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狗咬身亡獲賠78萬,給了我們什麼啟示?

大聲嘚瑟


有錢任性,78萬太低了,有本事養惡犬,就要為惡犬的一切惡行負責到底,被害人要價太低了,難道人的命就值78萬嗎,直接訴求法院要求惡犬主人賠償300萬元,並附帶處死惡犬的民事訴訟,有錢人自認為自己了不起,中國唯他獨大,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惡犬主人無視他人生命安全,故意培養惡犬,剝奪他人生命,理應嚴懲,因此要讓惡犬主人為其惡行付出沉痛代價,要讓惡犬主人,永遠記住,尊重別人,就是等於尊重自己,既然惡犬主人不尊重自己,就要讓他終身懺悔,為其無知的惡行買單,要讓其明白,惡行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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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正坐在最近火遍上海到處加盟的滬小灶生煎包www.huxiaozao.com裡吃生煎包,立即想起來一個詞“狗仗人勢”,我始終認為每一個惡狗背後都有一個無良狗主。實在是不能理解為何總有那麼一些人恬不知恥的遛狗不牽繩,別人說起來,還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說自家的狗不咬人。對於這種人,賠一點點錢實在是太便宜他們了。本案中的孩子,人生還剛剛開始,就被惡狗及其主人奪去了生命,賠78萬實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對於無良狗主,法律就應該從嚴要求。既然醉駕可以入刑,縱狗傷人也是應該入刑的。而且不需要來個過失傷人,既然不辦狗牌不打疫苗,還要在城市豢養烈性犬,可以推斷就是有傷人的故意。中國人就有點意思,什麼事不入刑是怎麼都重視不起來的,一入刑估計才可以有效遏制狗患吧。狗患不除,城市不寧啊。

而對於其他兩個被告。一個是物業,也敲響了警鐘。物業不要以為自己的職責就是收物業費,其他的都跟自己沒關係。我們見過的案例裡,小區裡流浪狗傷人,物業要負責。無良狗主的惡狗傷人,物業沒有盡到向城管的報告義務,沒有及時制止,同樣要承擔賠償責任。另外一個是首次接診的醫院,因為處理不當,也需要承擔一些賠償責任,這個就有些躺槍了,我們不在這個問題裡著重討論了。


律師獨角獸


狗患成災!不養狗,狗主也可以活得很好!但是養了狗,就會有很多老人,小孩話得很不好,比如: 膽顫心驚,進入養狗小區會心生恐懼,憂鬱,心跳加速……等等!!!並整得小區道路,花園,樓道,電梯間,,,到處是狗屎狗尿。可謂烏煙瘴氣,臭氣熏天,噁心至極!

對於狗主,他們有錢,任性,賠點小錢也無所謂,很快會忘記這回事,照樣活在狗的世界!心生愜意!

只是可憐了被狗咬死,咬傷,咬殘的老人,婦女,兒童……。一輩子,甚至幾輩人都活在憂傷和悲痛之中!!!

所以,應該全民覺醒,做到將來的那一天,你家親人不被惡狗偷襲擊,撲咬,和生活在惶恐之中!!!就只有全民滅狗,特別是惡狗!!!

我想,這肯定是絕大部分人們的想法和願望,生活在一個寧靜,安全,衛生的無狗的文明社會吧。


阿兵4650


2017年的4月16日,6歲男孩浩浩(化名)在小區內被被一條不栓狗繩、沒人看管的狗撲倒,咬傷面頰部。當晚在醫院進行了右眼瞼裂傷縫合和眼瞼重建成形手術,之後在醫院注射了狂犬疫苗和狂犬病免疫苗白。出院10天后孩子出現了發熱嗜睡等症狀。再次進院後,被醫院專家聯合診斷為狂犬病,浩浩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最後作出判決,李某(狗主人)賠償273102元;醫院賠償合計351131元;物業管理公司賠償損失合計156058.12元;合計損失為780291.12元。

目前,這個案件雙方塵埃落定。

當然,造成小孩死亡的原因是狂犬病,但是相應人員因為自身過錯原因也因此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動物侵權案件中,飼養人自然逃脫不了責任;醫院因為沒有及時給小孩注射狂犬病疫苗,導致最後狂犬病發作,也存在醫療過錯;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物業管理責任,放任狗在小區內遊走,存在管理過失責任。法院判決上訴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合理也合法。

小孩子的母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希望寵物主人能夠管好自己的狗。

管好自己的狗,怎麼就這麼難呢?

寵物傷人事件頻頻發生,但是仍然無法仍狗主人能夠自律的做好看管工作,很多人以“我的狗不咬人”等等理由疏忽自己的管理及看管責任。事後的民事賠償責任自然免不掉,但是經濟的賠償根本無法彌補事件給家屬帶來的傷害。所以,通過法律的他律來規範寵物主的自律也尤為重要。


葉律師


78萬有個屁用,能換回來孩子的生命?現在,我們的城市已經到了不禁狗不行的時候了,狗患成災,不斷的擾亂人們的生活,危害人們的安全,所以城市禁狗限狗勢在必行。

這幾年,我們通過各種媒體看到,聽到的狗傷人事情還少嗎?可是這樣一起又一起狗傷人事情發生後,我們看到那些愛狗的人站出來對受傷的表示慰問,為受傷的人捐醫送藥了嗎?沒有,對於發生的的這一切他們選擇無動於衷,可是當大家提出來禁狗限狗的時候,他們一定會蹦出來為狗站臺,對提出禁狗限狗的人進行謾罵,侮辱,在哪些人眼中人命不如狗命,人權不如狗權,他們可以對狗奴顏卑膝,對人卻是橫眉冷目,這就是他們的心態,這就是他們的為人之道。


城市養狗不是行,但卻不在當今,因為現在很多養狗的人做不到文明養狗,看看我們大街上有多少狗屎,樹根下有多少狗尿,大街上遛狗的人有多少栓狗繩了。不是我們容不下狗狗,而是根本就容不下那些不文明養狗的狗主人。還有,請不要用車禍死多少人,狗傷人才多少多少來衡量,請記住這個社會是人的社會,不是狗的世界,人是有法律監管的,出事了會承擔責任;狗由誰來監管,狗主人?出事了怕是第一個不認帳的就是狗主人吧!所以,只有那些養狗的人能夠在狗狗面前站直了腰桿,能夠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質,真正懂得什麼叫文明養狗的時候,才是我們城市真心容納狗狗的時候。


這篇文章是我的真心想法,有些激動,話說的有些過分。那些想揮舞手機和鍵盤,準備噴我的人,請先想一想那些被狗傷害的人,那個死於狗嘴之下的孩子,如果你們做到了文明養狗,可以來噴我,如果做不到那就請你先想好怎麼做人,再來噴我吧!


懂知識的小胖子


還記得當年日本鬼子侵華養的狼狗吃了多少中國人嗎?這也叫人類的朋友?像孫儷林丹這些支持養狗的名人。都是有錢人住的高檔大別墅。他們當然受不到狗患的侵擾,但是普通老百姓可就遭殃了,所以說林丹,孫儷這種人都是些自私自利,作惡多端的畜生。狗自古以來就不是人類的朋友,狗只是主人自己的朋友。狗是目前為止所有的動物當中對人類傷害最大的,狂犬病致死率仍是100%,愛狗人士為了滿足自己的愛好養狗禍害社會禍害百姓,不怕遭報應嗎?人在做天在看,奉勸愛狗人士積點德吧,缺德事做多了老天都不會饒了你


用戶59080407573


我們並不是非要禁止養狗,而是希望養狗的人能管好自己的狗,讓狗不會危及到其他人的人身安全。如果這點基本要求都做不到,那就等著接受法律制裁吧。

據報道,6歲男童在家門口玩耍時被黑狗咬傷,送醫後醫院沒有及時採取正確的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措施。雖然在住院期間接種了狂犬疫苗,但出院後孩子很快因狂犬病發作死亡。孩子的父母認為黑狗飼養人、物業管理公司、醫院等存在過錯,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近日,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黑狗飼養人、物業管理公司、醫院分別按照35%、20%、45%的賠償責任,賠償損失共計78萬餘元。
在這起案件中,醫院沒有及時為男童接種疫苗,固然存在重大過錯,甚至可以說是男童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是,如果男童不是被狗咬傷了,這一切就都不會發生了。因此,黑狗飼養人及其黑狗,才是造成男童死亡的罪魁禍首。這一悲劇的發生源頭,就在於黑狗飼養人沒有按照有關規範,對其黑狗做出足夠的約束措施,才讓它有機會咬傷男童。


在法律上,動物致害案件動物飼養人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即無論動物飼養人是否具有過錯,都應當對被動物咬傷的人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正是因為現實生活中有太多的動物飼養人,完全對所養動物聽之任之,根本不會考慮到它可能會危及他人。所以,法律也懶得和他們辯解了,直接以“賠償責任”震懾他們的有恃無恐。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以,希望養狗的人都能做到規範、文明養狗,讓這種悲劇不再發生。


冰焰


這就是我國法律可悲之處。人打人一耳光致耳膜穿孔(也會不治自癒)對人身健康無大影響,更危及不到生命,調解不成都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狗咬死人咬人成重傷,只判狗主賠償了事,狗主人不擔任何刑責,這樣的處罰對有錢人來說,算得了什麼?所以有錢可以任性隨意養狗,不拴繩不戴口套不鏟狗便,咬傷人咬死人賠錢就是了。更有甚者,狗主人見狗咬傷咬死了人立即逃逸,傷者死者連賠償也拿不到分文。這種亂象惡象多少善良的人們呼籲了多少年,可始終出臺不了如何養狗,狗咬傷咬死人,應追究狗主人刑事責任的法律,那怕對《刑法》條文先作補充規定也行啊,可卻無動於衷。再此再次呼籲: 對養狗遛狗不繩牽的,一律按危害公全罪懲罰狗主人,沒咬傷咬死人的,對狗主人處十五曰行政拘留。咬傷咬死人的,對狗主人按輕傷、重傷,故意致人死亡罪標準量刑。同意的,請支持。

生命無價,人死不能復生,我國每年被狗咬死數百人,咬傷數千人,尊重生命,尊重健康,尊重基本的人權,該岀臺治理狗患的法律法規了!。


用戶5529


生命的可貴,養狗人的責任心。疫苗的真假。

任何父母都不願失去可愛孩子的生命,不僅人類如此,就是那些動物們也懂得千方百計的呵護孩子,直至孩子長大……。

錢不是萬能的,雖然賠償78萬,但孩子父母這輩子將會在痛苦中度過一生……可憐天下父母心。

看管好自家的狗,為它牽繩,文明養狗有責任心的養狗真的就這麼難嗎?你賠償了錢還可以掙回來,別人家的孩子能復活嗎?你這輩子將會在自責和不安中度過。

看有些朋友的回答,孩去因狗咬後得狂犬病命沒了,狗卻還活著,這個是不是該徹查醫院用的疫苗問題,假藥或過期藥品害人非淺。

如果你沒有對人類負責任的態度,如果你沒有對你家狗一切行為的負責任,就不要養狗,因為你的大意疏忽不僅會害死你家狗,更會讓他人痛失小孩,活在痛苦之中。

養狗是你的自由權,但必須把他人的生命安全時刻放在第一位。

孩子是家庭的未來,傾注了父母所有的愛,如果在孩子還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成長階段,還望父母儘可能辛苦一些,保護他的人身安全。


用戶13728062294


這事主要責任在只顧辦證收錢而不給狗打疫苗的有關部門,還有孩子的監護人,還有狗的主人,狗沒錯錯的是有關部門,孩子的監護人和養狗人!

誰都知道國外的法律,小動物保護法,其實,不僅保護了動物也在保護著人類!德國美國日本首先給狗打疫苗,而不是給人,從源頭根治狂犬病,而我們呢?有些部門只顧收錢,哪裡再捨得把錢吐出來給狗打疫苗,出事了開始著急了,把責任全部推到狗身上,而且全城大撲殺,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可結果怎麼樣,狗不但沒減少反而養的越來越多,遺棄狗的也滿大街都是,然後再撲殺,然後再春筍一般出現大量流浪狗,反而越來越多!為什麼?很簡單一個道理國外用的是疏,我們用的是賭,流浪狗是賭不住的只有跟外國學取締狗繁殖市場,對棄狗者判刑,每條狗都打狂犬疫苗,才能解決狂犬病的問題!,靠撲殺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真要為草民著想還是從源頭治理吧,這才是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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