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法院庭長被指枉法裁判遭起訴,二審期間哽咽哭泣曾想自殺,律師稱應考慮法官自由裁量權

吉林一法院庭長被指枉法裁判遭起訴,二審期間哽咽哭泣曾想自殺,律師稱應考慮法官自由裁量權

2019年 4月30日,王成忠在法庭上作最後陳述

備受關注的“吉林遼源中院刑庭庭長審判民庭庭長案”4月30日在吉林通化中院二審,庭審全程網絡直播,控辯雙方論辯激烈,庭審近5個小時後休庭,案件未當庭宣判。

二審維持原判 法官被判刑

4月30日下午,王成忠的愛人孫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丈夫王成忠是吉林遼源人,1969年4月生,案發前系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三合議庭庭長。2017年5月,丈夫審理了一起民事合同糾紛案,涉及的是1150畝林地的買賣合同糾紛。丈夫根據法律規定,開庭審理後,經過合議庭合議,向主管副院長進行書面請示並得到批示後,二審做出了維持一審判決的結果。公訴機關認為丈夫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經人授意,故意對應當釆信的證據不予採信,對應當調查核實的事實不予調查,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給上訴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形象。2017年9月1日,遼源中院決定對林權糾紛案進行再審。同年9月3日,丈夫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刑事拘留、逮捕。2018年2月9日,遼源市西安區法院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判處丈夫有期徒刑三年,丈夫提出上訴。

王成忠的辯護律師徐昕4月30日介紹,2018年11月8日,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在遼源中院公開審理,上演了“同一法院刑庭庭長審判民庭庭長”的怪異現象,王成忠和他提出迴避申請,法庭隨後宣佈休庭。2018年11月22日,吉林省高院決定,將王成忠、張大慶(林權糾紛案一審法官)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通化中院依照刑事第二審程序審判,該案因此成為二審指定管轄第一案。

4月30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在遼源市西安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18)吉0403刑初1號上看到,公訴機關遼源市西安區檢察院對王成忠的指控與王成忠的愛人介紹基本一致:被告人王成忠在林權糾紛二審案件中,受遼源中院常務副院長金某某、執行局幹警金某的授意在審理該案中故意對應當採信的證據不予採信,對應當調查核實的事實不予調查,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應當以民事枉法裁判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論辯激烈 涉案法官幾次哽咽哭泣

4月30日的庭審上,王成忠的辯護人徐昕、肖之娥為王成忠作了無罪辯護。

辯護人指出,王成忠與林權糾紛案的當事人均不認識,既沒有接受任何人的吃請,也沒有收受任何人的禮金,當地紀委和檢察院嚴格調查沒查出任何問題。一審判決認定有人請託王成忠,沒有證據,更沒有證據證明王成忠接受請託進而枉法裁判。

其次,起訴書只說“故意對應當採信的證據不予採信,對應當調查核實的事實不予調查”,而應當採信不予採信的是哪些證據,應當調查核實的事實是哪些事實,起訴書沒有明確,一審開庭未進行法庭調查,公訴人也未發表公訴意見,一審判決徑行認定,嚴重違法。

此外,民事枉法裁判罪要求司法人員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王成忠辦理該民事案件,基於證據規則,以所能查明的事實為依據,依法作出裁判,判決結果正確,審理程序公正,沒有任何過錯。最後,法官審判行為的豁免權是審判獨立的底線要求,也是法治的底線。不得因審判行為而追究法官的責任,特別是刑事責任。民事審判只能基於證據,追求法律真實,而非客觀真相和絕對真理,林權糾紛案再審改判的原因是出現了“新證據”,導致事實認定變化,王成忠不能對案外事實和證據擔責。

出席庭審的檢察員則認為,公訟機關指控王成忠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請求法院依法駁回王成忠的上訴,維持原判。

吉林一法院庭長被指枉法裁判遭起訴,二審期間哽咽哭泣曾想自殺,律師稱應考慮法官自由裁量權

2019年4月30日,王成忠作最後陳述時幾度哽咽

最後陳述階段,王成忠一度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幾次哽咽哭泣。他說他是農民的兒子,走到今天這一步非常不容易,他很珍惜。被羈押期間,他幾次想到自殺,但一想到家裡年事已高的父母(王成忠尚不知道其母已於今年3月去世的消息)、岳父母,以及大學剛剛畢業的兒子,他覺得自己不能不清不白的死去。王成忠說,1995年擔任法官以來,他一直秉公執法,依法辦案。案發前,他審理的民事案件有幾千件,沒有一起因為再審而被改判,先後被評為區級、市級、省級先進法官。林權糾紛案中,所有的當事人他都不認識,也沒有接受任何人的請託,沒有吃過任何人的一頓飯。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他數次向主管領導彙報,維持一審判決是合議庭合議的結果,且向主管院領導作了彙報,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直到現在,他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正義永遠不會缺席,希望二審法院能還我一個公道。”王成忠最後說。

辯護律師認為無罪宣判概率高

4月30日下午,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徐昕說,當天的庭審比較理想,他預測王成忠無罪宣判的概率較高。徐昕說,王成忠案不僅關係到兩位法官的自由與清白,更關係十多萬法官的安全和尊嚴,關係到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設的進程。王成忠案二審網絡直播,觀看人數達到70多萬,推廣了程序正義理念,促進了庭審直播的大眾化,還有可能成為確立法官職務行為豁免制度的契機。王成忠案必將成為確立法官行為邊限的經典判例,也是一起維護法官職業權利的標誌性案件。

吉林一法院庭長被指枉法裁判遭起訴,二審期間哽咽哭泣曾想自殺,律師稱應考慮法官自由裁量權

2018年11月8日,王成忠出庭受審

雲南華恆律師事務所主任曾維昶律師就該案指出,檢察機關以後期偵查的刑事證據來評判之前的民事審判行為,推定法官構成枉法裁判是不妥當的,否則,二審改判或者依偵查證據撤銷的作出民事判決的法官們,就很危險。曾維昶補充說,民事審判行為,是誰主張誰舉證,只對現有證據裁判,根據內心確信裁判,民事審判與刑事證據證明要求不一樣,只需要高度蓋然性即可,因為審判員達不到偵查人員的能力。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對於事實認定、證據採用等,一般會有自由裁量的範圍,由於事實認定和證據的採用,是決定案件事實的關鍵點,所以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也是案件定性和定量的關鍵,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下,一定要做到仔細斟酌,慎重考慮,秉承公平公正,才能做到原被告雙方的信服和認可。

>>對話涉案法官家屬

最想讓他到母親的墓前告慰老人的在天之靈

4月29日、30日,華商報記者採訪了王成忠的妻子孫女士。孫女士稱,王成忠尚不知道母親已於今年3月去世的消息。如果王成忠能無罪釋放,家人最想讓他到母親的墓前告慰老人的在天之靈,為健在的老人養老盡孝。

華商報:您如何看待家人的案子?

孫女士:王成忠二審審理的民事案件,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沒有任何違法,違紀或違反法官職業行為規範的行為,與案件當事人甚至都未曾見過面,更沒有任何經濟利益關係,完全是客觀的依法履職的審判行為。王成忠在民事案件中的證據判斷與事實認定,符合民事訴訟證明標準,判決是合法合規的。

案子讓他來辦,是院裡分配的,具體分案過程,王成忠毫不知情。在其審理民事上訴案件期間,該案一方涉及遼源中院副院長金某某的親屬,另一方當事人為某上市公司身價幾十億的股東。王成忠得知該案涉訴風險極高後,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了彙報,將此案評為涉訴信訪風險極高的案件,並在彙報後及時將此事向合議庭成員進行了告之。被定為風險案件後,王成忠每個節點按院內規定進行評估、彙報,嚴格按照主管領導指示進行審理。經合議後,將維持一審判決的結果向主管領導進行了書面報告,並請求上審委會討論。主管院領導決定不上審委會討論,並囑咐王成忠進行調解。王成忠按主管領導的指示通過電話進行調解,但調解不成功,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下達了判決書。二審程序完全合法,王成忠處理民事案件陽光操作,慎重又慎重,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再審裁定並未認定原民事判決錯誤,王成忠獲刑實為冤枉。

華商報:您眼裡的丈夫是怎樣一個人?

孫女士:王成忠非常熱愛他所從事的法官職業,他1995年到法院工作以來,一直兢兢業業、恪盡職守。2002年被吉林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滿意法官稱號,2014年榮獲三等功,2013年被遼源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遼源市法學會聘為遼源市法律諮詢服務平臺法律服務專家。

華商報:丈夫被抓,對您和家人造成了哪些影響?

孫女士:2017年9月1日,可以說是我們全家命運的轉折點。從這一天起,原本平靜幸福的生活被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瞬間打破。我從沒想過一個對法律工作充滿了極大熱情,投注了全部心血的法官,競因正常審理的一樁普通的民事糾紛案而蒙冤獲刑。這對王成忠來說無疑是飛來橫禍,對於全家來說更是天塌一般,全家人的精神已近崩潰。家中有四位年邁多病的老人,全家一直將實情隱瞞,擔心他們知道此事出現意外。

不幸的是,2018年5月,王成忠年邁的母親在得知此事兩個月後,因思念兒子憂鬱成疾,多次心衰住院,又被查出肺癌晚期。極度消瘦的老人隨時有生命危險,每天痴盼兒子能早日回家!2019年3月19日,老人在苦苦等待無果後,含恨離開了人世。王成忠至今還不知道老人重病去世的消息,不敢想像他知道以後會如何,能不能承受得了這樣的打擊。既盼他能早日無罪回家,以慰老人在天之靈,又怕他回家以後無法接受這樣殘酷的生離死別。

華商報:丈夫被抓後,你們有聯繫嗎,多久沒見了?如果相見,您想對丈夫說些什麼?

孫女士:自從2017年9月1日王成忠被帶走之後,我只是開庭時見過,至今已600多天了。如相見也不知說什麼好,有太多太多的話要說,但卻不知從何說起。

華商報:您如何看待吉林高院指定通化中院二審此案?您覺得再審會是什麼結果?

孫女士: 王成忠案因刑庭庭長審民庭庭長,更因遼源中院的庭審直播,吉林省高院於2018年12月3日將該案指定通化法院審理,成為二審指定管轄第一案。對於法律的規定我瞭解不多,但2018年12月6日,吉林省高院徐家新院長在遼源中院刑事法官座談會上強調:王成忠曾在遼源中院長期任職並擔任庭長,如果此案繼續由遼源中院審理,就有違司法中立的裁判原則,有違程序公正的現代司法理念,社會公眾也很難相信審判人員能夠保持客觀、中立的立場,無論最終怎麼判決,社會公眾都很難相信裁判結果是公正的。吉林省高院決定異地管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避免因程序問題造成的合理懷疑,同時也體現出對程序公正獨立價值的重視、對被告人訴訟權利的保護,這樣作出的判決將會更具有司法公信力。徐家新院長強調要將王成忠案辦成一堂全民共享的生動法治公開課,不斷推進法治社會、法治國家的建設。這讓我們對法律的公正、公平有了更多的期許,我們相信通化中院能夠公平公正的審理此案。

華商報:如果您的丈夫宣告無罪,你們有什麼打算,如果結果不理想,您又會怎麼做?

孫女士:宣告無罪,我們最想的是讓王成忠到他母親的墓前告慰老人的在天之靈,為健在的老人養老盡孝。如不理想,我們會申冤到底,不僅為他自己,也為所有的民事法官。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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