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領了結婚證五年,如今卻成了“小三”

2012年2月,譚女士經人介紹與劉某相識,當初劉某說自己是離過婚的,並且有離婚證。一開始譚女士覺得這劉某還挺老實的,再加上自己到了晚婚的年齡了,所以對於劉某的過去,她並不介意,並於同年5月在民政局登記結婚,於次年1月生育一女。

女子领了结婚证五年,如今却成了“小三”

2015年初的一天,夫妻間發生過一次激烈的爭吵,之後劉某就離家出走,再也不回了。當時感覺到奇怪的她連忙去到劉某的父母家中打聽劉某的下落,哪知道得來的卻是一個驚人的消息。

女子领了结婚证五年,如今却成了“小三”

劉家根本就不知道譚女士的存在,在劉家人眼中劉某真正的合法妻子是一名姓歐的湘潭女子。原來啊,結婚三年的時間裡,譚女士一直沒有見過劉某的父母,2012年結婚時,也是一切從簡,沒有舉辦過宴請。越發覺得不對勁的譚女士,連忙拿著當初劉某遞給她的這本離婚證,來到了離婚證上蓋有印章的湘潭縣民政局才發現,這張離婚證是假的。

女子领了结婚证五年,如今却成了“小三”

如今,劉某已經找不到人了,留下譚女士一籌莫展。

女子领了结婚证五年,如今却成了“小三”

爭議焦點

一、劉某在未離婚的情況下,通過使用假離婚證的手段與譚女士結婚,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律師認為:建議譚女士起訴離婚,並可以蒐集證據起訴劉某重婚罪。

二、民政局在未查實劉某提供的離婚證真假的情況下,給劉某和譚女士辦理的婚姻登記,是否需要擔責?

律師認為: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信息進行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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