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升分局打擊電詐犯罪成效顯著

龍升分局打擊電詐犯罪成效顯著

4月10日,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統一指揮下,龍升分局會同其他參戰單位在4省7市12個地點同步行動,全鏈條打掉以曹建偉為首的重大電詐集團,共摧毀9個詐騙平臺,抓獲全部技術團隊和直營團伙成員,現場抓獲88人,查扣電腦、手機500餘部,其中龍升分局共打掉電詐平臺兩個。這是自去年以來,由龍升分局為主研判打掉的第二個重大電詐集團,也是今年打掉的第四、第五個詐騙團伙。

近年來,龍升分局結合轄區發案特點和自身情況,以發案佔比較大的電信詐騙案件為突破口,組建打電詐5人小分隊,在實戰中反覆錘鍊,逐步摸索出一套辦案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9年年初,分局黨委專門研究打電詐工作,要求提質增效、快偵快辦,提出了電信詐騙類案件"每月研判抓捕一批、提請逮捕一批、移送起訴一批"的目標,並把打電詐工作列入年度十大工作項目,初步設定今年起訴80到100名電信詐騙案件嫌疑人,日前基本確保可實現預期目標。

一、較強的單兵作戰能力

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對信息流、資金流的研判是關鍵,這離不開市局刑警支隊和網安技偵支隊的專業指導,辦案民警的個人素質和責任心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是要對刑事案件辦理要有極強的責任心,第二是要有一套坐折板凳的硬功夫,研判工作頭緒眾多,加班熬夜到後半夜是常態化;第三是要有熟練的電腦技能、金融、財會知識和整體思維意識。案件大隊大隊長朱巖,同時也是打電詐小分隊的負責人,並帶出了唐鵬飛,張國輝等幾名業務骨幹。這些同志們在調查研判、組織抓捕、固定證據、梳理案件、審訊突破、規範取證等各流程形成了相對固定的工作模式。通常在接到報案後,立即選準幾個突破口,互相配合,順著詐騙案件的電子信息、資金流向和詐騙軟件等多方面開展工作,發現線索後立即開展深度分析研判、通過外圍摸排、儘快落地抓捕。經過實戰磨鍊,從偵辦第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件耗時四個多月,到今年初打掉湖南衡陽梁先雲電詐團伙,從發案到抓捕僅用一週時間,技戰法日趨成熟。

二、嚴格的整體作戰紀律

電詐案件集中抓捕和突擊審訊都需要大量警力參與,需要發揮每名同志的潛力,也需要嚴格的規章制度約束,龍升分局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領導帶頭,身先士卒。每起專案的組長都由分局主要領導擔任,方便統一協調,黨委成員靠前指揮,與同志們同蹲點、同抓捕、同押解、同看守,去年打擊方銳龍電詐集團時,時任局長徐華遠在市局研判平臺值守指揮,政委陳紹松在南寧、副局長何軍在深圳、副局長袁巖在成都分別帶隊抓捕;今年曹建偉專案,市局分包領導閆興中同志多次聽取彙報、指導協調工作,政委在抓捕行動中帶隊赴廣州,副局長何軍在景德鎮帶隊抓捕,均取得了良好的戰果。

(二)分工明確,固定專班。電信詐騙案件偵破和辦理,需要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需要有協調研判專班、抓捕押解專班、查扣證據專班;審訊時,要有審訊、看守、送押幾個專班;還要有集體議案、後勤保障專班,為確保執法辦案質量,還製作了有針對性的訊問筆錄模板。外出抓捕返回單位後,分局採取全員上陣、整體作戰的辦法,局屬各大隊之間配合默契,按照專班分工立即進入工作狀態,實行訊問、看守、送押的流水線作業。

經過實戰驗證,一個20人左右的詐騙團伙,一天一夜左右的時間就可以在保證執法質量的前提下消化完畢,今年2月龍升分局從湖南耒陽抓獲15人,僅用一天時間5個詢問組就將其消化完畢,並梳理認定案件70餘起,很快就提請逮捕。

(三)優化組合,合理用警。在抓捕行動中,分局針對警力有限和整體年齡偏大的實際,採取老中青搭配,各自發揮優勢,老民警傳幫帶,年輕人打衝鋒,以有限警力謀最大效益,有力鍛鍊了整體隊伍。這次去廣東進行抓捕,我局趙育、劉振宇都是55歲以上的老同志,但是仍然勇於擔當,帶領年輕的民警輔警,在廣州市和東莞市展開外圍摸排工作,短短兩天就掌握電詐窩點準確位置及成員日常活動規律,兩地共抓捕嫌疑人29人。

三、快速靈活的工作技巧

幾年來,經過反覆實踐總結,龍升分局在打電詐的實戰中逐漸形成小、快、靈的特點。

所謂"小",一是指整體人員少,辦理一起電詐案件,核心成員僅三兩名,既要負責整個案件的前期研判、抓捕、審訊,也直接參與組織、指揮。龍升近年來打掉十餘個電詐團伙,每次發揮主導作用的也就是2名同志,兩人既負責前期研判,也參與後期案件辦理;二是不放棄小案,這次曹建偉專案報案案值僅2000餘元,今年初破獲的郝某被詐騙案案值更是隻有680元,但是龍升分局多次從小案件中發現重要線索,將小案件辦成了有一定影響的大案。

所謂"快",是指辦案效率快,案件發生以後,第一時間進行分析,選準突破口後立即加班加點展開研判,一有突破立即組織人員抓捕,現場手機電腦全部原狀態封存,標明所有詐騙電腦和手機的號碼、密碼,一個階段工作結束,立即投入下一個階段的工作。比如,今年3月在湖南永興和長沙抓獲9名電詐嫌疑人,民警在長途押解的途中,回查嫌疑人作案手機微信信息,共梳理出21起案件,立即聯繫被害人就地報案,同時和被害人所在地民警取得聯繫,發送詢問模板,等嫌疑人員刑拘入所不久,這些報案材料也基本郵寄到位,大大減少了工作量。

所謂"靈",是指機動靈活。(1)偵查方向快速靈活,發現原有偵查線索斷掉之後,立即轉換思路,比如說嫌疑人使用手機和網絡聯繫工具突然沒有登錄信息,就從網上轉到線下,從嫌疑人長期收發快遞使用的快遞公司入手形成突破,落實了嫌疑人的住地和新的聯繫方式,成功實施抓捕。(2)以保證訴訟審判為前提,工作方法靈活。電詐類案件涉及人員多,地點分散,一旦有漏網人員,後續的抓捕難度大,執法成本大,為了確保證據鏈完整,也需要我們在工作方法上儘可能靈活。比如今年年初,我局對10名漏網人員上網追逃,追捕組到湖南耒陽集中勸投,投案人員就地訊問辦理取保候審措施,確保了證據鏈條的完整。起訴前,再將案件骨幹嫌疑人三人增捕入所,其他涉案人員隨案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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