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銷合作聯合社原黨組書記、主任青理東被控受賄、濫用職權

2019年4月29日,四川省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四川省供銷合作聯合社原黨組書記、主任青理東被控受賄、濫用職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庭審現場(內江中院提供)

四川省內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青理東在擔任四川省南江縣縣委書記、汶川縣縣委書記、阿壩州州委常委、雅安市市委副書記、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幹部提拔、工作調整和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自己直接或通過家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68萬餘元。2009年8月,被告人青理東利用其擔任汶川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之便,違反規定擅自決定將某度假村項目的土地以低價出讓,造成國家利益損失1153萬餘元。截至2018年10月,被告人青理東家庭財產797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青理東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青理東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內江市部分黨政領導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青理東的近親屬共四十餘人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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