卍”字燈俗,

2008年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民俗永昌」“吉祥之所集”——永昌“”字灯俗

作為一種古老的民間藝術,“卍”字燈,原是明朝北京燈藝,約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永昌縣紅山窯鄉毛卜喇村的李發仁先生在北京燈門外做小商,日閒便入內繪圖譜,長達三年,繪成一角帶回毛卜喇,至今已有幾百年的歷史。“卍”字燈的燈藝製作包括裁剪、書畫、燈謎等,燈場的圖譜繪製及擺佈科學而講究,在永昌的民間小曲“鏽荷包”裡唱“毛卜喇的‘卍’字燈,壓定十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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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字燈俗表演時,在村中心選擇一塊空地,按燈譜埋栽木杆,橫豎各19排,每排19杆,間距一般為2米,呈正方形,杆高2米,共361根。在主場正中豎一主杆,高8.10米,上掛大型花燈,其餘杆上掛360個小型花燈,象徵農曆360天。杆與杆之間按圖譜用幕布遮蔽,觀燈者按特定路線行進,左旋右轉,直到出口,很有意趣。

「民俗永昌」“吉祥之所集”——永昌“”字灯俗

在進、出口正面扎一道龍門,飾以彩燈,用作屏障。彩龍門從農曆正月十三開始為上元一品,象徵天官賜福,紫微大帝;正月十四為中元二品,象徵地官赦罪,清虛大帝;正月十五為三元三品,象徵水官解厄,洞陰大帝;正月十六為天下太平,象徵百病不生。從正月十三到正月十六,每天一字,分別為“榮”“華”“富”“貴”,用360盞花燈組成。燈場對面設12盞生肖燈,象徵觀燈者吉祥如意。生肖燈後設置“鰲山”,也叫“燈山”,也用360盞花燈,逐次排成不同的“祝福”字樣。鬧燈時秧歌隊每人手拿一盞1.5米高的花燈,順道盤舞,熱鬧異常。

「民俗永昌」“吉祥之所集”——永昌“”字灯俗

“永昌卍字燈俗”於2008年6月被國務院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其原產地為永昌縣紅山窯鎮毛卜喇村,保護單位為永昌縣文化館,國家文化部認定的代表性傳承人為陳永清。右一為陳永清。

「民俗永昌」“吉祥之所集”——永昌“”字灯俗

陳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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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0日,赴敦煌參加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甘肅省"絲路記憶"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

「民俗永昌」“吉祥之所集”——永昌“”字灯俗

2018年6月9日,參加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甘肅主場城市活動暨金昌市博物館開館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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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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