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狗咬身亡获赔78万,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大声嘚瑟


有钱任性,78万太低了,有本事养恶犬,就要为恶犬的一切恶行负责到底,被害人要价太低了,难道人的命就值78万吗,直接诉求法院要求恶犬主人赔偿300万元,并附带处死恶犬的民事诉讼,有钱人自认为自己了不起,中国唯他独大,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恶犬主人无视他人生命安全,故意培养恶犬,剥夺他人生命,理应严惩,因此要让恶犬主人为其恶行付出沉痛代价,要让恶犬主人,永远记住,尊重别人,就是等于尊重自己,既然恶犬主人不尊重自己,就要让他终身忏悔,为其无知的恶行买单,要让其明白,恶行的严重后果。


视觉影像a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正坐在最近火遍上海到处加盟的沪小灶生煎包www.huxiaozao.com里吃生煎包,立即想起来一个词“狗仗人势”,我始终认为每一个恶狗背后都有一个无良狗主。实在是不能理解为何总有那么一些人恬不知耻的遛狗不牵绳,别人说起来,还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说自家的狗不咬人。对于这种人,赔一点点钱实在是太便宜他们了。本案中的孩子,人生还刚刚开始,就被恶狗及其主人夺去了生命,赔78万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对于无良狗主,法律就应该从严要求。既然醉驾可以入刑,纵狗伤人也是应该入刑的。而且不需要来个过失伤人,既然不办狗牌不打疫苗,还要在城市豢养烈性犬,可以推断就是有伤人的故意。中国人就有点意思,什么事不入刑是怎么都重视不起来的,一入刑估计才可以有效遏制狗患吧。狗患不除,城市不宁啊。

而对于其他两个被告。一个是物业,也敲响了警钟。物业不要以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收物业费,其他的都跟自己没关系。我们见过的案例里,小区里流浪狗伤人,物业要负责。无良狗主的恶狗伤人,物业没有尽到向城管的报告义务,没有及时制止,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一个是首次接诊的医院,因为处理不当,也需要承担一些赔偿责任,这个就有些躺枪了,我们不在这个问题里着重讨论了。


律师独角兽


狗患成灾!不养狗,狗主也可以活得很好!但是养了狗,就会有很多老人,小孩话得很不好,比如: 胆颤心惊,进入养狗小区会心生恐惧,忧郁,心跳加速……等等!!!并整得小区道路,花园,楼道,电梯间,,,到处是狗屎狗尿。可谓乌烟瘴气,臭气熏天,恶心至极!

对于狗主,他们有钱,任性,赔点小钱也无所谓,很快会忘记这回事,照样活在狗的世界!心生惬意!

只是可怜了被狗咬死,咬伤,咬残的老人,妇女,儿童……。一辈子,甚至几辈人都活在忧伤和悲痛之中!!!

所以,应该全民觉醒,做到将来的那一天,你家亲人不被恶狗偷袭击,扑咬,和生活在惶恐之中!!!就只有全民灭狗,特别是恶狗!!!

我想,这肯定是绝大部分人们的想法和愿望,生活在一个宁静,安全,卫生的无狗的文明社会吧。


阿兵4650


2017年的4月16日,6岁男孩浩浩(化名)在小区内被被一条不栓狗绳、没人看管的狗扑倒,咬伤面颊部。当晚在医院进行了右眼睑裂伤缝合和眼睑重建成形手术,之后在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和狂犬病免疫苗白。出院10天后孩子出现了发热嗜睡等症状。再次进院后,被医院专家联合诊断为狂犬病,浩浩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最后作出判决,李某(狗主人)赔偿273102元;医院赔偿合计351131元;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合计156058.12元;合计损失为780291.12元。

目前,这个案件双方尘埃落定。

当然,造成小孩死亡的原因是狂犬病,但是相应人员因为自身过错原因也因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动物侵权案件中,饲养人自然逃脱不了责任;医院因为没有及时给小孩注射狂犬病疫苗,导致最后狂犬病发作,也存在医疗过错;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管理责任,放任狗在小区内游走,存在管理过失责任。法院判决上诉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合理也合法。

小孩子的母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希望宠物主人能够管好自己的狗。

管好自己的狗,怎么就这么难呢?

宠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但是仍然无法仍狗主人能够自律的做好看管工作,很多人以“我的狗不咬人”等等理由疏忽自己的管理及看管责任。事后的民事赔偿责任自然免不掉,但是经济的赔偿根本无法弥补事件给家属带来的伤害。所以,通过法律的他律来规范宠物主的自律也尤为重要。


叶律师


78万有个屁用,能换回来孩子的生命?现在,我们的城市已经到了不禁狗不行的时候了,狗患成灾,不断的扰乱人们的生活,危害人们的安全,所以城市禁狗限狗势在必行。

这几年,我们通过各种媒体看到,听到的狗伤人事情还少吗?可是这样一起又一起狗伤人事情发生后,我们看到那些爱狗的人站出来对受伤的表示慰问,为受伤的人捐医送药了吗?没有,对于发生的的这一切他们选择无动于衷,可是当大家提出来禁狗限狗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蹦出来为狗站台,对提出禁狗限狗的人进行谩骂,侮辱,在哪些人眼中人命不如狗命,人权不如狗权,他们可以对狗奴颜卑膝,对人却是横眉冷目,这就是他们的心态,这就是他们的为人之道。


城市养狗不是行,但却不在当今,因为现在很多养狗的人做不到文明养狗,看看我们大街上有多少狗屎,树根下有多少狗尿,大街上遛狗的人有多少栓狗绳了。不是我们容不下狗狗,而是根本就容不下那些不文明养狗的狗主人。还有,请不要用车祸死多少人,狗伤人才多少多少来衡量,请记住这个社会是人的社会,不是狗的世界,人是有法律监管的,出事了会承担责任;狗由谁来监管,狗主人?出事了怕是第一个不认帐的就是狗主人吧!所以,只有那些养狗的人能够在狗狗面前站直了腰杆,能够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真正懂得什么叫文明养狗的时候,才是我们城市真心容纳狗狗的时候。


这篇文章是我的真心想法,有些激动,话说的有些过分。那些想挥舞手机和键盘,准备喷我的人,请先想一想那些被狗伤害的人,那个死于狗嘴之下的孩子,如果你们做到了文明养狗,可以来喷我,如果做不到那就请你先想好怎么做人,再来喷我吧!


懂知识的小胖子


还记得当年日本鬼子侵华养的狼狗吃了多少中国人吗?这也叫人类的朋友?像孙俪林丹这些支持养狗的名人。都是有钱人住的高档大别墅。他们当然受不到狗患的侵扰,但是普通老百姓可就遭殃了,所以说林丹,孙俪这种人都是些自私自利,作恶多端的畜生。狗自古以来就不是人类的朋友,狗只是主人自己的朋友。狗是目前为止所有的动物当中对人类伤害最大的,狂犬病致死率仍是100%,爱狗人士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养狗祸害社会祸害百姓,不怕遭报应吗?人在做天在看,奉劝爱狗人士积点德吧,缺德事做多了老天都不会饶了你


用户59080407573


我们并不是非要禁止养狗,而是希望养狗的人能管好自己的狗,让狗不会危及到其他人的人身安全。如果这点基本要求都做不到,那就等着接受法律制裁吧。

据报道,6岁男童在家门口玩耍时被黑狗咬伤,送医后医院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措施。虽然在住院期间接种了狂犬疫苗,但出院后孩子很快因狂犬病发作死亡。孩子的父母认为黑狗饲养人、物业管理公司、医院等存在过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黑狗饲养人、物业管理公司、医院分别按照35%、20%、45%的赔偿责任,赔偿损失共计78万余元。
在这起案件中,医院没有及时为男童接种疫苗,固然存在重大过错,甚至可以说是男童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是,如果男童不是被狗咬伤了,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因此,黑狗饲养人及其黑狗,才是造成男童死亡的罪魁祸首。这一悲剧的发生源头,就在于黑狗饲养人没有按照有关规范,对其黑狗做出足够的约束措施,才让它有机会咬伤男童。


在法律上,动物致害案件动物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动物饲养人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对被动物咬伤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正是因为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动物饲养人,完全对所养动物听之任之,根本不会考虑到它可能会危及他人。所以,法律也懒得和他们辩解了,直接以“赔偿责任”震慑他们的有恃无恐。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希望养狗的人都能做到规范、文明养狗,让这种悲剧不再发生。


冰焰


这就是我国法律可悲之处。人打人一耳光致耳膜穿孔(也会不治自癒)对人身健康无大影响,更危及不到生命,调解不成都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狗咬死人咬人成重伤,只判狗主赔偿了事,狗主人不担任何刑责,这样的处罚对有钱人来说,算得了什么?所以有钱可以任性随意养狗,不拴绳不戴口套不铲狗便,咬伤人咬死人赔钱就是了。更有甚者,狗主人见狗咬伤咬死了人立即逃逸,伤者死者连赔偿也拿不到分文。这种乱象恶象多少善良的人们呼吁了多少年,可始终出台不了如何养狗,狗咬伤咬死人,应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的法律,那怕对《刑法》条文先作补充规定也行啊,可却无动于衷。再此再次呼吁: 对养狗遛狗不绳牵的,一律按危害公全罪惩罚狗主人,沒咬伤咬死人的,对狗主人处十五曰行政拘留。咬伤咬死人的,对狗主人按轻伤、重伤,故意致人死亡罪标准量刑。同意的,请支持。

生命无价,人死不能复生,我国每年被狗咬死数百人,咬伤数千人,尊重生命,尊重健康,尊重基本的人权,该岀台治理狗患的法律法规了!。


用户5529


生命的可贵,养狗人的责任心。疫苗的真假。

任何父母都不愿失去可爱孩子的生命,不仅人类如此,就是那些动物们也懂得千方百计的呵护孩子,直至孩子长大……。

钱不是万能的,虽然赔偿78万,但孩子父母这辈子将会在痛苦中度过一生……可怜天下父母心。

看管好自家的狗,为它牵绳,文明养狗有责任心的养狗真的就这么难吗?你赔偿了钱还可以挣回来,别人家的孩子能复活吗?你这辈子将会在自责和不安中度过。

看有些朋友的回答,孩去因狗咬后得狂犬病命没了,狗却还活着,这个是不是该彻查医院用的疫苗问题,假药或过期药品害人非浅。

如果你没有对人类负责任的态度,如果你没有对你家狗一切行为的负责任,就不要养狗,因为你的大意疏忽不仅会害死你家狗,更会让他人痛失小孩,活在痛苦之中。

养狗是你的自由权,但必须把他人的生命安全时刻放在第一位。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倾注了父母所有的爱,如果在孩子还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成长阶段,还望父母尽可能辛苦一些,保护他的人身安全。


用户13728062294


这事主要责任在只顾办证收钱而不给狗打疫苗的有关部门,还有孩子的监护人,还有狗的主人,狗没错错的是有关部门,孩子的监护人和养狗人!

谁都知道国外的法律,小动物保护法,其实,不仅保护了动物也在保护着人类!德国美国日本首先给狗打疫苗,而不是给人,从源头根治狂犬病,而我们呢?有些部门只顾收钱,哪里再舍得把钱吐出来给狗打疫苗,出事了开始着急了,把责任全部推到狗身上,而且全城大扑杀,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可结果怎么样,狗不但没减少反而养的越来越多,遗弃狗的也满大街都是,然后再扑杀,然后再春笋一般出现大量流浪狗,反而越来越多!为什么?很简单一个道理国外用的是疏,我们用的是赌,流浪狗是赌不住的只有跟外国学取缔狗繁殖市场,对弃狗者判刑,每条狗都打狂犬疫苗,才能解决狂犬病的问题!,靠扑杀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真要为草民着想还是从源头治理吧,这才是大智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