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嬰兒在彩超檢測時顯示雙臂正常,出生無右臂;院方:確實漏診了,願承擔相應責任,你怎麼看?

靜湖冷月


以我的親身經歷說一下,由於當時我懷的雙胞胎,縣裡面的醫院不敢給我檢查,說技術條件不行,後來轉到大醫院做的產檢,每次產檢b超醫生都要很仔細的查來查去,有一次四維彩超檢查有一個寶寶腦部有脈絡性囊腫,醫生說以後有可能影響腦部發育個智力讓我做好心裡準備,不過也有可能吸收,我沒有去管他,後來寶寶很堅強自己吸收了,還有一次孕檢有一個寶寶把下面那個寶寶壓住了,超聲量不到,一生讓我去爬樓梯,中間運動差不多半個小時,才做完,期間還告訴我寶寶大概有多重,頭圍有多大,這裡是手,這裡是腳都說的很清楚,一般醫院的B超醫生都不喜歡給雙胞胎的孕媽做B超,耽誤他們的時間太久,又不好照,我覺得我碰見的那個醫生態度比較好;後來B超單子打印出來,上面都會寫到手指,腳趾都不在檢測範圍內,跟我明確說明了,醫院可能是讓承擔相應的風險吧,打這麼多字,希望能幫到有需要的人





依然yuu


先還原一下這個事情:

廖小東和羅蕊夫婦二次懷孕,於2018年12月17日在德陽腫瘤醫院做四維彩超,其診斷結果超聲所能看見的部分內容是這樣的:“雙側上臂及其內的肱骨可見,雙側前壁(臂)及其內的尺、橈骨可見,雙手呈握拳狀”,24周,活胎,說明胎兒有雙手(雙臂),因為B超報告單寫得很詳細,醫生也沒有提過孩子哪裡有問題,需要複查,夫妻兩人以為孩子應該沒問題。然而,孩子出生後,不單手腳趾並指,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個孩子缺少了右臂,故廖小東和羅蕊夫婦要求醫院承擔全部責任,並進行賠償,目前德陽腫瘤醫院也承認漏診,且願意賠償,不過目前雙方的爭議在於該承擔多少責任和賠償多少的問題上,意見沒能達成一致。

從此事看來,這是一起醫療事故,根據我國有關醫療事故的法律規定來看,醫療過錯是指醫院違反正常的醫療護理常規規範,對患者造成不應有損害的一種行為;而有關此事的德陽腫瘤醫院給孕婦羅蕊做四維彩超,彩超報告單上提示有雙臂和手,也沒有提出要複查,很明顯是漏診、誤診,致使廖小東和羅蕊夫婦失去終止妊娠的機會,導致畸形胎兒的出生,給這對夫婦造成很大的經濟和精神負擔。

四維彩超作為世界上最先進的彩色超聲,但它並不是萬能的,能夠檢查出胎兒身上所有部位是否存在畸形,做掃描檢查胎兒時,不但作用受限,更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比如胎兒體位、孕婦腹部脂肪、設備受損等,且胎兒右臂的缺失,並不是德陽腫瘤醫院方違規操作切掉的,所以雖然小東和羅蕊夫婦是此事的受害人,但醫院仍然是不需要承擔全部責任的。

左手食指、中指粘連,左腳腳趾粘連,可以說因為胎兒身上有胎脂,看不清楚,但胎兒手臂畸形屬於四維彩超範圍內的檢查,且是嚴重畸形,而醫生卻沒有檢查出來,應該是需要承擔大部分責任的,而德陽腫瘤醫院所謂的承認漏診,承擔30%責任,一次性支付給廖小東和羅蕊夫婦21萬,是遠遠不夠的。

最後提醒各位準媽媽,產前的所有診斷報告單上,若有提示“建議複查”,準媽媽應遵從醫囑,該做的檢查,還是不要漏掉的好。


楊謐說


這類案例在各個城市都有發生,小小的生命是我們母體懷胎十月所帶出來的,分娩的時候也同樣承受了生與死的較量。在母體中更加珍惜愛護,大大小小的一些檢查我們也按著醫囑進行,可以說醫生的話也間接的給了當母親的一顆定心丸,人的肉眼觀察不到身體裡的小寶寶,建議採用科學物理進行b超、二維 三維 四維彩超、尿液監測,這些一系列的檢查最終也是能懷胎十月產下一個健康寶寶。對於該醫生失職未能監測出嬰兒右臂失蹤這一事實,我認為該醫院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畢竟孩子的一生,對於未來的期許有著很好的憧憬,他們的夢也就在這一醫療事故中徹底扼殺在了孃胎中!我的觀點更多的還是母親和孩子的家庭氛圍中,謝謝!


卟倩禰衽


事件的經過想必大家都已經瞭解了,其中有一個細節也凸顯出醫院的極不負責和沒有擔當!那就是出事後家屬前幾次和醫院協商的時候醫院一副高高在上愛咋咋滴的態度敷衍直到事件被媒體曝光醫院才重視,第六次協商醫院給出調解報告,為了規避責任竟然寫明醫院負30%責任,家屬負70%責任,這樣的醫院怎麼能夠救死扶傷?建議地方監管部門徹查!


市場前沿kinlom


機器漏診是有比例的,可是誰敢上這事也是沒辦法的,不是賠償能解決問題的。噯,


風影52797


既然都承認是漏診為什麼院方只承擔30%的責任,才賠21萬喃?21萬就買斷娃娃一身的幸福啊?天理何在?


鍾027


4次檢查還叫漏診嗎?不是機器崴貨就是人不懂醫學,開始醫院陪20萬,還說跟一個人死那麼陪發,我覺得陪多少就帶不來孩子的正常生活,孩子好可憐,大人也累。


英78454


本來就該承擔責任,我覺得對此事負有重大醫療事故責任的診斷人員應該判刑坐牢,不然以後類似事故在國家縱容下,依然會發生!


zmpd199811-30716


醫院牛噢!個個都是牛脾氣🐮個個都是土豪


嚮往明天的明天


我個人認為這是醫療上的消費合同糾紛,我不專業這只是我的理解,患者出錢建卡目的就是避免有不良嬰兒的出生,所謂叫提高人口質量。醫院的失誤導致這樣的事故出現,理當所然互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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