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9年第二季度暨“清明”、“五一”期間消防監督抽查的公告

為切實做好第二季度監督抽查工作及“清明”、“五一”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確保火災形勢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有關規定要求,漳平市消防大隊研究決定於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消防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抽查對象

(一)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賓館、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石油化工企業。

(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四)其他需要抽查的單位。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第二季度監督抽查重點內容

1. 重點單位建築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2. 重點單位是否落實“六加一”措施。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承諾書;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組織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煙道;集中培訓一次全體員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消防車通道、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規定。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等從業人員是否經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5.單位員工是否熟練掌握“四個能力”應知應會內容。6.場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現象。

(二)清明五一期間專項監督抽查重點內容

開展旅遊景區(點)、星級酒店等檢查:是否落實專人負責巡查檢查,是否落實滅火和應急疏散措施;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並完好有效。

三、注意事項

在監督抽查過程中,消防部門將責令單位改正存在的安全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並依法予以處罰。對安全隱患較大,可能威脅公共安全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單位,消防部門將依法採取措施,責令隱患單位停產停業或予以查封。請相關單位認真進行自查、自改,作好監督抽查準備。社會各界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可通過電話進行舉報、投訴。

漳平市消防大隊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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