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單車過斑馬線,機動車不禮讓,算是機動車違章嗎?禮讓行人是不是理解為只讓步行的人?

蛇吞象5


騎行非機動車過斑馬線機動車無需禮讓,也並不屬於機動車違章,問題描述的疑惑是對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0條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貫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

實施條例中已經明確說明了非機動車應該怎麼做,如騎行通過斑馬線該行為不屬於“行人”的定義,推行等於人攜帶物品、騎行等於駕駛行為;所以機動車面對這種情況可讓行也可以不讓,按照規定也不應該對不讓行騎行非機動車在斑馬線的行為進行處罰,這是沒有依據的。

不過不排除各地執法標準不一,如果被定義為違章行為複議的程序也相當麻煩,所以只能寄希望於監拍的過程能夠嚴謹一些吧。至於行人和非機動車通過斑馬線應該遵守以下兩條規定,分別為:

1、右側通行不得逆行,行人不得逆向通行聽起來可以有些不可思議,但事實就是如此。右側通行是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通行規定,通行斑馬線也應該在順行一側的外側,何為順行可以參考下圖的示例。

通過此圖可以看出應該如何通行,紅色箭頭代表逆行通過按照規定是不允許的,想要正常通行應該通過頂部的斑馬線走到左側後在從左側的箭頭通行,非機動車也需要遵守這項規定。不過對於行人和非機動車的管理一般比較人性化,很少有地區嚴格要求執行,只是作為行人或騎行人還是要對違章行為有所理解,因為這些都會影響萬一碰撞後的責任劃分。


2、通過斑馬線應當在機動車讓行時快速通過,雖然這項規定只是部分城市或地區的地方性規定,但確實非常人性化並值得推廣。在早晚高分期因讓行非機動車和行人造成的擁堵是非常嚴重的,國人過斑馬線總是有些“扎堆”的習慣,湊夠一批人後會有源源不斷的行人持續通行,除非機動車忍無可忍後稍微做出動作否則不會有人主動讓行機動車。

這種態度決定了讓行斑馬線不是禮讓而是被逼無奈,與體現文明的初衷是相悖的;而且大量汽車長時間怠速運行,其排放的尾氣會因燃油不能充分燃燒導致排放量的增加,不論對於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都是不利的。所以在機動車讓行的時候應當快速通過,而且應該與機動車交替通行,這才是文明和禮讓的真正體現。


不論駕駛、騎行或者行走,學會換位思考才能把“讓”變成“禮”。


(上文為天和Auto撰寫,僅代表個人觀點;禁止站外轉載,平臺內歡迎轉發。)



天和Auto


長話短說。斑馬線禮讓行人,而不是禮讓騎車的人。你開車通過斑馬線時有騎車橫穿斑馬線的,不管是自行車電動車還是摩托車,發生碰撞後根據路權劃分責任,直行車輛優先,對方全責。


月照江


這個問題提得太一邊倒了,你咋不說騎電動車闖人行橫道燈的紅燈呢?任何問題都有證反兩方面,如果你在綠燈的時候騎電動車過人行橫道,那機動車撞了你,那機動車負全責。如果你騎電動車闖紅燈在過人行橫道,那機動車撞了你,你就要負全責。


zjjzmz1


斑馬線是給行人走的,當然不包括電動車,電動車也應該禮讓行人,電動車也不能在斑馬線行駛,如果要走斑馬線,應下車推行,這個時候和行人待遇是一樣的。


陽光仙行639


糾結是否禮讓,覺得你有點沒活明白。把你自己那條命寄託在司機看見你了?剎車踩住了?一但有萬一那?你這輩子就交代了。寧停三分不搶一秒,說得其實不光是司機,也包括你。司機大不了無非就是賠錢,你賠的可是命。


實現一個曉目標


很多電動車速度堪比摩托,機動車很難照顧你。

而且部分電動車應該走機動車道,斑馬線不是給你用的。


頭條用扈


首先要弄清楚是電動機動車還是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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