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警方:举全警之力全警之智向黑恶势力宣战

人民网曲靖4月16日电 (薛丹)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曲靖市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扫除各类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战果排名全省第二。

据统计,截至2019年3月25日,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47个,在全省排名第二。其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犯罪团伙41个。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449件,刑事拘留580人;批准逮捕267人,提起公诉27件217人,一审判处18件151人,二审审结涉恶案件4件38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曲靖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聂涛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13个工作组,从各地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市、县两级公安扫黑办,任命21名市级扫黑除恶专家开展工作。先后投入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千余万元,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制定出台的多项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局24个警种部门都是主角、都是主力的认识和合力。建立和完善的线索摸排、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督导督办、宣传发动、后勤保障等一系列配套工作机制,形成了9大类66种84册档案台账,确保了整个工作有机结合,紧密衔接。

为抓好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市公安局坚持5个1工作标准,划分三大战区、坚持四个结合,创新“4+1”模式,下达《局长令》对全市重点行业、场所全面摸排。依托各警种和派出所对全市134个乡(镇、街道)进行地毯式摸排,加强与国土、住建、交通、工商、煤炭等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常态沟通,全方位、全覆盖摸排黑恶线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公安机关摸排、群众举报、其他单位移交和上级交办共接到涉黑涉恶线索1227条,其中有47条转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侦办,直接捣毁了如沾益铁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罗平董某某恶势力团伙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

为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主动进攻态势,曲靖市公安局综合应用曲靖扫黑除恶“十项战法”,对各类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智能研判,主动向黑恶犯罪发起雷霆攻势。同时紧盯“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采取“一查、二打、三掀盖”(“查”即深挖彻查“保护伞”;“打”即打财断血;“掀盖”即召开新闻发布会,让群众了解真相)的强力措施,积极配合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建立了《曲靖市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及查办结果反馈工作办法》、《曲靖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商机制》、《曲靖市公安局与市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步上案机制》,即扫黑又反腐,即破网又打财,打深打透蛀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原则,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提出的“六个延伸”新要求,以深化“平安曲靖”建设和做好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为目标,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七大攻坚战”,把扫黑除恶向命案侦防、打击盗抢骗、打击电信诈骗、治爆缉枪、非法传销、扫黄打非等方面延伸,初步实现了以关键胜利带动全面胜利的良性循环。去年,全市刑事案件、命案、传统“盗抢骗”案件较去年同比分别下降了11.88%、10.87%和16.31%,创近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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