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金秀法檢“兩長”同庭審理一起涉惡案件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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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進行時
4月29日,金秀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以被告人潘某盛等5人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該案由金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閉軍疆擔任審判長,金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何海芳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潘某盛等5人到庭受審。
(庭審現場)
案件公訴時間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潘某盛等5人於2017年11月當選金秀縣頭排鎮夏塘村古燈屯屯幹後,以之前該屯隊長與廖某、卓某簽訂的林地發包合同存在問題為由,向村委、林業站提出異議,阻撓廖某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以此向廖某索要13萬元。
同時於2018年2月8日,以車輛經過古燈屯為由,向出售砂糖橘的田某、田某宗索要過路費;
同年4月24日,又糾集本屯50餘名村民前往與利外屯相鄰的“牛場嶺”(地名),在利外屯卓某等人的砂糖橘果地內種植經濟林苗木,威脅卓某等人不得擅自毀壞樹苗,否則砍掉對方果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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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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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認為
潘某盛等5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涉嫌敲詐勒索罪和破壞生產經營罪,且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符合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規定的惡勢力性質犯罪特徵,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公訴人公訴)
庭審活動
庭審活動在審判長主持下順利開展,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各項環節井然有序,被告人的合法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5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犯罪事實有疑問的地方進行辯論,庭審持續近4個小時,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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