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抵我市

本报讯(记者韩永刚 王化勇)4月26-28日,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为组长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执法检查,并在满洲里市召开座谈汇报会征求意见建议、听取工作汇报。

市领导于立新、陈立新、杜联合、徐鹤忠、马万斌出席座谈汇报会。

会上,副市长马万斌就我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作专题汇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及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等10位同志先后交流发言。

听取发言汇报后,那顺孟和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呼伦贝尔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政治站位高、法治意识强、工作措施实、防治效果好。

那顺孟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学法、懂法、遵法,不违法;要精准制定好规划,做到切合实际,切实可行,同时抓好规划的落实;要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做到“真负责、负真责”,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将水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将点源污染彻底管住、管好;要管控好面源污染,认真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要千方百计保护好水源地,让百姓喝上干净水、达标水、放心水。

那顺孟和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呼伦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必须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施治。要通过科学的办法摸清呼伦湖生态环境变化的真正成因,进一步完善呼伦湖综合治理方案,科学精准确定治理目标、提出治理措施。要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湖体水质造成的影响,坚决管住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要尊重科学、尊重规律,既急不得也慢不得。

市委书记于立新表示,呼伦贝尔是典型的生态大市,是我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的指示和批示要求,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呼伦贝尔的生态,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好呼伦贝尔的山、水、林、田、湖、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期间,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呼伦湖一期工程生态移民项目、呼伦湖生态补水工程,并来到呼伦湖小河口了解呼伦湖湖水水位、水量情况,深入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拴马桩管护站及水质自动监测站,查看保护区监控系统及数字化平台建设。检查组还对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养殖小区等进行随机抽查和暗访,对相关规划、资料作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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