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禁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行为

南昌新闻网讯 为保障招生入学公平有序,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4月30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了我省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通知强调,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除可组织面谈外,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学科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严禁借招生问卷等名目“考家长”。

各地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安排不低于40%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各地一律不得审批新的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对原审批的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要压缩招生规模,到2020年必须全部取消。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各地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要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

另外,各地要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将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全媒体记者 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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