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花山區法院公開宣判首例“套路貸”涉惡案

4月30日下午,馬鞍山花山區人民法院對馬鞍山市首例涉惡“套路貸”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任某、陸 某、劉某某、趙某、楊某某5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依法判處四年六個月到三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馬鞍山花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任某、陸某、劉某某、趙某、楊某某五人長期糾集在一起共同實施犯罪活動,其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在一定範圍內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據此,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任某、陸某、劉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趙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楊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並將被告人退賠款發還被害人,對供犯罪所用的工具,依法予以沒收。

馬鞍山花山區法院公開宣判首例“套路貸”涉惡案

該起涉惡案件從受理到宣判僅用時20天,所判罰金總額22萬元追繳到位,體現了從嚴從快、深挖徹查、“打財斷血”的工作要求,該起涉惡案件的公開審理和宣判,有力震懾了黑惡勢力,有效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

馬鞍山花山區法院公開宣判首例“套路貸”涉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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