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縣人大常委會公告

第21號

上猶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9年4月30日決定任命:

曾祥唐、孟曉鳳、方 武、方勇海、餘 婷、李芳忠、張 海、邱哲雲、陳昌茂、廖蘭芳、凌永旺、彭文英、史達梅、鍾元模、李 麗、曾勇修、鍾源銀、駱玉蘭、張朗仁、李啟平、鄒華輝、王紅玉、羅天琪、古祖渠、劉學銘、許興來、黃曉東、謝 冰、陳紅梅、林玉蓮、劉紅裙、餘 琳、謝英權、李 豔、鍾守賓、劉文龍、胡聖元、田克邦、賴麗紅、巫資英、方學林、高春蘭、舒 慧、程 岑、方傳和、陽貽偉、王承旃、張香輝、朱 明、黃曉梅、陳世生、李蘭芳、謝金山、賴樂平、張成堯、張國洪、郭起忠、陳源健、劉克東、鍾秀珍、張升果、王雲華、張秀萍、鍾守民、曾祥忠、餘作宮、張 奎、鄭守和、謝 周、付慧女、張均偉、鄒仁麗、吳世均、黃英強、鍾雲七十五位同志為上猶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任期為五年。

上猶縣人大常委會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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