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46 證券簡稱:青青稞酒 公告編號: 2019-01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4月2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定期),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會計政策變更日期:2019年1月1日起

(二)變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財政部發布了修訂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2017年5月2日,財政部發布了修訂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上述準則以下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規定,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會計政策。公司依據上述規定及要求,對現行會計政策作出變更。

(三)變更內容

1、將現行按照持有金融資產的意圖和目的金融資產四分類(即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改為以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特徵”作為金融資產分類的判斷依據,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三類。

2、金融資產減值會計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為“預期損失法”。將金融資產減值會計處理由現行“已發生損失法”(即只有在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已經發生損失時,才對相關金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改為“預期損失法”,考慮金融資產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

3、調整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處理。現行會計政策下,公司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時,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額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後,可以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進行處理,但該指定不可撤銷,且在處置時不得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額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4、進一步明確金融資產轉移的判斷原則及其會計處理。

5、套期會計準則更加強調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有機結合,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6、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企業依據上述規定對金融工具進行分類和計量(含減值);涉及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與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不一致的,無需調整;金融工具原賬面價值和2019年1月1日新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綜合收益。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新金融工具準則的銜接規定,公司從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規定對金融工具進行分類和計量,涉及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與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不一致的,無需進行追溯調整。因此,公司將自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起將按新準則要求進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財務數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影響公司2018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說明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定期),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公司會計政策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國家財政部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依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使會計信息更準確、更可靠、更真實。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公司根據財政部最新要求,對相關會計政策進行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更準確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定期);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定期);

3、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定期)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