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期】掃黑除惡新戰果: 那坡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本縣首例“套路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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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期】扫黑除恶新战果: 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本县首例“套路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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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那坡縣公安局向那坡縣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了本縣首例“套路貸”類犯罪案件,共提請逮捕涉案人員九人,涉案金額高達221萬餘元人民幣,據悉,該案是那坡縣人民檢察院查辦的首例“套路貸”類案件,也是該院今年受理的第一起掃黑除惡類型的犯罪案件,該院黃天琪檢察長對此案件高度重視,親自審查辦理此案,受理案件後立即整合刑檢部辦案力量,組成精幹的專案組,親自率隊,連日對案件進行審查,利用兩天時間輾轉百色、靖西、德保等地進行連軸提訊,通過閱卷、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綜合全方位地瞭解了案情,最後形成了長達144頁的細緻專業的審查逮捕報告,該院在短短的五天時間內作出了全部批准逮捕九名犯罪嫌疑人的決定,實現了快審快捕,使得掃黑除惡工作沒有在審查逮捕環節貽誤戰機。

【第226期】扫黑除恶新战果: 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本县首例“套路贷”案件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付某凱、阮某藝、農某龍於2017年以來,在那坡縣掛牌成立“某某金融汽車諮詢有限公司”從事非法放貸業務。該公司人員固定,分工明確,非法放貸並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對逾期未還款的借款人採取威脅恐嚇、滋擾、纏擾或拘禁等手段討債,使受害人及其家屬身心受到損害,工作、生活遭受嚴重影響,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第226期】扫黑除恶新战果: 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本县首例“套路贷”案件

通過審查案件,檢察官最後定性該案為涉惡性質的團伙犯罪案件,此次審查逮捕,檢察院重拳出擊,也有力打擊了“套路貸”類犯罪份子的囂張氣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淨化了社會風氣,也達到了“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的工作要求。

相關法律知識:

套路貸,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套路貸”犯罪的基本特徵:

一是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被告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製造銀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三是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是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佔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對“套路貸”共同犯罪,確有證據證明3人以上組成較為嚴密和固定的犯罪組織,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套路貸”犯罪,已經形成犯罪集團的,應當認定為犯罪集團。

【第226期】扫黑除恶新战果: 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本县首例“套路贷”案件

審核:梁 釗

供稿:李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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