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上這些食品,在各大小超市、食品檔口都能見到,但吃貨們可要小心了:雖然外表看起來和真的沒兩樣,但你買到的也許是假貨!
相關案件的前因後果是這樣的:
林某、施某、王某於2016年3月合夥開設長海食品公司(未註冊),專營假冒星巴克咖啡等註冊商標的食品。案發後,經司法會計鑑定所檢驗,在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間,林某等人共銷售價值人民幣約397萬元的假冒食品。
合夥經營食品公司
生產假冒“星巴克”咖啡等零食對外銷售
2016年以來,林某、施某、王某三人合謀經營食品公司,在廣東省汕尾市某縣租賃倉庫加工包裝假冒註冊商標食品。其中,王某主要負責管理汕尾的假冒食品加工倉庫,施某負責採購假冒食品的原料、包裝,林某負責在廣州銷售假冒食品,並管理該公司在廣州越秀區的倉庫和員工。
平時,該公司主要通過微信群和電話來經營管理,大小事務都在群裡討論。他們的將美國“星巴克”咖啡、日本“卡樂比”麥片等冒牌食品銷售給廣州越秀區某些批發市場、食品交易市場,這些市場檔口再批發到廣東省內外。
自主冠名“長海食品公司”
生意越做越大
為何要銷售假冒食品?答案自然是為了謀取高額的利潤!據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公司建立之初,三人就商量好做食品生意,王某出資七十萬左右,施某和林某兩人出資五十萬左右。他們先後分批次進行投資,利潤分成為王某30%,施某30%,林某20%,剩下20%作為公司日常經營開銷費用。三人合夥經營的公司從未通過正規途徑註冊,但一直以“長海食品公司”的名稱對外經營。
公司剛開始時銷售額還比較少,每月也就幾萬元。後來越做越大,銷售額每月達到二十萬元左右,到被查獲時,銷售額每月竟達一百多萬元。
曾三次被查處
公司卻依舊接單銷售
據犯罪嫌疑人交待,這並不是他們第一次被查處。早在2016年9月,在越秀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進行的一次執法檢查中,長海食品公司某倉庫就被查出經營者涉嫌無照經營預包裝食品及經銷侵犯“維他”註冊商標專用權即食檸檬片的違法行為,並現場查獲侵權即食檸檬片4620包及經營單據一批。同年11月,在兩次送貨途中,其公司2名員工也先後被執法機關抓捕。
雖一次次被查處,但他們卻並沒有就此收手,在利益的驅使下,依舊大膽經營。林某等人還時刻提醒員工要加強戒備,進貨出貨務必小心。當有人害怕提出辭職時,他們也解釋說這只是意外,只要平時工作中小心一點就不會出事。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2016年12月,公安機關在廣州市越秀區某處抓獲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同月,王某在江蘇淮陰被當地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施某主動到淮陰公安分局投案(王某與施某已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另案處理)。
2017年6月16日,越秀區檢察院以林某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8年12月27日,經越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對被告人林某判決如下:被告人林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其他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4名被告人也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將假冒的註冊商標用於產品包裝,並將包裝而成的假冒食品對外銷售,此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我國《刑法》和《商標法》的規定。一旦發現此類假冒偽劣食品,請立即撥打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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