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抓賊","小偷"三呼放手後身亡,男子被索賠81萬引爭議

2018年7月10日,家住桂林的陳某與兒子在自家倉庫卸貨時,發現陌生人黃某躲藏在倉庫廁所中,在制服黃某的過程中,陳某失手致其死亡。黃某家屬要求陳某賠償81萬元人民幣。2019年4月28日,陳某妻子李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很冤枉,會繼續上訴。

家住廣西的陳某和自己的妻子李某共同經營鴨蛋批發生意,往常李某都會同丈夫一起進倉庫運貨,但是2018年7月10日,李某因事在老家耽誤了些時間。於是陳某便領著自己的兒子去倉庫搬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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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案件現場還原

進入倉庫後,陳某想上廁所,卻不曾想有一個陌生人躲藏在廁所中,這個人便是黃某。陳某後來稱,當時黃某說沒偷東西。但是由於幾日前,陳某在廁所門口的架子上放過兩千塊錢。因為擔心黃某拿了錢,便與黃某發生了肢體衝突。

打鬥中黃某踩到了地上堆放的破蛋,滑到在地。陳某順勢壓在黃某身上,制止他起身,隨後呼喊兒子報警。從報警到警察趕來的20分鐘內,黃某說了三次不能呼吸,希望陳某放開他。但是由於前兩次都是準備逃跑,第三次呼救時,陳某並沒有回應。據陳某回憶,黃某說知道他是做生意的,並威脅到以後還會來找他。

令陳某沒想到的是,等到警察趕來後,黃某已沒辦法起身接受詢問了。警察發現其脈搏已經微弱,隨後便撥打了120。等到醫生趕到時,黃某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徵,醫生當場判定黃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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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採訪視頻截圖

黃某死後,官方鑑定顯示黃某死於胸腹部受壓加上心臟病所導致的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2018年7月11日,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他人死亡被警方依法逮捕,但由於檢方不批准逮捕,於7月17日取保候審,在之後的8月末陳某再次被羈押,9月12日又因為同樣的原因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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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陳某的判決書

在今年的4月16日,雙方家屬在民事調解席上進行了案發後的第一次會面。在調節席上,黃某家屬認為事發後應第一時間交給警察處理,因此要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81萬元人民幣。對此,陳某妻子表示拒絕,認為只能支付3萬元。在4月25日的第二次會面中,黃某家屬將賠償要求降低到20萬元人民幣,但是陳某妻子稱最多隻能給6萬元,並且這並不是賠償金,只因為人在她的家中去世,出於關懷所給的安撫金。

2019年2月28日,檢方以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起訴陳某,陳某表示沒有異議。此案從發生至今尚存爭議。雖然有人證實黃某生前吸毒並有賭博史,但人已死亡,因此沒辦法證實他是否有偷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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