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的“虛”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房地產的“虛”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現在很多專家在爭論房地產是虛擬經濟還是實體經濟,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讓我們平頭百姓眼花繚亂。其實,從本質上說,它是實體經濟,如同廣大農村的房屋建造與消費,沒有絲毫“虛”的部分。自從實現把居住功能的住房變成“特定形態”的商品房後,虛的各種因素不斷累積,在過程中不斷加碼,早已蓋過居住功能的屬性價值。當然,適當的“虛”有助於刺激經濟增長,關鍵是炒房人現在不在乎考慮居住的實體功能,全部心思酌摸如何從“虛“中套利。下面主要列舉幾個房地產“虛”的要素,供大家討論,不妥之處請諒解。

1、集體土地國有化,其價值增值是虛的。土地的資源屬性和功能沒有任何的改變,只有所有權的轉移就憑空增值幾十倍甚至上百倍。也有人會說土地增值是正常的,但反過來說集體土地為什麼要逼迫賤賣?改變所有權主體就能實現增值的邏輯是什麼。

2、地方政府“擠牙膏”式供地,人為造成土地稀缺。在“招拍掛”過程中自然拉高土地價格,尤其在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之後,翻倍的土地漲價顯得稀鬆平常。

3、利用高槓杆買房,降低了購房門檻,人為製造社會“剛需”,把風險轉移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這種低成本、低風險、高收益的特點,讓炒房族瘋狂製造房源緊張。

4、房地產開發商(包含中介機構)悟盤惜售,僱用人頭客源,製造房源搶購假象。讓購房者沒有選擇和討價還價的餘地,價格漲多少是開發商一方說了算。這種一方獨大的局面長久不衰,房價不“虛”才怪。等到2019年房地產購買力枯竭,“虛火”包不住了,你說怎麼辦?

5、用“漲價去庫存”的策略,間接地鼓勵房價“虛漲”是合理的,正當的,但它是違背市場經濟最基本的規則,強行導向“虛高”。它給人們一種啟示,在中國,政策的作用要強於市場規則的功能。

6、鑽房貸金融政策的漏洞,“虛”漲房價合理、有效,其貸款也是合法,手續齊全。高槓杆的房源可以通過內部關係人轉讓,房價漲多少可以內部定,通過銀行貸款實現炒房增值落袋為安,虛增的價值風險讓銀行來承擔。等到2019年房價扛不住,有下等趨勢時,銀行和地產專家們感覺系統性風險驟然猛增,有點吃不消,不斷地呼籲政策要穩房價。當初銀行賺利息樂不可支時,怎麼不想想他們一直在“助紂為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