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桐城市檢察院以受賄罪對安慶市公安局大觀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阮懷海充當惡勢力保護傘職務犯罪案件提起公訴。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桐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第三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職務犯罪案件。該案由桐城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於2019年3月14日移送起訴。
桐城市人民檢察院受上級檢察機關指定管轄,於2019年3月15日依法決定對其刑事拘留,2019年3月20日依法決定對其逮捕。
經審查:被告人阮懷海在擔任安慶市公安局大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惡勢力犯罪集團分子王某某財物,為其提供保護,此外,阮懷海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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