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委會很困難,已經是全國普遍現象,您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

家有大米初長成


首先是業主們對業主委員會的功能還很模糊!大多數業主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除非自己遇到困難了,解決不了,才想起來抱團取暖。



其次是政府部門基層工作的不到位,在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時,街道幹部不能真正做到政務前移,只是提供指導業主們籠統的政策法規,讓業主們自己去落實與操作,所以在小區成立業委會時會困難重重。比如,在成立業委會時需要物業提供籌備組場地,業主名冊,辦公經費等,一般物業會以各種理由拒絕,會與街道社區來回扯皮,在沒有經費,場地的情況下,業主們很難做到全面宣傳的效果,所以基本都成立不了,估計這也許是物業與街道某種成度上的共識,這樣就消耗掉業主們的積極性,小區在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任物業公司宰割,部分業主釆取了不交物業費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這樣下去,造成小區惡性循環!


閃閃紅星工作室


我們小區也是,好幾年了,一直沒成立起來,去年好容易發公示說成立了,然後就一直沒啥動靜。

再看隔壁小區,人家的業委會很有活力,小區有時缺點椅子啥的,他們業委會會安上,還打上他們業委會的logo。38節給婦女發花,端午發粽子,中秋發月餅,聖誕發蘋果,年底了除了能發點糧油米麵,一戶還能分點錢。

前陣子,他們小區業委會換屆選舉,那可熱鬧了,一群老太太圍在那兒裡討論,業委會那誰誰服務態度不好,那個誰還挺熱情。

所以我總覺得,我們小區和別人家的小區差了一群老太太。


遇見陳小先生


我們小區組織了業委會,一波三折。我略知一二。

首先,業委會其實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組織。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做為業主、物業、街道、政府幾個方面來說,業委會都不是一個好夥伴。業主對業委會人員不信任居多,到底你們這些傢伙是為了謀私利呢?還是沒事找事?物業當然極力反對業委會的成立,那不是找個爹嗎?況且一般成立業委會就是因為想換物業。街道和政府作為管理者,維穩是第一要務,你們搞業委會換物業,一般都會鬧事,對維穩不利,有業委會牽頭,原來分散的業主們有了頭,更不好管理了。

其次,中國對業委會的管理、法規都不是很健全,現有法律對業委會的工作指導性不強,限制又多,往往使得業委會無法工作。比如換物業需要召開幾次業主大會才能取得授權,而一些幾千戶的小區怎麼能順利召開業主大會,對於幾個業委會委員來說是個艱鉅的任務。而普通業主往往是看熱鬧,不主動幫忙。業委會委員也是人,也要工作養家餬口,現在業委會基本上是無償工作,誰會有積極性?一旦公佈發工資,業主又跳起來說活沒幹好錢到先收了。為什麼業委會發工資不經過業主大會批准?召開業主大會那麼容易就好了。。

再有,業委會想做什麼具體的事,比如禁止車輛亂停亂放,總有人支持也總有人反對,民主制是少數服從多數,可是總不能每件事都召開一次業主大會進行投票吧?業委會往往對一些事從簡安排,不舉行全體投票,反對者就有理由了,說業委會獨斷專行,漠視民意,或者直接向政府投訴,這種事多了,再加上物業、街道往往有些狗腿子混在業主裡散佈謠言,抹黑業委會,事情就更不好辦了。

作為政府管理者,街道和和居委會一些工作人員往往與物業有一些經濟瓜葛,往往利用小區做一些生意,如收費飲水機、廣告、停車位等,這些小區裡的生意,往往幾家單位都有份,業委會成立後,公共收益歸業委會管理,這等於斷了人家財路,明面上不敢取締你,暗地裡給你下絆子,什麼骯髒手段都有。

業委會有時候也不爭氣,畢竟不是專業幹這個,很多事可能違規,也有些業委會人士立心不正,就是想撈好處來的。那就更不行了。

所以,中國社區不適合成立業委會。根本原因應該是法規不合理、居民素質低、熱心人不多、黑暗面制約、產權不明晰等。

唯一能破此困局的辦法是政府積極起來,從法律層面和技術層面解決業主電子投票手段,第一從法律上硬性規定購買房子必須馬上登記業主身份進入業主電子投票系統,業主電子投票系統由居委會管理,不登記者不發房產證。然後居委會利用電子投票系統儘快組織投票選舉業委會,以後召開業主大會就容易了。


丘吉耳


根本原因是物業管理相關流程不合理:

第一.建立業主委員會要求社區牽頭,也就是說成立業主委員會必須由社區同意,而原有物業都是開發商裙帶企業,怎麼能允許自己地盤上起義,於是按著社區不讓組織,而社區就利用這小小的權利以人數不夠、不滿足條件、沒交物業費搪塞業主,最後業主只能知難而退不歡而散。

第二.就算社區同意了,各種公示倒是好說,業主大會要求80%到場,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要知道一個園區少則也有上千戶,不說這組織難度,就是開會喊話也得去體育場的節奏!更何況要表決,要投票了!

第三.經濟社會,誰都不能免俗,業主有問題嚷嚷成立業委會,讓業委會幹這幹那,前期一切問題好像成立業委會就找到了菩薩,合理不合理都覺得自己有理,一方面還要求業主委員會做到絕對公益,甚至你一動就有人質疑你說不清楚的問題,你成了活雷鋒典型,後果是吃力不討好兩邊不是人!

第四.小區辦平時是幾年都不會過問你家園區的單位,沒人能說清楚這個小區辦辦什麼東西,但是你把園區簽字拿到手籌備組成立完,他們就熱情服務了,各種暗標手段,給你推薦一大堆物業公司,必定有一個是小區辦領導讚不絕口的,那麼你還能說啥?

我用了5年的時間,在我家1850個戶的小區開展了業委會的組建以及驅趕原有開發物業聘請新物業的全部事情,其中坎坷只有自己知道!希望物業管理條例能夠早一點修訂,建立一套完整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房子是業主的,物業是服務的!



月彤知道


成立業委困難,一,業主不瞭解成立業委會的重要。二,業主不願自巳開口,總想別人去操心。三。物業公司的干擾。四,物業公司把自巳位置擺錯。沒有委會員,物業管理公司就是小區的主人。四,物菅不想有業委會。想在小區任所欲為才無人監管。五,無業委會,物業可以假報多報小區維修費等等,六,小區無業委會監督,小區衛生,設施管理不安全。七,為了監督好物管的職責。小區成立業委會很重要,為了小區全體業主的利益和安全,衛生有保障,小區必須要成立業委會。選委業會的主任,必須正直,能無私地為小區服務,監督好物管,不串通物管吃好處的人為業委會的主任。


萬里晴空140603979


業委會難成了、是受到利益集團的抵制。首先物業公司通常都是開發商指定的,長期以來,物業公司的名稱就寫錯了、不應該叫物業管理公司,而應該是物業服務公司。現在叫了物業管理公司後、物業還真把自己當成管理機構了,但是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瞎管,本職工作不做好,偏門撈錢的事做了不少、引起了與業主的矛盾。而業主又拿物業沒辦法,就好像你花錢請了個保姆,結果這個保姆確是政府派來的,根本就不聽你的,還比你老卵......你想換卻又換不了。

其次,現在的物業公司貪腐很嚴重、已經到了集體腐敗的局面。收入和支出都是暗箱操作,這本賬一旦公開,那這麼多年下來的黑底就要曝光,所以物業公司絕對不會輕易交出賬目,但業委會有權查帳、所以物業公司要麼百般阻擾業委會成立,要麼索性自己派人成立業委會。一旦進入這種狀況、業主所盼望的業委會就很難再按業主的思路走下去了。

這事很奇怪、照例來說,物業公司、業委會應該和業主一條心,大家都是一個目的、但結果卻是大相徑庭,其中緣由還是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業委會成立的條件要物業、業主、居委多方牽頭.....這純屬國產特色。我家裡請個保姆要你隔壁老王點頭?


亞布拉罕吃飯


不直接回答問題,舉個例子說明我的觀點:我們是商業小區,物管、業委會甚至社區街道是不是串通一氣我不知道,反正多數業主不滿意,大多以不交物業費抵制,但人家似乎不缺那點物業費(表面每年也催收),去年因停車場的事一直有業主向有關部門反應,問題沒徹底解決,今年又提起罷免業委會重新選舉,但原業委成員積極參選,許多新推選上去的業主卻被社區刷掉了,新出爐的候選名單幾乎還是那些人(看似有新人進名單),不知這樣的選舉有意義嗎?這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其實無論小區有否業主委員會和物管,關鍵要看這些人代表誰的利益、為誰負責,否則矛盾還是那些矛盾,問題還是那些問題,選與不選一個樣。當然你們小區選不出業委會,也許你說的有人素質低是一個方面,也許是感覺無利可圖、費力不討好吧…何況,類似要不要業委會、物管的爭論在網絡和現實生活中一直就沒停歇過,說明各地類似的矛盾問題也一直存在,只不過情況各有不同罷了。但不管哪種情況,終歸各有各的無奈!造成這種尷尬的局面,愚以為當下法規制度(物管法、業委職能職責)形同虛設,實際操作中不落實、不規範是主要原因,最根本的還是物慾橫流的社會大環境下,人性的弱點助長了人們普遍缺乏社會責任感、公德心和做人行事的最基本底線,更不用說那少數人為了一已之私不惜沆瀣一氣了…這種狀況不改變,矛盾問題無解。當然,寄望政府和相關部門像抓反腐倡廉、掃黑除惡那樣,騰出時間、集中精力搞上一陣,或許也會有所改觀!


LH49457


現在的情形下,業委會確實很難成立,本人現在也是想成立業委會,但是困難重重,這裡裡面涉及到太多人的利益。

首先,我們的小區還有四期工程沒結束,不過人數和入住率是符合成立業委會的,本人特地去了解,首先要一定人數的業主到有關部門申請,筆者這邊是到行政大廳,然後由街道辦事處組織成立第一屆業主大會籌備小組,這裡面需要街道,房管部門,物業,開發商,和部分業主代表共同努力,之前開發商指定的物業肯定和開發商,房管部門,街道有說不清的利益交換,我們之前多次到房管部門以及街道反映問題都被互相踢皮球(現在我們小區物業費都要靠物業區法院打官司)。單說物業肯定是千方百計阻撓業主大會的召開。有得小區業主大會召開了,也選出業委會成員以及正副主任,需要說一下,業委會成員是不拿工資的,只有相關補助,所以有很多業委會成立之初得目的是好的,可到了後期慢慢和物業狼狽為奸,有的還做假材料,套取維修基金。個人認為國家需要在進一步完善物業法,來制約和規範物業服務企業,另外對業主大會以及業委會的成立可以強制一點,你達到多少入住率就必須成立,不成立我就處罰當地政府,另外對業委會也要有更多得制約。


原諒帽貧困地區總代理


天下熙熙只為利來,天下攘攘只為利往。

為什麼業主委員會那麼難產?首先你動了別人的奶酪!觸動別人的利益!



觸動了誰的利益?那就要看誰在為成立業主委員會設置障礙!首先就是開發商或其委託的物業公司,業主成立業委會,就意味著有權或有可能更換物業公司,可以革別人的命,這種事,對方是要對抗並必須對抗的吧!

其他的利益方自不必說了!行業潛規則!

其次,目前的法律不健全,只是規定了程序性的規定和流程,但是沒有相應的監督監管或法律責任,成了沒有靈劍的雞毛,看著好看,不實用!

再次,對業主本身而言,從烏合之眾這本書中,我們可以看到群體的智商是比個體的智商低的,更值得關注的是,中國部分人的一盤散沙精神,和中國式過馬路思維,各掃門前雪,沒有公民責任感和存在感,想聚起來乾點事,不要說幾千戶的業主,就是十幾戶,也費勁!



最後,即使成立了,誰負責管理,如何運營,最終還是集中到幾個人手裡,如何保障公正廉潔?在中國目前的社會生態下,只能說是一種扯淡的話題!

總說取消物業,拒交物業費,成立業委會,但實踐證明,這樣的行為,結局可能更悲劇!



當人性或部分人素質得不到提高的情況下,只能靠制度和法律。首先得有一個完備的可操作的規章制度,或法律,作為基本的保障,然後才能在這個框架內行使自身的權利,維護自身的權利。


泰尚律聯


有幾個主要原因:一、是街道辦居委會對物業管理行業缺少認知,辦事人員對法規不盡瞭解,缺泛處理問題的實際能力又怕嘛煩;二、想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戶,有部份人帶有私心,在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難已約束不正之風,加之媒體對物業管理相關事宜宣傳報道不夠,大多數業主根本不清楚各自的權與責,致始大部分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更加混亂,如此現象導致物業公可、房地產公司、政府相關部門均有擔憂。三、一些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缺少物業前期介入重要性的認識,隨意搞一個親屬朋友或關係戶去管理,缺少專業知識且服務意識又不強,基礎服務都滿足不了業主的要求,必然引發業主的高度不滿,業主一旦發動成立業主委員會時,想盡辦法阻攔,基至找相關領導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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