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動】興縣:酒駕、醉駕曝光

2019年4月20日晚18時30分許,當事人趙某某,身份證號:14112319860128XXXX,駕駛一輛號牌為晉AU8XXX的小型客車,由北向南沿晉綏東路行駛至交警大隊門口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民警懷疑當事人酒後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張某酒精含量為7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並依法處理。

興縣交警溫馨提示:飲酒後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後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勿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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