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安全生產整治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彭迎春 張勇

日前,從新邵縣應急管理局召開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調度會上獲悉,新邵縣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整治:主動而為

3月26日,新邵縣長陳歷賢主持召開縣人民政府2019年第4次常務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於“3.21”響水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3月28日縣安委會下發《新邵縣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新安委﹝2019﹞3號),安排了13個由縣級領導帶隊的區域督查組和7個由副縣長牽頭的行業督查組。4月3日,縣委書記陽曉華主持召開縣委2019年第7次常委會,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要求。3月27日起縣委書記陽曉華、縣長陳歷賢等縣級領導按照文件分工,帶隊到相關鄉鎮督導和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隱患:有患必除

“有隱不改”是響水事故最慘痛教訓之一。新邵縣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明確要求要求企業自查、鄉鎮普查、部門抽查、專家祥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按“五到位”“一單四制”落實管控措施,堅決做到“該改必改,有患必除”。全縣各鄉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分別制定方案、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4月19日,縣安委會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 “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新安委﹝2019﹞4號),將該行動順延至7月底,同時進明確突出了工作重點,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鄉鎮和部門的職責分工,明確了四項工作措施,明確了四點工作要求。4月23日上午,縣應急管理局召開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調度會,要求各單位要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隱患排查整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重點做好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截止當前,全縣共組織隱患排查236次,排查生產經營單位896家,排查隱患751處,停業整改企業12家。如某乙炔生產企業,縣應急局排出安全隱患9處,都是過去長期存在的問題,企業有怨言,縣應急局邀請原設計單位進行現場複核,為企業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投入整改資金十多萬元正在進行整改施工。

執法:讓人知怕

據不完全統計,新邵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共組織執法活動129次,責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違法行為110起,取締關閉1處,立案調查2起,行政拘留4人。4月1日,新邵交警大隊查獲一輛未取得校車標牌,駕駛員無校車駕駛資格的校車,按《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對駕駛員孫某及該幼兒園處以一次性記12分,罰款43000元的處罰。4月6日,新邵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對湘E007AE車主因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罰款三萬元。某公司2月21日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新邵縣安全生產執法大隊對企業行政處罰25萬元,對負有責任的主要負責人行政處罰10萬元,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目前已立案並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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