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看到彩禮等方面的討論,大家能否從另一個角度思考一下?

南方我的家


彩禮,這個問題從古至今都有,只不過樣式不同。

站在很多女方的角度來看,女兒出嫁男方給彩禮就是應該,而且有俞要越多的趨勢。

有的家人都認為,女兒從生下來到長大成人,二十多歲出嫁,付出了多少的心血在裡邊,要點彩禮合情合理。

而且,到了男方家裡,又是洗衣做飯,做家務帶孩子,彩禮錢只不過是一種補貼而已。

如果,你站在現在很多男方家人角度,也可以按照女方的思想來講。

他們辛辛苦苦養了二十多年的孩子,跟著你們女方跑了,結了婚,辛辛苦苦賺錢養家,養活你女兒,女方是不是也要給男方彩禮呢。

而且,現在好多男女雙方,結了婚也不會和父母一塊生活的。

說女方嫁男方娶,也可以顛倒一下嘛。

現在的男女結婚,更多應該是合作關係吧。



指見琴絃


樓主提出的問題幾乎不可能實現。

咱們也都是從十八歲過來的,那個年齡也就高中畢業吧。現在的孩子十八歲以後再上個大學,出來二十多歲了。即便是好學生,也要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好一段時間才能掙到錢,可能三年,可能五年,甚至更長,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想有錢結婚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其實當今社會可怕的不是彩禮,是房!我也不知道這個世界怎麼了,反正我們國家大多數地區女孩都必須要城裡有房。我們往少了說,如果平均四千五一平米,那買房子裝修再節省也得六十多萬了吧。家電得要吧,車得要吧。而彩禮錢跟這些比起來真的沒那麼嚴重了。這還是我往少說了,我在外漂泊多年認識很多外地朋友,放假大部分六千以上,試想下這是一個什麼數字。而很多孩子即使上了大學可能也就是個工薪階層,有的甚至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一月才七八千塊錢。這工資聽起來不少可在北京生存根本剩不下多少。所以說讓孩子獨立結婚是大部分孩子做不到的,成功的畢竟只是少數。

咱們再說彩禮,我國大部分閨女出嫁都會把彩禮陪嫁過去,也就是說女方並不落下男方什麼好處,當然也有少數不陪嫁的。對於大部分做父母的來說,都希望閨女過的好,要彩禮不是為了要錢,只是為了看你有沒有這個能力,自己的閨女嫁過去到底能不能過好,夫妻感情父母也許控制不了,但物質生活做父母的肯定不願意讓孩子受委屈啊。我也是男人,我也理解男人結婚壓力大,可我要是有個閨女我想我也會提出彩禮,起碼能給閨女一個生活的保障,哪怕只是暫時的,做父母的只是單純希望孩子過的好。

與其我們去糾結這樣的問題,不如多點努力,把該給孩子的給他!


純潔的小雞蛋_


說到彩禮,必然涉及到婚嫁。

一,歷史傳統:

在我國,尤其在漢民族,有史以來直至現代,無論王公貴族或平頭百姓,都對婚嫁特別重視。若在皇族,禮部和欽天監都要全程參與和主持此事。在民間,同姓與近鄰也基本上全程派人參與此事,族中長老或當地有地位的人士還會被應邀主持此事。

二,社會認同:

在民間,一旦子女達到適婚年齡,雙方父母都會擇媒向對方說親。互相瞭解之後,互換生辰八字,確認是否適婚。若適婚,則再經雙方約定,擇吉成婚。此前,男方必請文士以紅紙墨筆按固定格式寫好聘書,按固定形式摺好聘書,請尊者或長者或父母自己,親自將聘書恭敬送達女方。並有隨員隨送聘禮。無論貧富家庭,莫不依當時當地習俗如此辦理。

三,父母重視:

兒子是要成家,父母喜悅難以言表。

託人提親,擇期定婚,擇期成婚,籌備彩禮,籌備婚禮,操心勞力,用錢無數。

女兒要出嫁,父母不捨自不待言。

為寄託自己深情,為使女兒體面,為不示弱於鄰里,為使女兒在夫家不被歧視,父母便會按當地習俗,盡家中財力為女兒籌辦嫁妝。也是操心勞力,用錢無數。

由此可見父母對兒女終身大事的重視。

四,父母為待嫁之女準備嫁妝,為待娶之兒準備彩禮,都是因為父母覺得把兒女養大不容易,現在兒女要成家了,於是心中不忍虧他〈她),不忍負他(她),再苦再累花錢再多也覺值得。

當是時,還有誰忍心說長道短呢?

五,近幾年來,社會上許多事情都市場化,物價上漲等因素使金錢至上的風氣佔了上風。作為終身大事所必須,彩禮隨之上漲也就不足為奇了。

男子無妻家無主。為了成家立業,為了心上愛人,為了奮鬥的路上有人陪伴,有人支持,有人關心和疼愛,年青的男士們,無論價值多少,彩禮花得值呀!

況且趕上現在的好時代,只要你走正道,肯學習,求上進,就能在錦繡前程上創造無限的價值,區區彩禮還值得一提嗎?


含遠山473


近兩年來,都說彩禮很高,可是,有沒有人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女方的家人,你會怎麼樣。

我家是農村的,彩禮相對來說不算太高,可是,有些人還是覺得很高;今天,我們換個角度看這件事,如果是咱家的姑娘,從生下來就捨不得吃,捨不得穿,都給了閨女,供她唸書,家務活什麼都捨不得讓她幹。可是,辛辛苦苦養大的閨女給人家當了媳婦,還要給人家幹活掙錢,一想到這,肯定得要點彩禮錢唄!不能讓人家白白帶走吧!

所以,從古至今的彩禮錢還是應該出的。只是個人觀點


果蛋家


🤕🤕🤕🤕🤕每天討厭這些無聊的問題幹嘛?從古至今,彩禮就有,只是多與少的問題,有本事就娶老婆,沒本事就不娶唄!成天那些子事,娶不起老婆的家庭,都是不正乾的人家,要不懶得不行的人家,不能不可能不給兒子,備結婚用度,就是農民也一樣,小夥子娶老婆都問丈母孃家啥條件,一談就差不多,男孩在和未來老婆磨磨嘴皮子,就成了,那有說天天說人家賣姑娘的,要在媒人與未來老婆面前說這種話,分分鐘以後沒人說親,以後誰會給這種人做媒呀!有些條件不好又挑又事多,又還想找好點的可能嗎?次的人家還看不上,成天網上造謠,國家會給你發老婆呀!你不想付出,誰家人會趕著上你家來呀!為什麼別人娶親也花錢,也不見人家說女方賣姑娘,正而八經,肯吃苦的小夥子,有幾個沒媳婦的,也就那些成天,說人家賣姑娘的那種人家,沒女人進門,一份付出一份回報,娶不起就去女方家過唄,幹嘛這樣為難自己,老想著父輩娶妻那時候幾百,可有幾個知道那幾百,也是父輩的爺爺奶奶的半輩子心血存下來得,以前的幾百當現在幾十萬,論分計算現在呢?能比嗎?要求3.5萬彩禮擺酒結婚,沒有半點過份之處,本人就一兒一女,兒子結婚房與店現在備好了,女兒的房也買好了,不都是自己為了孩子,沒日沒夜的幹嗎?父輩沒給我們什麼我更要不讓我的兒女受苦,給他們創造好點的條件,我姑娘也要彩禮,給不起3.5.8萬彩禮,我不會讓女兒嫁他,我怕他天天抱著孩子哭,為生活掉淚,怎麼了,事先要求,願娶就娶不願娶就算了,又沒人強迫男方娶,兒媳婦進門也一樣彩禮必須多給點,表示尊重人家的父母與兒媳婦,我們也有面子,娶不了老婆的人,不完全是彩禮的事,娶不到老婆的有些男人滿嘴的人義道德就是光用嘴,不用手和腿


既簡單


1、結婚的條件是彩禮,房子,車子,如果父母不幫忙,賺錢能力差的,打光棍?或是40歲50歲結婚?

2、即使彩禮錢不要,房子,車子,搞不定的還很多,打光棍或是單身群體太多也不好。

3、不孝有三,無後最大,時至今日,對於部分地區和家庭,光棍與無後都是一種傷害。

4、如果結婚不要彩禮和房子,車子,那種婚後出租屋日子過的好嗎?

5、對於父母與子女,更多時候得從家庭,從親情考慮,過多用父母養子女滿18週歲完成義務,然後可以享受被贍養權,按月領取贍養費,這種模式就好嗎?家庭是講感情,講親情,有溫度地方。

6、的確有父母養子女18週歲就不管了,結果子女打光棍了,難道就好嘛?有些情況打光棍人群工資並不低,只是拼不過人家父子兩代成就而光棍的。

7、父母幫忙都可能光棍,何況不幫忙,老父母,加老光棍,以後養老會是啥狀態?

其實個人覺得,要彩禮迴歸理性,別太天價,結婚的時候根據自願選擇和實際情況,父母能幫就幫點,也是為老年生活提供一個投資,父母有錢在享受生活,看著子女困難一點忙不幫,父子感情會冷淡,父母與子女,法定關係只是其中一種關係,除了法定關係,還有血緣關係和親情以及家庭關係。

題主構思挺好的,只是實現起來比較麻煩,結婚成本畢竟在那,降低難度很大,過多依然男人一個人掙錢,掙到中老年人了,如何生育下一代?

從男生學校畢業,到掙到結婚需要的錢,數目不小,到適婚年紀沒多少年。

再者來說,女生婚前打工掙的錢,孃家還希望能補貼孃家,孝順父母,拿出來跟男生籌備婚禮,概率不大。


搭配風暴


你的想法是正確的。

但是理想和現實差距太大了。

首先 在孩子處於18歲年齡階段,還正在處於接受教育的階段,根本就沒有實現經濟獨立。父母還必須提供大量的財力物力來供養孩子。想擺脫這種現狀根本是不是單純提倡就能解決的,需要強有力的國家政策才行。

其次 咱們國家近些年經濟快速發展,精神文明建設跟不上經濟的建設,犯罪分子想方設法通過不勞而獲,快速聚攏資金來滿足貪婪的慾望,進而各種犯罪是屢見不鮮。例如校園貸,套路貸等等新型的犯罪都威脅著青少年,這些都需要家鄉監督,預防。孩子的一步錯,有可能註定著孩子一生的錯誤。

其實你提出來的訴求,是諸多父母希望的。但是政府提供的社會環境,還有諸多因素是不允許,是不能實現的。


江左盟戒隱


彩禮其實就是婚姻的保證全,婚姻實質上是兩人間的一種契約關係,彩禮就是這份契約的保證金。

我們知道婚姻的生理學基礎是性,是兩性相吸,社會學基礎是兩情相悅,要審美,經濟學基礎是要有定的物質條件,要過日子,要住房,要生兒育女,有了這三亇基礎,婚姻就牢固,那麼你怎麼知道有這個基礎呢,我把誰都喜歡的錢都能給你,我肯定喜歡你,你要的那麼多錢我都能給你,我還是有物質基礎的,這是一種保證,也是一種證明,保證感情,證明能力,

為什麼彩禮是男方出,這要從兩方面來理解,一供需雙方,女方在當今社會相對來說希缺,所以彩禮由男方出,二,一次婚姻,女方要懷孕,付出的成本比男方大,所以女方更看重婚姻的穩定,因此女方收彩禮


廣度影像傳媒


取締,限制彩禮是國家社會當務之急!彩禮應該納入刑法!不應只是婚姻法。所謂天價彩禮就是女方及其父母利用婚姻對男方及其父母的錢財進行的敲詐勒索,應予以取締。索要天價彩禮者視同犯罪,應判刑入獄。用法律形式保證新婚姻法的制訂宗旨“有情人終成眷屬,無愛人遠離婚姻。”讓婚姻成為有純潔真愛的男女共享的神聖殿堂。讓那些打著婚姻的幌子詐騙,勒索別人錢財的人渣斷掉財路,淨化我們的社會空氣,保證社會的和諧安寧,徹底消除因彩禮等原因導致的殺人,滅門慘案,別讓那些在網絡上社會中製造男女對立,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敵對勢力鑽了空子,影響社會和國家的穩定。因為現在許多媒體被女人,女權主義者把控,她們在一些數據上大作文章,把一些數據擴大化,她們反覆強調男多女少,目的不過就是要男人在婚姻中委曲求全,滿足女人的各種自私,貪婪,無理,無恥的需求,甘心做她們的免費提款機,免費保鏢,免費保姆,垃圾回收站,心甘情願的做她們的奴隸,以達到她們無所顧忌的壓榨,剝削男人的目的。所以,男人要睜大眼睛,不能上當,絕不讓這些渣女的妄想得逞。保護好自己的錢財是第一要務!寧願單身全家過好日子,也絕不能收容渣女降低生活標準,成為難民。


健康衛士262


其實彩禮這個問題。在經濟條件寬裕的情況下,還是要給彩禮的。畢竟女方嫁到男方要照看男方的父母。和男方家庭親人在一起生活。現在說彩禮高,彩禮高。人家把女兒養到20多歲。到男方家去,要照看男方的老人和小孩兒。我的個人來說,彩禮是必須要給的。換個角度。要是男方嫁到女方家去行不行?讓女方家給男方家給彩禮。去照看女方家的老少。各位,你們說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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