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超市多收4分錢,男子將超市告上法庭,被判5日內退還


做生意的都講和氣生財,但西安一家永輝超市因為4分錢被告上了法庭。

市民肖先生在超市購買了54.76元的商品,他給了收銀員55元,收到了2角錢。但當他回家看小票時發現,有4分錢被超市獨吞了。

於是,他打電話給永輝超市的客服,結果對方態度惡劣,還說四捨五入是規定。一氣之下,肖先生把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

經過法院審理,要求被告永輝超市在5日之內支付原告0.04元,並由被告承擔25元訴訟費。案件已經當庭履行,肖先生收到了25.04元。

有網友認為,這一點毛病都沒有,和多少錢沒關係,大家都應該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能總被一些商家逼到坐引擎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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